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通过对创新成果所有权的确认、创新成果的运用及保护,成为推动创新和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激励机制。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新高地和推动贸易强国建设的重要动力,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区”)既是构建“双循环”格局的重要平台,又是推动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田。因此,开展自贸区知识产权制度创新研究,积极探索并复制推广制度创新成果,是提升自贸区创新要素吸引能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01、自贸区建设发展的基本布局趋于完善
自贸区是新形势下国家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要载体。自2013年中国(上海)自贸区成立以来,自贸区建设遍地开花,截至目前全国共设立了21个自贸区,覆盖上海、广东、辽宁、江苏等省市。江苏自贸区包括南京、苏州、连云港三个片区,每个片区结合自身资源禀赋优势和产业发展比较优势,明确了特色鲜明的发展目标,如位于国家级江北新区的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地处东部沿海经济带与长江经济带“T”字形交汇处,是长三角辐射带动长江中上游地区发展的重要节点,具有自贸区和国家级新区“双区叠加”的独特优势,片区内知识产权工作应当围绕江苏自贸区建设主要任务,以打造“两城一中心”(“芯片之城”、“基因之城”和“新金融中心”)高端产业地标为目标,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积极融入国家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构建,聚力打造国际化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02、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推动自贸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知识产权制度是通过市场化方式对创新资源进行配置的重要手段,对激发创新主体活力、促进产业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良好的知识产权制度能够促进技术和产品在经济空间的合理分布,保障知识产权客体的合理利用,最大限度地保护创新主体的利益不受侵害,促进自身市场竞争力有力提升;能够促进企业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转化运用,为企业提供良好的知识产权交易环境,解决知识产权变现难的问题;能够有效协调创新主体的利益关系,促进政府和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营造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良好氛围,提升区域创新发展水平。因此,知识产权制度在自贸区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探索中居于关键地位。
以上内容选自《中国市场监管研究》2022年第11期 第77-80页:《我国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创新研究——以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