项目申报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3年鼓励社会资本工业园区转型增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6-28 22:39:09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23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3年鼓励社会资本工业园区转型增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宝府[2022]15号)、《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金融工作局)落实《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深宝工信[2022]162号)等文件精神,现拟开展鼓励社会资本工业园区转型增效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鼓励社会资本工业园区根据重点片区建设需要,主动腾退“散乱污危”企业,引进、安置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区域特色优势产业企业。对经区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的园区,将其收益通过一定方式“反哺”园区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园区运营主体;园区运营主体非产权人的,需取得产权人授权申报书;

(二)园区经区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在街道办备案,完成腾出空间、置换企业等转型增效工作;

(三)园区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

(四)园区对外租赁价格不高于市、区统一发布的同类用房租金指导价并在区住建部门完成租赁备案;

(五)引进企业所属产业类别应符合市、区产业发展导向,属于《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规定的鼓励发展类、允许发展类产业;

(六)园区年度单位建筑面积产值达到每平方米2万元以上。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申报项目“2023年鼓励社会资本工业园区转型增效项目”,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通过网上申报预审的企业,还需通过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四、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6月28日一7月6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6月30日一7月10日

五、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宝安区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地址为:

1.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永嘉路新安综合服务大楼(万达广场旁)

六、注意事项

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网上申报后打印通过预审的申请表装订在第1页,其余的材料按照申报顺序装订,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装订成册。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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