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鼓励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园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7-02 09:10:08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33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鼓励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园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宝府[2022]15号)、《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金融工作局)落实《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深宝工信[2022]162号)等文件精神,现拟开展鼓励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园区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鼓励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园区。在四大市级先进制造业园区,通过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城市更新、综合整治或转型增效,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区域特色优势产业专业园区,将专业园区产生的收益通过一定方式“反哺”园区发展。园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入驻企业主要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区域特色优势产业,且产业集聚度70%以上;(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三)以不高于统一发布的租金指导价租赁;(四)园区为非自有物业的,剩余租期须5年以上;(五)园区年度单位建筑面积产值达到每平方米2万元以上。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申报主体非产权人的,需取得产权人授权申报书;

(二)已进行综合整治或转型增效项目备案;

(三)申报园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入驻企业不少于5家;

(四)园区对外租赁价格不高于市、区统一发布的同类用房租金指导价并在区住建部门完成租赁备案;

(五)园区为非自有物业的,运营主体剩余租期须5年以上;

(六)园区年度单位建筑面积产值达到每平方米2万元以上。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https://qqzq.baoan.gov.cn)搜索申报项目“2023年鼓励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园区项目”,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通过网上申报预审的企业,还需通过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四、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6月28日一7月6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6月30日一7月10日

五、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宝安区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地址为:

1.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永嘉路新安综合服务大楼(万达广场旁)

六、注意事项

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企业公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网上申报后打印通过预审的申请表装订在第1页,其余的材料按照申报顺序装订,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装订成册。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7日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TOP
2008 - 2022 © 中企检测认证网 版权所有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