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企业知识产权会计核算指南》等2项地方标准意见的通告
2023年第18号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下达2021第二批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粤市监标准〔2022〕26号),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等单位起草了《企业知识产权会计核算指南(征求意见稿)》《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服务指南(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3),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gdsjj_ipcj_1@gd.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广东省地方标准《XX》公开征求意见”。
二、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广东省地方标准《XX》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三、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
附:
1.《企业知识产权会计核算指南(征求意见稿)》
2.《企业知识产权会计核算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服务指南(征求意见稿)》
4.《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服务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7日
《企业知识产权会计核算指南(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一、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和意义
知识产权商用化作为知识产权价值链中不可或缺的环节,是实现知识产权从“权利”向“价值”转化进而为企业带来现实价值的关键过程。知识产权核算工作是知识产权商用化的基础性管理工作。由于知识产权的无形性和权属的复杂性,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会计核算方面尚不成熟,知识产权商用化还处于“启蒙阶段”,其信息管理、商业运用和价值评估还不成熟,导致大量的知识产权处于无效和低效的使用状态,无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有效价值和投资作用。
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建设工作,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细化会计准则规定,推动企业科学核算和管理知识产权资产”。2021年,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也明确要“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制度”“建立知识产权交易价格统计发布机制”等,以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变现运用。广东省紧跟国家步伐,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等工作,于2021年发布《关于印发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支持小微企业以质押融资、转让、出资入股等方式拓展品牌价值实现渠道。相关政策的不断出台为企业知识产权会计核算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因此,制定《企业知识产权会计核算指南》既是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的要求,也是补齐行业短板、适应市场需求的重要体现,对指导我省企业完善知识产权会计核算管理,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营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将我省打造成为全国知识产权创新政策的策源地具有重大意义。
二、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本项目来源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下达2021第二批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粤市监标准〔2022〕26号),广东省地方标准《企业知识产权会计核算指南》(项目编号25)。
(二)标准主要编制过程
1.组建标准编制组(2022年2月)
为做好标准研制工作,2022年2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包括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深标知识产权促进中心、国知信息技术(深圳)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家成立标准编制组,共同开展标准研制工作。
2.标准起草过程(2022年3月-2023年4月)
(1)2022年3月-6月,标准编制组通过资料搜集,全面了解国际国内知识产权会计核算相关政策、标准及学术信息,并根据搜集的资料编制了标准草案,并通过内部讨论会议,对标准文本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工作组讨论稿。
(2)2022年7月-2023年4月,标准编制组就标准草案通过定向专家意见征集,走访深圳麦克韦尔科技有限公司等15余家企业,征集了标准修改意见,并对标准文本反复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三、标准的编制原则
本标准的编制按照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同时遵循标准制定的普适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合法性原则,并充分考虑了企业知识产权会计核算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
四、标准编写依据及主要内容
本标准在起草过程中,参考了《企业会计准则》以及DIN 77100:2011-05《专利估价.专利计价货币总则》等文件。本标准适用于企业知识产权会计核算工作的开展。
本标准主要包括企业知识产权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核算方法、核算流程、核算报告等内容和要求。
1.基本要求:明确企业知识产权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工作小组及人员要求、文件要求。
2.核算影响因素:明确知识产权核算的需考虑的因素,包括法律因素、技术因素和经济因素。该部分参考了DIN 77100:2011-05《专利估价.专利计价货币总则》的评估影响因素内容。
3.核算目的及方法:明确核算的内容、核算目的以及核算方法等内容。
4.核算流程:明确核算的流程及各流程工作内容,流程包含准备、确认、分析、计价四个步骤。其中,计价又包含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处置及报废等内容。此部分主要参考了《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内容及要求。
5.核算报告:明确了核算报告的结构,包括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报告等内容。此部分参考了《企业会计准则》信息披露相关要求。
五、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协调一致。
六、相关国内标准情况简要说明
通过标准信息数据库查新,当前国际、国家、行业、地方上尚未出台有关企业知识产权会计核算工作的标准,但存在专利价值评估方面的标准,如国标计划20212923-T-463 《专利评估指引》、20161751-T-306《科技成果经济价值评估技术规范》、DL/T 2138-2020《电力专利价值评估规范》、DB34/T 3582-2020 《专利价值评估技术规范》、SZDB/Z 103-2014 《专利交易价值评估指南》,均侧重于专利的价值评估方法、评估指标等内容,且不涉及商标等内容,而本标准侧重于企业知识产权的动态核算管理,内容全面可持续。
七、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没有重大意见分歧。
八、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
建议本标准为推荐性广东省地方标准。
九、实施推广建议
建议本标准实施后,加强标准宣贯与实施培训,加深企业对标准的理解;试点推广,可在全省范围内选取一批企业进行标准实施试点,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的辅导,并如实记录标准实施情况,后续可根据实际应用情况对标准进行修订完善。
标准编制组
2023年5月18日
附: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服务指南(征求意见稿)》
一、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和意义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因能帮助投资方快速全面地了解目标企业知识产权信息,降低投资风险而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在国内外企业IPO申请、企业重组、并购、融资、知识产权定向收购等领域,专业的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均为必经的法律调查程序。国外已发展了较为成熟的知识产权尽职调查体系,国内的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则还处于不断发展中,大多停留在知识产权权属、法律状态等方面的调查,对于知识产权风险纠纷等全面、深入分析则不够完善,致使部分企业上市、重组等商事计划因知识产权问题而失败。然国家现大力支持高科技企业融资发展,并于2019年设立了上交所科创板,但因现行尽职调查服务难以满足市场需求,仅2020年国内科创板就累计发布了52份专利涉诉公告。不同于普通尽职调查,企业上市、重组、并购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工作涉及无形资产核算、核心知识产权稳定性、转让许可及生产经营各环节风险分析,需法律、财务、技术等人员参与,综合能力要求高,故需对企业上市、重组、并购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服务进行统一规范。
为满足市场发展需要,国家先后发布《国务院关于新形式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2017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等文件,要求制定并推行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指南,开展风险评估、防范与控制,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2021年,国家新发布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要求提高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水平,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交易、转化、托管、投融资等增值服务。国家政策文件的不断出台为标准的研制提供了政策指引。作为我国的经济大省,广东省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多、上市等需求大,对知识产权的尽职调查服务需求迫切,政府也通过资金资助等方式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助力科创企业成功上市。
因此,研制《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服务指南》,是落实国家和省政府相关决策的重要措施,对指导我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科学开展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工作、规范服务流程、促进行业发展,以及为企业特别是科创企业在筹备上市、重组、并购活动中有效防控知识产权风险提供重要参考,具有重大意义。
二、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本项目来源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下达2021第二批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粤市监标准〔2022〕26号),广东省地方标准《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服务指南》(项目编号26)。
(二)标准主要编制过程
1.组建标准编制组(2022年2月)
为做好标准研制工作,2022年2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包括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深标知识产权促进中心、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家成立标准编制组,共同开展标准研制工作。
2.标准起草过程(2022年3月-2023年4月)
(1)2022年3月-5月,标准编制组通过资料搜集,全面了解国际国内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相关政策、标准及学术信息,并根据搜集的资料编制了标准草案。2022年4月,项目标准组召开标准启动会,会上就标准草案征集各参编单位意见,对标准文本进行了修改,经过多次修改及讨论,形成了工作组讨论稿。
(2)2022年6月-2023年4月,标准编制组就标准草案通过定向专家意见征集,就标准中涉及的重点内容进行反复确定及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三、标准的编制原则
本标准的编制按照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同时遵循标准制定的普适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合法性原则。
四、标准编写依据及主要内容
本标准在起草过程中,参考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操作指引》以及团体标准T/SZS 4014-2020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服务指南》等文件。本标准适用于服务机构开展的企业上市、重组、并购等活动中的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服务。
本标准主要包括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服务的基本要求、机构和人员、调查内容、调查方法、调查流程、服务评价与改进等内容和要求。
1.基本要求:明确服务机构在开展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服务时的基本要求。
2.机构和人员:明确对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的要求。
3.调查内容:明确权属调查、法律状态调查、技术调查、风险调查和其他调查等内容。
4.调查方法:明确资料检索审阅、访谈走访、现场实地调查、函证和非公开调查等内容。
5.调查流程:明确了项目洽谈、签订服务协议、成立调查团队、制定调查计划、调查实施、分析调查资料、出具尽职调查报告等内容。此部分参考了《企业会计准则》信息披露相关要求。
6.服务评价与改进:明确了委托方评价、自我评价和持续改进等内容。
五、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协调一致。
六、相关国内标准情况简要说明
通过标准信息数据库查新,当前国际、国家、行业、地方上尚未出台有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服务方面的标准。仅有深圳市深圳标准促进会发布的团体标准T/SZS 4014-2020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服务指南》,本标准是由此标准上升转化而来。
七、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没有重大意见分歧。
八、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
建议本标准为推荐性广东省地方标准。
九、实施推广建议
建议本标准实施后,加强标准宣贯与实施培训,加深服务机构对标准的理解;试点推广,可在全省范围内选取一批服务机构进行标准实施试点,为服务机构提供一对一的辅导,并如实记录标准实施情况,后续可根据实际应用情况对标准进行修订完善。
标准编制组
2023年5月24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