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起,《四川省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细则(试行)》试行
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维护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规范四川省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工作,根据国家安全、对外贸易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有关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18〕19号),结合四川实际,制定《四川省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细则(试行)》。本细则自2024年1月1日起试行。
2024年1月1日起,《四川省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细则(试行)》试行
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维护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规范四川省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工作,根据国家安全、对外贸易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有关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18〕19号),结合四川实际,制定《四川省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细则(试行)》。本细则自2024年1月1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