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给予250万元安家补贴 | 2022年度姑苏知识产权人才人员名单
支持政策
(一)对引进人才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对A类、B类、C类特聘人才,分别给予250万元、150万元、50万元安家补贴。特聘人才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时间限制,可按还款能力(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A类、B类特聘人才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4倍,C类特聘人才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2倍。特聘人才A类,姑苏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参照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生活待遇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二)对培养人才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对领军人才、重点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五年培养期内,可分别申请最高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项目资助;重点资助项目包括:重大活动、承担课题、标准制定、出版专著、专业培训等项目。同一对象入选更高层次培养对象的,项目资助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关于确定2022年度姑苏知识产权人才的通知
各县级市、区委人才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局,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姑苏知识产权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苏委办发〔2022〕31号)、《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姑苏知识产权人才计划申报的通知》(苏市监管发〔2022〕134号)文件精神,市委人才办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组织实施了2022年度“姑苏知识产权人才计划”申报评审工作。经申报推荐、专家评审、市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和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谢文凯为2022年度姑苏知识产权A类特聘人才;仲晓燕为2022年度姑苏知识产权B类特聘人才;苏保卫为2022年度姑苏知识产权C类特聘人才;涂祖宏等3人为2022年度姑苏知识产权领军人才;殷爱云等8人为2022年度姑苏知识产权重点人才;冯向阳等6人为2022年度姑苏知识产权青年拔尖人才。请各地、各部门按照文件精神,做好相关资助工作,落实好引进人才的各项待遇,切实支持知识产权人才服务创新创业,推进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
附件
2022年度姑苏知识产权人才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拟确定人才类型 |
1 |
谢文凯 |
开济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首席战略官、知识产权副总裁 |
A类特聘人才 |
2 |
仲晓燕 |
福贝生物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运营&知识产权副总裁 |
B类特聘人才 |
3 |
苏保卫 |
艾棣维欣(苏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总监 |
C类特聘人才 |
4 |
涂祖宏 |
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总监 |
领军人才 |
5 |
李彦涛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总审查师 |
领军人才 |
6 |
危峰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通信发明审查部副主任(主持工作) |
领军人才 |
7 |
殷爱云 |
江苏龙灯化学有限公司/知识产权部经理 |
重点人才 |
8 |
王栩生 |
苏州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高级总监 |
重点人才 |
9 |
吴江明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党委办公室主任 |
重点人才 |
10 |
赵秀芝 |
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维权援助部副部长 |
重点人才 |
11 |
汪青 |
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高级知识产权顾问 |
重点人才 |
12 |
钱玟洁 |
苏州威世博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战略部经理 |
重点人才 |
13 |
范成骥 |
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合伙人 |
重点人才 |
14 |
王剑宇 |
中知高德知识产权运营管理(苏州)有限公司/总经理 |
重点人才 |
15 |
冯向阳 |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总监 |
青年拔尖人才 |
16 |
王侃 |
苏州瑞派宁科技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总监 |
青年拔尖人才 |
17 |
张丽 |
中国科学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成果转化处 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办公室主任 |
青年拔尖人才 |
18 |
张雅涵 |
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运用分析部副部长 |
青年拔尖人才 |
19 |
韩晓园 |
苏州威世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专利部合伙人 |
青年拔尖人才 |
20 |
王景静 |
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华东区项目部经理 |
青年拔尖人才 |
人才引进申报层次和条件
人才引进申报层次分为:特聘人才A、B、C三类。申请人申报条件分别如下:
A类特聘人才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正高级职称或3年以上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国内外知名企业、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相关工作经历;
3.从事知识产权工作15年以上;
4.年工资薪金一般不低于60万元;
5.取得过以下业绩之一:
(1)主持国家级知识产权项目、战略规划、课题研究2项以上;
(2)带领团队获得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国家级奖项或荣誉;
(3)起草知识产权领域国家标准(前三位)或入选国家级知识产权领域专家库;
(4)在知识产权维权、运营、涉外等业务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
对符合特聘人才基本资格、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认定为A类特聘人才:
(1)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
(2)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3)世界500强企业总部知识产权主要负责人。
B类特聘人才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3年以上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国内外知名企业、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相关工作经历;
3.从事知识产权工作10年以上;
4.年工资薪金一般不低于50万元;
5.取得过以下业绩之一:
(1)主持省级以上知识产权项目、战略规划、课题研究2项以上;
(2)带领团队获得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省级以上奖项或荣誉;
(3)起草知识产权领域省级地方标准(前三位)或入选省级以上知识产权领域专家库;
(4)在知识产权维权、运营、涉外等业务工作中取得重大成效。
C类特聘人才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国内外知名企业、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相关工作经历;
4.从事知识产权工作5年以上;
5.年工资薪金一般不低于40万元;
6.取得过以下业绩之一:
(1)主持地市级以上知识产权项目、战略规划、课题研究2项以上;
(2)带领团队获得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市级奖项或荣誉;
(3)起草知识产权领域市级地方标准(前三位)或入选地市级以上知识产权领域专家库;
(4)在知识产权维权、运营、涉外等业务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
同等条件下,具有专利、商标、版权、法律、金融等相关执业资质证书或者被评为国家、省级知识产权相应层次人才的优先。
人才培养申报层次和条件
人才培养申报层次分为领军人才、重点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特聘人才全职到岗满两年后,可申报相应层次的培养计划。申请人申报条件分别如下:
(一)领军人才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从事与知识产权相关工作15年以上,具有高水平的工作能力和统领素质,在知识产权领域发挥行业引领和示范作用,且取得过以下业绩之一:
(1)在企业担任较大规模知识产权团队主要负责人,主持省级以上知识产权项目2项以上,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实践案例中发挥过重要作用;
(2)在较大规模且年营收不低于1000万元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担任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带领团队服务省级以上知识产权项目10项以上,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服务案例中发挥过重要作用;
(3)具有正高职称,在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担任知识产权团队主要负责人,主持省级以上知识产权项目或课题5项以上,在知识产权转化运营、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二)重点人才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从事与知识产权相关工作10年以上,专业能力突出,在知识产权领域发挥带动引领作用,且取得过以下业绩之一:
(1)在企业担任一定规模知识产权团队主要负责人,主持市级以上知识产权项目3项以上,其中省级以上知识产权项目不少于1项,在省级以上具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实践案例中发挥过重要作用;
(2)在中等以上规模且年营收不低于500万元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担任合伙人或业务负责人,带领团队服务市级以上知识产权项目10项以上,在省级以上具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服务案例中发挥过重要作用;
(3)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在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担任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团队核心成员,主持省级以上知识产权项目或课题3项以上,在知识产权转化运营、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等领域取得重大成效。
(三)青年拔尖人才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从事与知识产权相关工作5年以上,业务能力较强,具有较高的业内认可度,且取得过以下业绩之一:
(1)在企业担任知识产权团队主要负责人,主持过市级以上知识产权项目,在市级以上具有影响力的企业知识产权实践中发挥过积极作用;
(2)在一定规模以上且年营收不低于300万元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担任合伙人或业务负责人,服务市级以上知识产权项目3项以上,在市级以上具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服务案例中发挥过积极作用;
(3)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在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担任知识产权团队核心成员,主持市级以上知识产权项目或课题3项以上,在知识产权转化运营、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等领域取得一定成效。
同等条件下,具有专利、商标、版权、法律、金融等相关执业资质证书或者被评为国家、省级知识产权相应层次人才的优先。
支持政策
(一)对引进人才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对A类、B类、C类特聘人才,分别给予250万元、150万元、50万元安家补贴。特聘人才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时间限制,可按还款能力(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A类、B类特聘人才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4倍,C类特聘人才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2倍。特聘人才A类,姑苏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参照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生活待遇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二)对培养人才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对领军人才、重点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五年培养期内,可分别申请最高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项目资助;重点资助项目包括:重大活动、承担课题、标准制定、出版专著、专业培训等项目。同一对象入选更高层次培养对象的,项目资助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