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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再次获胜!铁路机车传感器500万元专利诉讼终审落锤

2024-01-09 15:09:22  来源:IPRdaily  商标专利领域原创作者:时元  浏览:0

2023年11月9日及11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对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科技”)针对3项外观设计专利的上诉案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的发起原告北京唐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智科技”)再次获胜,关于铁路机车传感器的专利诉讼终审落锤。

据了解,在轨道交通领域内,传感器是轨道机车故障检测诊断系统的核心部件,此次涉案的产品均为铁路机车传感器的部件。

1.意外发现专利被侵权,提起诉讼索赔500万元

民事判决中显示,2021年7月,因广铁集团怀化机务段技改需要,唐智湖南分公司将怀化机务段和谐HXD11418号列车的机车走行部故障检测诊断系统置换为唐智科技的产品。

在此过程中,唐智科技意外发现,安装在上述列车上的“原产品”涉嫌侵犯唐智科技的外观专利权,于是向长沙公证处申请对整个拆卸过程及结果进行保全证据公证。这个所谓的“原产品”正是运达科技的传感器。

唐智科技在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了一系列的对比分析,进一步确认运达科技的传感器产品涉嫌侵犯其名下“压盖”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ZL201230642661.6)、“护线套管”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ZL201230642658.4)、“柔性PCB板”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ZL201230643092.7)。

唐智科技随即针对三项外观设计专利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分别提起三起诉讼,并向法院自行提交《第201230642661.6号外观设计专利“压盖”侵权分析报告》《第201230642658.4号外观设计专利“护线套管”侵权分析报告》《第201230643092.7号外观设计专利“柔性PCB板”侵权分析报告》,用以证明运达科技的“YZ-FCQ型复合传感器”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

由此,唐智科技请求法院判决:

1、运达科技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含有侵害涉案专利专利权的传感器产品;销毁所有库存侵权产品。

2、运达科技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

图源(2023)京民终732号判决书

图源(2023)京民终829号判决书

图源(2023)京民终830号判决书

2.唐智科技接连胜利,三项专利获赔10.5万元

面对唐智科技的指控,运达科技抗辩称:以上产品从未被作为产品单独销售,而是焊接、固定在传感器产品的内部,随传感器产品进行销售,其外观不可见,不构成对涉案专利的侵害,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在案证据显示,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属于相同种类产品,从一般消费者角度来说,两者的整体视觉效果近似。综上认为被诉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构成侵权。

因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出具(2021)京79民初1433号、(2021)京79民初1437号、(2021)京79民初1434号民事判决,确定运达科技赔偿唐智科技3.5万元、3.5万元、3.5万元,共计10.5万元。

随后,运达科技不服一审判决,以取证过程不当及涉案产品非单独销售为由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作出判决,三起案件全部驳回了运达科技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同时说明此判决为终审判决,唐智科技与运达科技关于铁路机车传感器的专利诉讼终审落锤,以唐智科技的胜利落幕。

3.创新:企业在激烈竞争中的生存之道

近年来,国内轨道交通建设速度不断加快,传感器在轨道交通领域的应用带领轨道交通驶向了智能时代的大门。行业竞争进入快速车道,随之而来的是企业之间的知识产权诉讼。

据了解,双方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尚未结束,唐智公司以侵犯发明专利权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为由起诉运达公司的相关案件仍在持续进行中。

唐智科技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技术源于军工企业中国航发动研所(608所),专业从事高端装备故障诊断、健康管理和智慧运维的科技企业,包括传感器、仪器仪表、软件和算法开发及工程化应用,在轨道交通、航空发动机等领域,技术和产品处于国内外领先水平。公司核心研发人员唐德尧主任研发的“广义共振与共振解调”等设备故障诊断技术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运达科技起源于西南交通大学校办企业,于2015年4月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致力于为轨道交通业务领域提供智能解决方案及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少数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生产能力的高科技企业之一。

作为轨道交通领域有影响力的企业,两家的知识产权纠纷真实体现了行业内的竞争拉锯。尽管我国的轨道交通开始进入智能传感时代,但更高深的智能化研发仍然在路上,知识产权在其中显得尤为重要。唐智科技此次的胜诉确保了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得到了有效保护,维护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也有利于维护公平的竞争环境,促进整个行业的创新发展。

虽然专利诉讼在各行业中屡见不鲜,但其实质只是知识产权维权的一种方式,而非最终目的。在这个不断演变的商业环境中,“创新”二字更为重要,因为只有通过不断的创新,企业才能形成独特的核心竞争力,才能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

附:ZL201230643092.7号涉案专利终审判决书

(原标题:原告再次获胜!铁路机车传感器500万元专利诉讼终审落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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