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布认证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通报。包括天津市、云南省、山东省、辽宁省、广东省、山西省、贵州省等通报了百余家认证机构检查结果,其中多家认证机构被移交查处。详情如下:
1、天津市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23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结果的通报
津市场监管认〔2023〕23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认证机构及获证组织:
为进一步规范认证市场秩序,提升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23〕83号)要求,市市场监管委组织开展了2023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依托全国统一的“认证行政监管系统”,由市场监管总局统一抽取被检查对象,市市场监管委统筹协调安排,由获证组织所在区市场监管局采用获证组织现场查验、档案检查、从业人员询问等方式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认证机构认证人员不到现场、伪造认证档案、超范围认证、认证实施过程中未对关键过程和场所进行审核、未作认证决定即颁发认证证书、未按规定实施监督审核、严重减少审核时间、审核组不具备相应资格和技术专业能力、远程审核不规范、上报信息不及时不准确等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共抽取位于我市的181个获证组织,覆盖全市16个区,涉及27家国内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181张,其中: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37张,商品售后服务评价认证证书12张,有机产品认证证书6张,其他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7张,其他服务认证证书8张,其他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1张。
本次专项检查共发现认证机构及获证组织存在的各类问题74个,涉及16家认证机构和48家获证组织,问题发现率分别为59.3%、26.5%。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此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部分认证机构违法违规开展认证活动。主要表现在:遗漏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在认证过程中未按照认证基本规范进行审核;认证合同存在涂改情况、未填写覆盖人数与审核时间;审核计划中审核范围前后不一致、审核报告内容与证书覆盖业务范围不符等。
二是部分获证组织能力保持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管理制度未有效落实,管理者代表对企业管理体系相关知识不了解;内审和管理评审不完善;质量管理手册有变化未及时进行修订;程序文件有错漏,未及时更新;外来文件未更新;质量认证体系运行中记录清单不全,获证组织文件档案管理不规范。
三是部分获证组织无法现场查验。由于停工停产或异地搬迁等原因,执法人员未能进一步核实认证活动的有效性。针对上述情况,相关区市场监管局已督促认证机构对相关获证组织的认证证书进行了暂停或撤销处理。
其中,劳盛质量认证(上海)有限公司因涉嫌存在遗漏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行为,被立案调查;山东赛格认证技术有限公司因涉嫌在认证过程中未按照认证实施规则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问题线索已移送至属地市场监管局。朗实认证(北京)有限公司、山东赛格认证技术有限公司等部分认证机构因认证活动中存在不规范的行为,相关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限期整改或督促自行整改。我委将继续跟进相关问题的整改,做好后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检查结果,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各认证机构、获证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引以为戒、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相关认证机构要全面分析查找原因,对照认证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逐条逐项进行查漏补缺,自查自纠。同时要协助获证组织查找生产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做到全面整改,不留死角。
二是依法依规开展认证,确保认证真实有效。各认证机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则的要求,完整、客观、公正地开展第三方认证;不得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不得在认证活动中随意增加、减少或者遗漏程序要求;及时对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发现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应及时暂停其使用或者撤销认证证书并予公布。
三是加大认证监管力度,规范认证市场秩序。各区市场监管局要严格履行认证监管职能,加快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的办理进度,及时跟踪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的问题整改清零情况,做到问题清单整改不完不放过;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减少多头多层重复执法;对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投诉举报多的,要加大认证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严查认证违法行为,规范认证市场秩序,在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中做出贡献。
附件:2023年天津市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汇总
2023年10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云南省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自愿性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公示
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认证机构: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23〕83号)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市监办发〔2023〕5号)要求,我局组织各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2023年自愿性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本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共计对17家认证机构签发自愿性认证证书所涉的180家获证企业的现场审核、管理体系运行、关键过程控制、证书及标志使用等方面情况进行现场查验,并通过问询认证人员、调阅认证档案以及到获证组织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相关认证活动进行了追溯,核查有关认证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经核查,其中11家认证机构签发证书所涉的32家企业存在42个认证运行问题,其余6家认证机构签发证书所涉企业暂未发现相关问题。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要求,现将检查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对认证活动、认证结果的监督检查力度,以问题为导向,依法严厉查处并坚决纠治认证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规范认证市场秩序,推动云南省认证行业高质量发展。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8日
3、山东省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自愿性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认证机构、获证组织:
为进一步规范认证市场秩序,维护质量认证的有效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23〕83号)等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自愿性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采用获证组织现场检查与认证档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场监管总局抽取山东省内50家自愿性认证获证组织,涉及17家国内认证机构,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绿色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等11种自愿性认证类型;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随机抽取监管人员和相关领域技术专家,对有关获证组织实施现场检查,并对认证机构的认证活动档案进行检查。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认证机构基本能够按照《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和相关认证规则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认证活动,对获证组织实施有效的审核、评价和跟踪监督;获证组织基本能够按照认证要求建立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规范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保持认证的有效性。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认证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认证机构减少或遗漏认证程序。存在严重缩短审核时间,减少审核人日数,技术专家不到现场;遗漏认证范围内的重要部门、重要场所、重要环境因素或重要生产过程;认证审核把关不严,降低认证要求;做出认证决定时间早于不符合项整改完成时间;现场审核未安排在生产或服务活动正常运行时,或未对易发生风险的生产阶段进行审核等问题。
2.个别认证证书内容与实际不符。存在认证范围超出获证组织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认证范围超出获证组织获得的行政许可范围;认证范围与获证组织的实际生产、服务范围不符;认证证书变更内容超出变更申请范围;认证证书的发证日期存在错误等问题。
3.个别认证审核人员专业能力不符合要求。存在审核组不具备与认证审核要求相符的专业能力,或专业小类与获证组织实际生产、服务活动不符;实习审核员独立实施审核;非专业审核员独立审核专业条款等问题。
4.个别认证机构审核的有效性不足。存在审核引用的标准错误或未及时更新;对获证组织的生产或管理过程审核不够充分详细;检验规范或检验报告项目不符合要求;远程审核开展不规范等问题。
(二)获证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获证组织实际运行不符合认证要求。存在生产现场比较混乱;不按照认证的管理体系要求实施生产;缺乏必要的生产设备或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关键设备超期未检定/校准/校验;未按规定实施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日常监督检查和体系关键活动运行记录缺失;原材料检验、过程检验、产品出厂检验不符合标准或规范要求等问题。
2.部分获证组织认证档案管理不规范。存在认证档案管理意识淡薄,不能妥善保存认证档案材料;获证组织情况发生变化(如注册地址、企业名称等)后不及时向认证机构申请变更等问题。
三、处理建议
(一)依法严肃处理违法问题。对本次检查发现涉嫌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山东省内认证机构,由机构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对本次检查发现涉嫌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外省认证机构,由省局移交机构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对需要撤销认证机构资质的,按照程序上报省局,由省局上报市场监管总局进行处理。
(二)督促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对本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和督促落实,实行问题清单销号管理。对存在一般问题的认证机构,由获证组织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认证机构进行整改。对存在一般问题的获证组织,由获证组织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通报相关认证机构,督促其指导获证组织整改,并加强对获证组织的证后监督,保持认证的有效性;对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督促其及时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
(三)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各有关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快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办进度,并做好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对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要及时公开,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信用中国(山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公示,切实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社会共治格局。
请各市局于12月8日前将本次监督检查问题处理情况报送省市场监管局认证认可处。
附件:2023年山东省自愿性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doc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7日
4、辽宁省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的通报
为进一步规范认证市场秩序,维护质量认证的有效性和公信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23〕83号)要求,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开展了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监督检查。以社会关注度高的汽车、电动自行车、儿童玩具、家用燃气器具、防爆电气、电线电缆等强制性认证产品和CCC免办产品获证组织、自我声明产品生产企业为重点,主要对获证组织出厂、销售的产品是否获得CCC认证证书,认证证书是否真实有效,获证组织是否持续满足认证要求,认证机构认证活动是否符合认证规则要求,适用自我声明产品是否按照要求使用CCC认证标志,申报材料是否与实际一致,免办产品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按照申报用途使用等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本次检查省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62人次,对随机抽取的60家获证组织开展了监督检查,涉及认证机构8家。检查结果符合检查要求的45家,责令整改7家,注销证书2家,因证书暂停、停止营业、无法联系企业等原因不具备检查条件的6家。
(二)组织开展了自愿性认证活动监督检查。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主要对认证机构认证人员不到现场、伪造认证档案、超范围认证、未作认证决定即颁发认证证书、未按规定实施监督审核、严重减少审核时间、审核组不具备相应资格和技术专业能力、远程审核不规范等行为开展了监督检查。本次检查,全省共完成了195家自愿性认证获证组织的监督检查。其中,省局检查获证组织30家,涉及认证机构15家,检查通过的13家,整改通过13家,注销证书1家,撤销证书1家,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移交执法部门处理2起。
2023年辽宁省市场监管局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已通过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公开(检查结果查询网址:https://hlwjg.ln.gov.cn/)。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获证组织不能持续保持认证要求。有些获证组织不能按照认证要求进行管理和生产,存在档案管理不规范、记录文件缺失、管理体系运行不完善等问题,个别获证组织甚至对相关认证要求不清楚。
(二)部分认证机构违法违规开展认证活动。部分认证机构存在证后监督审核不规范、不及时,检查人员责任心不强,指导获证组织整改问题不及时,审核内容与获证组织实际情况不符,审核内容、时间与实际不一致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规范认证活动。针对发现的问题,相关认证机构、获证组织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引以为戒,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各认证机构要严格按照认证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开展认证活动,加强证后监督,及时对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确保认证有效性。
(二)加强认证监管,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大对虚假认证、超范围认证等严重认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认证市场秩序,切实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30日
5、广东省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自愿性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粤市监认监〔2023〕508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认证机构: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23〕83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粤市监信监〔2023〕98号)要求,我局组织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对全省198家自愿性认证获证企业共200张认证证书相关认证活动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证追溯、调查核实和依法处置,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出动行政监管人员及技术专家700余人次,对24家认证机构签发的200张自愿性认证证书所涉的198家获证企业的体系运行、关键过程控制、信息通报、证书及标志使用等方面情况进行现场查验,并通过问询认证人员、调阅认证档案以及到认证机构现场调查等方式对相关认证活动进行了追溯,核查有关认证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本次监督检查活动向稽查执法部门移交认证违法线索14条(见附件),累计暂停认证证书5张、注销/撤销认证证书9张。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严格按照认证规范、认证规则开展认证审核活动。一是合同评审、方案制定不符合规范,未能有效识别申请认证组织资质不齐、认证覆盖场所及人员不全等问题,存在审核计划人日数不足、现场审核时间占比偏低、审核场所不符、审核人员专业领域覆盖不全等情况。二是认证审核计划执行不严不实,存在认证审核人员现场审核时间不足、审核场所不全、关键环节或程序有遗漏减少等问题。三是认证流程与质量管控不到位,存在审核资料填写错漏、审核报告部分内容与实际不符等情况。
(二)认证机构跟踪调查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监督审核不及时,存在超规定时限未实施监督审核的情况。二是未有效督促获证组织持续保持认证条件,存在获证组织地址、营业范围等条件变化后未及时变更等情况。三是对获证组织监督审核或内审的不符合项整改、验证等情况跟踪不足,问题纠治不到位,认证有效性存在不足。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肃落实问题整改。各有关认证机构要严格按照认证有关法律法规及认证规范、认证规则要求,对监督检查中指出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逐一抓好整改落实,确保获证企业持续保持认证条件,整改情况于2023年12月31日前报省市场监管局。
(二)举一反三,主动做好问题防范。全省认证机构要全面落实认证机构主体责任,充分汲取个别机构的教训,对照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主动开展问题自查自纠,推动监督检查行动实现“查处一批、教育一片”的惩前毖后效果。
(三)强化自律,维护认证市场秩序。各认证机构及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强化协会成员、机构内部的教育培训,筑牢认证机构及人员的责任意识、合规意识,自觉维护认证市场良好秩序。
下一步,省局将加大对认证活动、认证结果的监督检查力度,以问题为导向,依法严厉查处并坚决纠治认证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规范认证市场秩序,推动广东认证行业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8日
(联系人:田泽维,联系电话:020-38835950)
6、贵州省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023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自愿性认证市场秩序,提升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23〕83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由市场监管总局统一抽取被检查对象,采取统筹协调、分级实施,通过获证组织现场查验与认证档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核查自愿性认证活动中认证机构人员是否到现场,认证机构是否在认证过程中对关键过程和场所进行审核,认证机构是否按照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开展认证,认证过程记录材料、档案材料是否完整等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全省共抽取认证证书200张、涉及12个认证领域、22家认证机构,186家获证组织。其中,9家获证组织因为搬迁、关停等原因未能完成现场检查,实际检查获证组织177家、认证证书191张,涉及20家认证机构。省局直接检查获证组织10家,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自主检查167家。
二、主要问题
从检查总体情况看,大部分认证从业机构能够执行《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认真落实《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精心组织认证活动,严格认证证书的管理。大部分获证组织能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所建立的管理体系运行,及时开展内审和管理评审,提升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在完成现场检查的191张认证证书中,发现存在轻微问题的8张、责令限期整改的18张、移交获证组织所在地市场监管局进行经济处罚的6张。
(一)认证机构存在的问题:审核不规范,对关键工序审核不到位;审核人日不足;未能提供实施远程审核的合理理由,组织实际人数与上报信息中体系覆盖人数及审核策划人数严重不相符;对同一获证组织认证的三个体系专业判定不一致。
(二)获证组织存在的问题:体系运行存在不足,企业人员对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不熟悉;内审和管理评审不完善;获证组织注册地址与实际运营地址不符,企业信息发生变化未及时向认证机构申请变更;使用的仪器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检定或校准;文件档案管理不规范。对认证活动涉嫌存在违规行为的中泰联合认证有限公司、苏州国强认证有限公司等两家认证机构,已移交获证组织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本次检查发现涉嫌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认证机构,由获证组织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坚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存在一般问题的获证组织,由获证组织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通报相关认证机构,督促其加强对获证组织的证后监督,保持认证的有效性;对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督促其及时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
(二)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各有关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快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办进度,并做好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对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要及时公开,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信用中国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公示,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构建信用激励约束机制。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地要及时收集汇总后处理及立案处罚的相关情况,并将后处理结果及时报送省局认证认可检测处。联系人:吴春宣,联系电话:0851-86509801.
7、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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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公示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23〕83号)和《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晋市监函〔2023〕233号)要求,现将市场监管总局派发认证活动检查任务的监督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附件:2023年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