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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知局: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3-07-21 16:15:08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6

今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参加本次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的企业,应于2023年8月15日之前通过试点平台提交专利产品备案申报。

推动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有科技型骨干企业等全面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发挥政府采购、金融、产业等政策对专利密集型产品的支持引导作用,有力促进专利产品化产业化。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有关工作部署,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985号),提出采取备案和认定“两步走”的方式,备案认定一批知识产权竞争力较强的专利密集型产品。近期,各地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引导企业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取得初步成效。在此基础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自2023年起启动并逐年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现将2023年度有关认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对象范围。2023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对象为2023年8月31日前,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以下简称试点平台)经审核通过完成备案的全部专利产品,不受产业领域限制。网址:https://www.zlcp.org.cn/

(二)数据要求。参加本次认定的产品备案信息应为2022年度数据信息。

(三)评价基准。本次认定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应为参照《企业专利密集型产品评价方法》(T/PPAC402-2022),达到所属产品分类评价基准,经济效益高且专利价值贡献突出的产品。

二、认定程序

(一)备案申报。参加本次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的企业,应于2023年8月15日之前通过试点平台提交专利产品备案申报。已完成备案但信息为2021年及以前的产品,企业须将产品信息更新至2022年,重新提交备案申报。

(二)备案审核。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试点平台对申报备案的产品信息按要求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审核工作于2023年8月31日截止,逾期未完成备案的产品不参加本次认定。

(三)产品认定。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试点平台对通过审核的专利产品进行认定,满足条件的,认定为2023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

三、支持保障

(一)强化政策支持。实施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推广工程,强化部门协同,推动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有科技型骨干企业等全面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发挥政府采购、金融、产业等政策对专利密集型产品的支持引导作用,有力促进专利产品化产业化。

(二)鼓励试点探索。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区域产业特色,积极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培育推广试点探索,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推动构建专利产品和专利密集型产品梯度培育体系,提升专利对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效能。

(三)优化工具支撑。围绕客观评价专利在提升产品竞争力和附加值中的实际贡献,研究制定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国家标准,提高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加快试点平台建设升级,强化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监测和专利产业化水平提升的数据底座功能,为优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各项政策和评价提供基础依据。综合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发挥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衡量专利价值贡献、企业创新能力、产业知识产权自主性等的指标工具作用,推动纳入国家产业、科技等相关政策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加大工作组织力度,做好企业引导和动员,强化部门协同,尽快推动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重点市场主体实现专利产品备案应备尽备,确保企业正常参加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获得相关政策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以专利产品备案及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情况为基础,结合各地专利拥有量、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等数据,综合评价并定期通报地方专利转化实施情况。

(二)参加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工作的企业,要按照诚实守信原则,确保产品备案信息真实准确。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通过试点平台加大信息审核力度,对于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同时取消企业参加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及享受其他各项政策的资格。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

专利产品备案常见问题解答

一、开展专利产品备案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对培育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探索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作出一系列部署,为专利支撑创新型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为落实纲要和规划的重要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采取专利产品备案和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两步走”的方式,先行启动专利产品备案工作,后续根据产品备案和数据积累情况,适时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

对于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而言,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和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有助于全面准确掌握本地区专利运用和产业发展情况、精准发力促进企业产品竞争力提升、有效实施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政策、科学引导企业推进高价值专利转化。对于参与备案的企业而言,可以通过专利产品备案获得《备案证明》,作为消费决策参考,也可以在相关项目申报中作为产品技术先进性和专利市场效益的有力证明,获取有关的政策支持。

二、由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统一备案有何考虑?

答:为扎实有序推进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和认定工作,避免各地分头建设造成的重复投入、标准各异等问题,2022年8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复函中国专利保护协会,同意其建设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通知》明确,按照“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认定”的原则,由试点平台统一提供专利产品备案的公益性服务。在备案过程中,试点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且全年开放,随时可以填报。

三、哪些主体可以进行产品备案?一件产品涉及多个备案主体的情况如何操作?

答:按照《通知》所附的《专利产品备案条件及流程》,备案主体应当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社会组织,且应当是制造、销售专利产品的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人。同一产品不得重复备案。如同一产品涉及不同的备案主体,应由相关方自行协商一致,由其中一方进行备案。

四、专利产品备案的步骤有哪些?完成备案需要多长时间?

答:第一步,登录试点平台进行注册;第二步,进行实名认证,填报基本信息,上传证明材料和诚信承诺书后提交审核,一般情况下审核周期为1-2个工作日;第三步,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进行专利信息管理;第四步,进行产品备案,填报产品的基本信息、经济数据,声明所使用专利的情况,并上传有关证明材料;第五步,试点平台对备案产品信息进行核查,一般情况下审核周期为3-5个工作日,通过后即备案成功。

五、对备案的专利产品有什么要求?同一单位备案的产品有无数量限制?

答:备案产品应至少关联一项有效且不存在权属纠纷的中国专利,并且已取得较好的市场经济效益。产品所关联的专利分为核心专利和其他专利,其划分标准参见《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操作手册》(可在试点平台自行下载)。一件产品涉及多项专利的,应全部予以关联;一件专利可关联多个产品。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可合并备案,不考虑颜色、大小、配置等因素(如:不同颜色、不同内存的某品牌手机同一系列P80可合并备案);不同规格型号的产品应分开备案(如某品牌不同系列手机P80、P80mini、P80plus)。

同一单位备案的专利产品数量不限,可参考《企业专利密集型产品评价方法》(T/PPAC402-2022)择优选择产品进行备案。

六、非专利密集型产业领域的产品能否备案?

答:按照《通知》所附的《专利产品备案条件及流程》,进行备案的产品不受《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2019)》的限制,非专利密集型产业领域的产品同样可以备案。试点平台根据填报的“产品所属产业”与《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2019)》的产业分类进行自动匹配,自动标记为“非专利密集型产业”或“专利密集型产业”。

七、专利产品备案信息更新有什么要求?需要撤销备案如何操作?

答:每年的一季度,即1月1日至3月31日,备案主体须对已备案的专利产品信息进行修改、更新、确认,提供该产品上一年度销售额、出口额、利润、知识产权投入等最新信息。需要注意的是,未按时进行备案信息更新的产品,不能参与该年度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

如果备案产品已退出市场、产品关联专利全部失效或其他原因,备案主体可主动撤销备案,向平台提出备案撤销申请,经平台审核后,予以撤销。如产品所关联的专利已全部失效或者转让,平台会提示备案主体进行撤销确认,经确认后,该产品备案予以撤销。

八、专利产品通过备案能否获得相关证明?是否意味着被认定为专利密集型产品?

答:产品备案审核通过后,备案主体将收到产品已完成备案的短信通知,在平台“产品备案管理”和“产品信息查询”页面的“已备案”列表中,可以查询和浏览已备案的专利产品,并自行下载《备案证明》。

按照《通知》明确的专利产品备案和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两步走”的方式,完成备案的专利产品不代表被认定为专利密集型产品,将作为下一步进行认定的对象。试点平台会根据备案数量和数据积累等情况,面向年度规定时间内备案成功或完成年度信息更新的产品,适时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被认定为专利密集型产品后可获得认定编码、二维码标识和认定证书。

T/PPAC 402-2022 企业专利密集型产品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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