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完善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评审问题的对策建议

2023-12-05 17:36:36  来源: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知识产权领域原创作者:傅启国 龚跃鹏  浏览:0

(一)优化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资历条件

我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即原先的专利代理人考试,是一种精英型考试,考试难度大,通过率低,最早从1992年开始,每两年举办一次,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组织。知识产权专业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一种职称评审的前置型考试,从2020年开始,每年举办一次,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只包含高级经济实务(知识产权)一个科目,实行全国统一命题,考题形式为主观题或主客观题相结合,考试时间为180分钟。不管从考试时间还是考试内容来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难度都要高于知识产权专业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因此,可借鉴四川省的做法——取得专利代理师(代理人)职业资格可免于参加知识产权专业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当从事知识产权专业相关工作满一定年限后可直接申报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评审。

除此之外,由于正高级知识产权师采取直接评审的方式,对于已经取得尤其是2020年以前已经取得工程、法律、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等系列副高级职称的知识产权从业者,应当以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和工作贡献为导向,当从业者在学历、从业年限等方面满足申报正高级职称评审的基本要求时,则应当允许其以自身业绩和成果直接申报正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评审。

(二)更加科学界定“相关专业”

当前学科交叉融合的趋势愈发凸显,经济高质量发展对高层次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前已述及,知识产权工作具有显著的复合性特征,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人才广泛分布在理学、工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各个学科领域。虽然我国目前将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设置在经济系列下,但对其“相关专业”的界定不能简单地局限于原本属于经济系列下的会计、统计和审计等专业,而应当结合知识产权专业的复合型特征和专业性特点,尽量从宽界定“相关专业”的范畴。只有确定这样的职称评价导向,才能培养出更多能熟练运用科技、法律、经济、外语等相关知识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复合型人才,真正贴合创新主体的发展需要。

因此,为了充分体现知识产权专业的复合型特征、避免部分知识产权从业者在专业能力评价和技术职称评审方面面临“跨界而无界”的尴尬局面,可以借鉴其他省份的做法——将理学、工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等专业均纳入“相关专业”的范畴,以便对知识产权人才进行全面、科学地评价,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知识产权从业者的工作热情和创新活力。

(三)研究增加面试答辩考核环节

面试答辩是职称评审工作的关键环节,具有程序性、专业性、互动性等特点。知识产权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各类专业知识,专业性较强,只有通过书面审查和面试答辩的有机结合才能让职称评审专家更准确地识别申报者的专业水平与业务能力。北京、四川等地在开展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评审时都将面试答辩作为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程序。

有必要研究在高级知识产权师和正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评审中增加面试答辩环节。而且,为了保证评审结果的科学性,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评审还应将重点放在面试答辩上,通过专业问题现场问答让评审专家真正了解申报者的职业道德、从业操守、工作业绩和专业成果等情况。同时,为了保证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可以通过在面试现场抽签确定申报者的面试考场和答辩顺序、电脑随机选择确定答辩题目、细化评审专家回避制度、实行面试考官异地化制度等措施排除部门利益、区域平衡、人际关系等非学术因素对职称评审工作的干扰。

以上内容选自《中国人事科学》2022年第9期 第33-42页:《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评审问题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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