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是重要的能源转换设备,广泛应用于电力、供热、石化、 化工、钢铁、有色金属等行业。目前,我国各类锅炉年消耗能源约 20 亿吨标准煤,碳排放量约占全国碳排放总量 40%,是我国能耗量最大、碳排放量最多的耗能设备。
加快推动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对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发布了《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发改环资〔2023〕1638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围绕锅炉生产制造、建设运行、回收利用等全链条和各环节,提出了加快推动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行动方案》强调要坚持安全第一、统筹协调,绿色低碳、畅通循环,创新驱动、智能高效,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等4方面工作原则,明确了到2025年和2030年的工作目标。《行动方案》部署了加快新建锅炉绿色低碳转型、积极开展存量锅炉更新改造、持续提高锅炉运行管理水平、完善支撑保障体系等4方面12项具体任务,指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行业企业加快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方案提出:
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限制新建分散化石燃料锅炉。新建容量在10蒸吨/小时及以下工业锅炉优先选用蓄热式电加热锅炉、冷凝式燃气锅炉。推动燃气锅炉全面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严格限制排烟温度,适时禁止非冷凝式燃气锅炉进入市场,优先使用低噪声工 艺和设备。
在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区,鼓励发展耦合太阳能的蓄热式锅炉,探索构建多能耦合的供热模式。在工业余热富集地区,鼓励优先选用余热锅炉。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确保达标排 放前提下选用农林废弃物等为燃料的锅炉。
鼓励电站锅炉配套建设 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S)系统。
全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3〕16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能源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推动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制定了《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