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依据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国家级、省级认定(备案)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奖励申请指南》已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积极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2、申请内容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予以奖励补助。
3、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9]1号;
(二)《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
(三)《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
(四)《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20]1号。
4、资助力度
(一)支持强度:对2022年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的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补助;对2022年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备案)的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奖励补助。
(二)支持方式:奖励补助。
5、申报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深圳市2022年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运营单位(名单附后);
(二)存在以下情况的,不予受理:申请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或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验收不通过名单;申请单位存在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回财政资金的情形;申请单位被列入“深圳信用网”国家或深圳市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