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2023年『天津/湖北/湖南/青海』知识产权师报名时间及安排

2023-07-24 21:04:31  来源: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湖北人事考试网、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湖南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2

近日,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湖北人事考试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关于2023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报名时间及考试安排如下:

考试大纲

2023年『初、中级知识产权师』考试大纲公布

2023年版初级、中级经济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公布。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订购初级、中级经济考试用书。

目前部分省份报名时间

通知全文如下

天 津

关于天津市2023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37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形式及科目

2023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经济考试”)于11月11日、12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

初中级经济考试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初中级经济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初中级经济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见附件)。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0:00至8月4日24:00.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无法进行报名。

三、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中级经济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四)自2020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报名原则

初中级经济考试报名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二)报名步骤

1.注册信息,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本人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线核查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考人员须及早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需按要求完善注册信息。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2.网上填报,诚信承诺

报考人员在报名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在线核查结果返回后,报考人员须本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承诺,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承担不实承诺的后果;报考人员本人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且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3. 核查流程

天津市2023年度初中级经济考试核查流程

 

类别

报考

方式

注册

审核

上传材料

现场审核

初级、中级经济全部报考人员

选择告知承诺制

通过

不需上传材料

1.不需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2.上传材料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需携带上传电子版材料的原件、身份证原件、《考试报名表》于2023年8月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进行资格审核。

未通过

学信网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

需人工核查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

全部报考人员

不需上传材料

全部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考试报名表》、学信网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于2023年8月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进行资格审核。

 

备注:(1)需要上传材料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26日0:00至8月4日24:00登录报名服务平台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审核部门将于2023年7月27日9:00开始对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2)报考人员修改有关报考信息请在报名时间结束前完成,报名时间结束后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在天津考区再次提交。

4.网上交费

(1)交费时间

全部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7日9:00至8月13日16:00登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试费,否则报名无效。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逾期无法补缴。

(2)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125号、津财综〔2021〕23号文件精神,初中级经济考试费每人每科56元。报考人员确认报名缴费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考试大纲

2023年版初中级经济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公布。

六、准考证打印

应试人员于2023年11月8日9:00至10日24:00登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七、考试成绩公布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37号),将于考后60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届时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为http://www.cpta.com.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如应试人员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将成绩核查申请发送至tjkpzxchengji@tj.gov.cn,逾期不再受理。成绩核查的具体要求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办事服务—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文件规定,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向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成绩复查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向应试人员或其委托人出示试卷、答卷、标准答案、视频监控等相关材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考试结束后将对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八、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合格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并发往各地,应试人员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通知公告”栏目查询领取时间及方式。

初中级经济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九、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请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并于报考前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

(三)报考人员将照片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上的“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合格后上传。

上传照片文件应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2018年2月22日以前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须更换照片。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请上传时慎重选用。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报考人员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四)初中级经济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五)报考人员须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同时须持有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确保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六)为保证报名缴费顺利进行,建议报考人员使用360安全浏览器的极速模式进行缴费操作。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请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七)需要票据的报考人员请缴费成功后在报名服务平台中查询缴款码并访问天津市财政局官网(http://cz.tj.gov.cn)打印电子票据,进入网址后,选择“政务服务”按钮,在右侧“财政服务区”模块中选择“电子票据查验”,进入页面后选择“缴款码查验”,分别输入缴款码和验证码打印电子票据。

特别提示:因打印财政票据需采集报考人员工作单位信息,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服务平台中准确填写“工作单位”栏目内容,缴费完成时,财政票据同步采集此项信息,无法修改财政票据上此项信息。

(八)报考人员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登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维护”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同时须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不实、虚假承诺,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九)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订购初中级经济考试用书。

(十)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12333

银联咨询电话:95516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23年7月21日

附件

2023年度初中级经济考试时间安排

 

批次

考试时间

科目

1

11月11日

上午

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2

11月11日

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3

11月12日

上午

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4

11月12日

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湖 北

关于2023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鄂人社考〔2023〕1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3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初中级经济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初中级经济考试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应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初中级经济考试分2天,上、下午共4个批次实施(附件1)。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批次划分和考试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初中级经济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应试人员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试人员可提前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一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初级考试”报考条件

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中级考试”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四)知识产权专业人员于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初级职称,可作为报考知识产权专业中级经济考试的条件。

(五)成绩滚动管理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成绩滚动管理工作,初中级经济考试在报名中遵循如下规则:

1.应试人员报名参加考试时,须确定唯一的一个考试级别、一个报考专业,并选择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中的一个或全部。

2.应试人员确定报名参加某个级别和专业的考试后,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试人员取得证书后,相应级别和专业的成绩滚动期结束,应试人员不再具有滚动期内的有效成绩。

3.在一个成绩滚动周期内,每名应试人员对应唯一的档案号。

4.应试人员报名时,如果有尚在滚动期内的合格成绩,成绩管理的原则如下:

(1)应试人员报考与上一考试年度同一级别、同一专业的考试,旧的档案号沿用,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应试人员报名参加不同级别的考试,则之前的合格成绩滚动期结束。

(2)应试人员的公共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可以沿用旧的档案号报名与该公共科目相同级别、与上一考试年度不同专业的考试,公共科目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

(3)应试人员的专业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如果新报考专业与该成绩对应的专业不同,则该成绩的滚动期结束,应试人员获得一个新的档案号;此类应试人员需联系当地考试机构,方能报名参考。

三、考区设置及报名要求

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湖北省的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

2023年度初中级经济考试设黄石、黄冈、鄂州、咸宁、孝感、随州、十堰(神农架林区)、襄阳、荆门、荆州、宜昌、恩施、天门、潜江、仙桃、省直考区。

各地人社部门负责对报考经济相应级别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考试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

四、考试大纲

2023年版初中级经济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公布。

五、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8月3日9:00—8月14日20:00.

(二)网上注册核查和资格审核时间

2023年8月3日9:00—8月15日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

2023年8月3日9:00—8月16日20:00.

(四)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11月6日9:00-11月12日16:1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

(五)2023年度初中级经济考试时间安排

 

批次

考试时间

科目

1

11月11日上午

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2

11月11日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3

11月12日上午

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4

11月12日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须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试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部4项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48号),初、中级经济考试收费标准为61元/人·科。

七、违纪违规处理

人事考试部门在事中事后进行核查监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在考试结束后对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答卷或发现报名、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违纪人员信息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对严重、特别严重违纪的违纪考生将通报考生单位(社区、村),中国共产党党员考试违纪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八、有关要求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各地要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网信、经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考试报名及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得指定任何培训,不得与任何培训机构有合作关系。

附件:1.报考注意事项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式样)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14日

附件1

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应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报名。

(一)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

新报考人员注册信息增加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学历层次、培养方式、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字段信息的采集。

老报考人员需在注册库中补充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

报考人员及时注册或按要求完善已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和信息填报说明要求,了解不实承诺后果,守信践诺。

(二)注册核查

注册核查分为在线自动核查、在线人工核查。

在线自动核查:

1. 报考人员身份证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是社保卡的可在线自动核查。

2. 报考人员学历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围内的,可在线自动核查。

3. 学历学位信息不在自动核查范围的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并下载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进行网上在线核查。

4. 报名材料上传。高中毕业报考“中级考试” 且符合在线核查要求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进行在线核查。

在线人工核查:

5. 其它身份证类型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请上传身份证件原件电子扫描件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6. 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并下载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7. 国(境)外学历、学位请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三)报名核查

8. 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报名核查流程。

报考人员开始报名,填写报名信息,通过“在线核查”,“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以选择报名处理方式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按“是否需要上传材料”要求,上传报名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

注册和报名核查在线通过且级别是“考全科”人员可免予核查。免予核查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已作出承诺的;

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

③所学专业与允许报名专业匹配;

④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中无记录的。

(2)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后,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9.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范围和报名核查流程。

(1)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社部第31号令),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3)“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后,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进行在线人工核查。

10. 适用告知承诺制人员申请撤回的报名核查流程。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名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进行在线人工核查;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此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在线人工核查范围:

1.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 撤回承诺申请的;

4. 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自动核查通过的。

(五)网上缴费

资格核查通过后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注册库中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无法更改,请考生注册时认真核对准确。

2. 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唯一的,请考生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如手机号码有变化,请及时更新。

3. 审核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确认修改其它报名信息。

4. 报考人员缴费前修改报考级别后,需按新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5.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允许修改报名点、报考级别、报考科目等报考信息。其他有关个人信息需要更正的,需在报名结束前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6. 用户名或密码遗忘可通过注册邮箱或手机号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考试机构重置密码。

7. 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一周后,省直报名点的考生,在工作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二楼领取,其他市州报名点考生到当地考试机构登记后领取。代领人还须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8. 请考生尽量选择承诺制报考,按网报流程进行报名。如有问题请致电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电话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省直报名点资格审核部门是省人事考试院,咨询电话:027—12333—0、87325060(工作日:9:00—11:30.14:30—17:00),其他各市州资格审核咨询电话请详见报名表。

三、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试题作答在计算机上进行。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黑色墨水笔。对于部分运算量较大的专业科目,各地应提供草稿纸备用。

(二)考试时间、考试时长及作答方式等。具体考试时间(或批次)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三)建议应试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利用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掌握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四)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五)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订购初中级考试用书。

湖 南

关于湖南省2023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3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批次、专业、题型

 

批次

考试时间

科目

1

11月11日上午

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2

11月11日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3

11月12日上午

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4

11月12日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初中级经济考试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

(二)报名属地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原则上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湖南境内的考生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地点

2023年度我省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根据报考情况分市州或按区域相对集中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在校大学生如无从事经济专业相关工作经历,不认可为具备报考条件,请谨慎报考。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 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 具备博士学位;

7.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参加相应考试。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报及核查时间:2023年8月18日9:00-8月27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8月18日9:00-8月28日17:00.

(一)注册和填报信息

1.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后,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请考生慎重选用。(2023年之前在报名平台注册的考生,无需更换照片。确需更换照片的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工具审核后的电子照片到长沙市湘府中路湖南人才大楼三楼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二部进行申请更换)

2. 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学历或学位核验结果为“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仔细核对学历或学位证书电子编码是否存在错误,每个报考人员可以添加5条学历或学位信息进行核验。

3.学历或学位显示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填报信息确认后将学历或学位证原件与验证/认证报告合并为一张PDF格式的图片作为证明材料上传,有更名或其他情况的报考人员还需将更名或其他证明材料合并为一张图片一并上传,原则上在线核查为1个工作日。

4.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和相关职业资格制度和考试实施办法规定,全面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确认自己完全符合后,准确、完整、真实填报相关信息。

(二)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 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2.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未确认前撤回承诺。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退出承诺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4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经人事考试机构在线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未在报名期间上传相关材料完成网上核查的,其报名一律视为无效。

3. 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此类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单位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在报名期间到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二部进行现场报名。考试成绩合格后,按属地原则再参加考后人工核查。

4. 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及退出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网上缴费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规定,我省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的标准为:每人每科91元(含上缴部中心11元)。需要领取发票的考生,请在缴费成功后一个月内,到所属市州人事考试部门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确认“缴费状态”显示缴费成功,并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信息确认核查前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核查通过后,不能对所填报信息进行任何修改;一旦缴费成功,系统将不予退费,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放弃报名。

需要领取发票的考生,在报名完成后一个月内,到所属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1月7日9:00 — 11月10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任务导航栏点击“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2023年版初中级经济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公布。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订购初中级经济考试用书。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不得将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试题作答在计算机上进行,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黑色墨水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回收。

(三)初中级经济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应试人员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试人员可提前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一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四)建议应试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利用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掌握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试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五)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六)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考试成绩

(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

1. 考试成绩计划在考后60天内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须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凭身份证或准考证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申请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2. 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二)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六、考后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公布后,将及时公布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名单公布后15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合格,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免试部分科目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5类考生的报考条件需参加考后现场人工核查。考生须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市州人社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考后现场人工核查有关要求说明见附件1.

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要求参加现场人工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核查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监督监管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的,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三)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上传的资料长期保存,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及其他相关权益。失信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记入个人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注意事项

(一)为确保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试现场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请及时关注“湖南人事考试网”和考点所在市州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公告。

(二)报考期间,全省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2.

附件:

1.考后现场人工核查要求说明

2.咨询电话及网站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1

考后现场人工核查要求说明

一、为方便报考人员进行考后现场人工核查,强化用人单位初审权和主体责任,由用人单位初审时查验报考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从业经历等真伪,各级资格审核部门重点核查用人单位的初审查验结果,原则上不再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二、现场人工核查只须提供用人单位初审查验结果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和从业经历及查验结果、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用人单位查验合格后,查验人在所有复印件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交资格审核部门备案留存。

三、用人单位查验学历时,应重点把握以下要求:

(一)报考人员需在本类别(专业)首次考试前获得国家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即2023年度新报考人员需在2023年度湖南省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日(8月27日)前取得相应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

(二)持教育部门学历的,用人单位需查验:

1. 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大专(含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查验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用人单位需查验在学信网免费申请的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情况详见学信网要求)。

2. 2005年6月及以后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用人单位查验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认证结果。2005年6月前取得的湖南省中专学历证书,用人单位需查验省教育厅开具学历认证报告。

再次特别提醒:教育部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一定时间(20个工作日),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准备。

所需材料:毕业证书原件或学历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复印的录取花名册或毕业生花名册(加盖存档部门公章并留经办人姓名和办公电话)。受理方式为现场办理。

办理地点: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石竹塘路与靳江路交叉口北80米),联系电话:0731-82116082.

(三)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用人单位查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四)持党校学历的,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官方网站毕业证书查询页面;网上无法查询的,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五)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10条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67号)“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参评相应系列(专业)职称”的规定,持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的,所在单位查验以下材料:

(1)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e91job.com/hunanweb/extAccessAction/showCertificate.action)的查验结果页面;

(2)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rsrc.mohrss.gov.cn/jxxxcx/Omp.do?method=fwdPageJgyxCertInfoEntry)查验结果页面;

(3)其它年度毕业的,提供考点所在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处)学籍认证查验结果。

(六)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用人单位需查验非全日制之前取得的全日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七)工作年限要求。工作年限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以学历证书上标注的“全日制学历”或“脱产学习”为准)的学习年限(含实习期限),不计算为从事专业的工作年限。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学习时间计算工作年限(须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连续就业社保证明);非在职人员硕士生学习时间不计算工作年限。

参加非全日制函授、自考等成人类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等后续学历学习年限可累计计算工作年限。

附件2

咨询电话及网站

 

市州

资格审核部门电话

(受理报考条件等资格

审核相关问题)

考试部门咨询电话

网址

长沙

0731-84907978

0731-82563172

http://rsj.changsha.gov.cn/zxzx_0/tzgg_131288/rsrc_131289/

衡阳

0734-2896683

0734-2826112

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

株洲

0731-28681071

0731-28813393

http://zzksw.com.cn/

湘潭

0731-58524342

0731-58568994

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

邵阳

0739-5026032

0739-5324935

http://rsj.shaoyang.gov.cn

岳阳

0730-8882362

0730-8882303

http://rsj.yueyang.gov.cn

常德

0736-7893116

0736-7893126

https://mohrss.changde.gov.cn/rsks

张家界

0744-8230153

0744-8230135

http://ks.zjj.gov.cn/

益阳

0737-4222644

0737-4226090

http://www.yiyang.gov.cn/rsj/index.htm

娄底

0738-8216030

0738-8312396

http://rsj.hnloudi.gov.cn/

郴州

0735-2871244

0735-2871247

http://61.187.189.252

永州

0746-8323746

0746-8329607

http://www.8329607.com

怀化

0745-2714698

0745-2390286

www.hhrsks.com

湘西

0743-8222653

0743-8222104

http://rsj.xxz.gov.cn/

 

青 海

关于2023年度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要求,2023年度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11月11、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批次

考试时间

科目

1

11月11日

上午

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2

11月11日

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3

11月12日上午

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4

11月12日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初中级经济考试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应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初中级经济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应试人员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试人员可提前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一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二、报名安排和流程

 

报考考试名称

2023年度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发布报名公告

2023年7月24日

2.网上提交信息

2023年7月28日9时-2023年8月7日18时

3.网上资格审核

2023年7月28日9时-2023年8月8日18时

(仅正常上班时间进行审核)

4.网上缴费

  2023年7月28日9时-2023年8月9日24时   

(缴费成功后不可修改信息)

5.准考证打印

2023年11月7日9时-2023年11月10日24时

6.考试

2023年11月11、12日

7.成绩发布

考后60日内(仅为预计时间)

8.资格复核

成绩发布后30日内(仅为预计时间)

9.领取证书

全部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核后60日内

(仅为预计时间)

 

三、报考条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

第八条: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第九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四)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五)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六)具备博士学位。

四、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

2023年度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推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详见附件1),无论是否选择告知承诺制,我们都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核查。我们鼓励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报名,对于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接受全程监管。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报考人员需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样本见附件2)。对所有报考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通过报名资格复核和查询社保等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一)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二)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四)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考务流程

网上报名

(注册→填写报考信息→信息确认→资格审查→网上缴费→报名成功)

(一)注册: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qhpta.com)“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网上注册需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上传由“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下载地址请点此链接),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提交注册信息最长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核查结果,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请各位考生提前在报名系统中注册,老考生也需提前登录完善学历学位信息。

(二)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并核对报名信息(特别是报考级别、报考科目等重要字段)。报考人员自愿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仅有一次撤回承诺的机会,撤回承诺后将进行网上上传材料然后等待核查;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将直接进行网上上传材料然后等待核查(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本次考试设置“省外考生考区”、“西宁市考区”、“海东市考区”、“海北州考区”、“海南州考区”、“海西州考区”六个考区,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考前实际居住地就近选择相应考区,原则上省外来(返)青的考生选择“省外考生考区”,居住地在黄南州的考生选择“海东市考区”,果洛州、玉树州的考生选择“海南州考区”。

(三)信息确认:报考人员在保存报名信息并签署告知承诺书后,一定要进行信息确认步骤,否则不会进入资格审查项。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已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四)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的可直接缴费。(已经作出承诺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报考人员可免于核查。)

系统没有自动核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将进行网上上传证明材料步骤:

人员范围及上传材料:

1.不适用/不使用/撤回承诺的:与经济师职责相关的工作年限证明

2.不能自动核查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核查不通过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报考级别为中级,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的:初级经济资格证书

5.报考级别为中级,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并取得经济领域其他职业资格的:经济领域其他职业资格证书

6.报考级别为中级,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并取得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初级职称证书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考生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点此链接查看)。

关于上传材料的说明:上传证明材料时请仔细确认材料是否正确,显示是否清晰,以免影响报名结果。

(五)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须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请考生务必在缴费前确认个人报名信息。没有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考生视为报名失败。

(六)报名成功:在缴费时间截止前缴费成功的视为报名成功。

六、资格复核

2023年度经济(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将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待成绩公布后,我中心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协会学会等单位将对本年度成绩合格且可以领取证书人员进行考后报名资格的复核工作,请及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按时进行复核,逾期将影响证书发放。

七、监督监管

人事考试机构或业务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人事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相关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的,资格证书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人事考试机构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其他事项

(一)考试大纲:2023年版初中级经济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公布。

(二)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建议应试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利用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掌握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订购初中级经济考试用书。

(三)本次考试设置“省外考生考区”、“西宁市考区”、“海东市考区”、“海北州考区”、“海南州考区”、“海西州考区”六个考区,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考前实际居住地就近选择相应考区,原则上省外来(返)青的考生选择“省外考生考区”,居住地在黄南州的考生选择“海东市考区”,果洛州、玉树州的考生选择“海南州考区”。

(四)考生须携带纸质版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结束前15分钟可提前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一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五)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七)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九、咨询电话

资格审核电话(省人事考试中心):0971-8258591(上班时间接听)

技术支持电话(省人事考试中心):0971-8258589(上班时间接听)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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