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重点领域专利优先审查企业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落实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按照《知识产权助力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印发《关于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工作的通知》(工科函〔2023〕735号)(见附件1),拟组织开展专利优先审查工作。为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应属于工业母机、新能源汽车领域,且是产品前景好、科技含量高、专利布局优的企业。申报企业应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2017)(局令第76号),对符合优先审查条件的专利或案件自愿提出申请。每个申报企业提交专利不得超过10项。
二、请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我们将对链主企业、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专精特新企业名单中企业的专利或案件申请予以优先支持。
三、请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12月20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报送我厅。其中,优先审查请求书(见附件2)纸质件一式两份,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信息材料、相关证明文件、承诺书(见附件3)纸质件一式一份,不胶装,邮寄至昆明市官渡区永安路37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技术创新处;以上文档电子版及盖章页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一所的专家老师将于12月15日14:00通过线上形式(腾讯会议:707-503-640)为我省企业讲解申报过程注意事项,请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动员意向企业积极参会。
联系人:技术创新处陈叶
电话:0871-63513185
邮箱:yngxwjcc@163.com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工作的通知
2.优先审查请求书
3.承诺书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工作的通知》(工科函〔2023〕735号)要求,现围绕工业母机、新能源汽车领域,组织开展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应属于工业母机、新能源汽车领域,且是产品前景好、科技含量高、专利布局优的企业。申报企业应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2017)(局令第76号),对符合优先审查条件的专利或案件自愿提出申请,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见附件2)、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信息材料、相关证明文件及承诺书(见附件3)。每个申报企业提交专利不得超过10项。
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本地区企业申报材料的遴选和推荐报送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推荐。各市(州)推荐不超过1个企业的专利和案件。我们将对链主企业、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中企业的专利或案件申请予以优先支持。
三、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于12月18日前将推荐文件、专利优先审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及企业申报材料(优先审查请求书纸质件一式两份、其他材料纸质件一式一份,不胶装;电子版word文档及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75761852@qq.com)报送至经济和信息化厅,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经济和信息化厅技术创新处 黎崎均 028-86265730
附件:
1.专利优先审查推荐汇总表
2.专利优先审查请求书
3.承诺书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12月11日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工作的通知
五市工信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科信局、银川经开区管委会经发局,有关企业:
按照工信部《关于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工作的通知》(工科函〔2023〕735号)要求,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现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工作,请根据工信部通知相关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企业申报。
请各市工信主管部门于2023年12月18日将推荐文件、专利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格式见附件1)及企业申报材料(优先审查请求书纸质件一式三份、其他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不胶装;电子版word文档及盖章版扫描件)报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促进处。
联系人及电话:张杰 0951-6363455
附件:
1.工业母机和新能源汽车领域专利优先审查推荐汇总表
2.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
3.承诺书
4.《关于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工作的通知》(工科函〔2023〕735号)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