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2024年度龙岗区体育竞赛及人才培养奖励金

2024-01-10 17:28:21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0

申报指南

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奖励对象为:代表龙岗区或者以深圳市、广东省名义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竞技体育组和学校体育组中获奖的龙岗区注册运动员,和非奥运争光项目中为龙岗区获得荣誉的运动员以及运动员的初始注册、带训和培养、输送教练员(组)和领队。

(二)申报奖励的赛事期限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举办的赛事。

(三)申报奖励的赛事级别具体如下:

1.奥运项目可申报的赛事有:世界奥林匹克运动会、世界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亚洲运动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仅限篮球世界杯、足球世界杯)、世界中学生运动会、全国运动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仅限篮球亚洲杯、足球亚洲杯)、全国青年运动会、广东省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深圳市运动会。

2.非奥运项目可申报的赛事有:非奥运争光项目在由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主办的世界最高级别比赛(如国际象棋奥林匹克团体赛等)、全国体育大会、全国智力运动会、广东省体育大会、广东省智力运动会、深圳市体育大会。

(四)奖励申报主体为个人,需经组织参赛的单位同意后统一进行申报。

(五)领队同时兼任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的,只能按照其中一个较高奖金的项目进行申请,不重复计发奖金。

(六)我区输送教练员按培养运动员输送至市级及以上优秀运动队的,直接输送和初始注册教练员均可申报奖励金。

(七)在同一项目中,教练员的奖励只能按主(带训)教练和助理教练中的一个职务来进行申请,不得同时按两个及以上职务来计发奖励;直接输送和初始注册教练可以是同一人。

(八)各级各类赛事中省内异地“示范基地”运动员及相关教练员不在奖励范围内。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TOP
2008 - 2022 © 中企检测认证网 版权所有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