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利

备案主体1年内预审合格的发明专利授权率低于60%的暂停预审服务半年及以上《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管理办法》

2023-12-28 15:34:08  来源: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4

近日,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印发《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三十一条 备案主体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暂停专利申请预审服务半年及以上:

(一)因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被提醒、约谈或警告后,再次违反的;

(二)一年内专利预审不合格比例超过50%的;

(三)一年内预审合格的发明专利授权率低于60%的;

(四)一年内有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且申诉未通过的;

(五)其他违反诚信原则或干扰、不配合预审相关工作的情形。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发挥专利申请预审服务对四川创新驱动发展的推动作用,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预审工作,经公开征求意见并研究通过,现将《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管理办法》

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3年12月27日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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