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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CBAM报告可延期提交

2024-02-01 11:28:03  来源:认证资讯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2

2024年1月29日(当地时间),欧盟税务和关税同盟总局就CBAM过渡期填报发布了临时新闻,原定于1月31日截止的首次填报延期。

欧盟委员会注意到,由于技术问题,部分企业无法按时在系统内提交CBAM相关报告。为此,委员会为报告申报人制定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对于在申报时遇到困难、尚未提交CBAM季度报告的申报人,过渡登记处将为其提供一项新功能。即自2月1日起,申报人可在系统中 “申请延迟提交”,从而多出30天的时间来提交本季度的CBAM报告。

根据国家主管当局(NCA)提供的指导意见,提交首份CBAM报告时,遇到困难的报告申报人将不会受到处罚。

根据过渡期实施细则(Regulation 2023/1773),本次报告在提交后,仍可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进行修改。

输欧出口商利好消息

首次CBAM报告延期提交,给欧盟进口商收集供应商数据和信息的时间延长了30天,意味着留给出口商收集信息、实际计算的时间也更多了。

输欧出口商申报建议

出口商可在此期间开展产品嵌入碳排放计算工作,及要求自身供应商开展计算工作以提供原材料单位产品嵌入排放。从而第一时间获取出口产品实际嵌入碳排放信息,为后续开展CBAM合规应对工作、节能减排降低碳成本提供保障。

CBAM的概要知识

CBAM全称为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俗称碳关税,是欧盟针对部分进口商品的碳排放量所征收的税费,旨在解决进口商品与欧盟内商品之间的碳排放差距。

钢铁、水泥、铝、化肥、电力和氢,这六大行业是全球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也是现阶段CBAM的重点监测对象。

CBAM是欧盟针对境外进口产品的碳排放收取费用,最终成本会转嫁给出口商品的生产企业,CBAM将从根本上改变许多进入欧盟的产品成本竞争力。在此背景下,出口企业有必要采取积极措施,在过渡期内尽快完成相关产品碳排放数据报告。

CBAM两大实施阶段

1. 第一阶段是过渡期

从2023年10月1日开始试运行,到2025年年底。该阶段进口商只需履行报告义务,提交自2023年起每年进口欧盟产品的碳排放数据,无需为此缴纳费用。

2. 第二阶段是过渡期后

从2026年1月1日完全生效后,进口商将需要每年申报前一年进口到欧盟的货物数量及其所含的温室气体,并交出相应数量的CBAM证书。在2026-2034年期间,欧盟排放交易制度下的免费配额的逐步淘汰将与CBAM的逐步采用同步进行,最终在2034年免费配额将全部取消。

目前正处于CBAM政策的过渡期。距离2023年第四季度出口产品的碳含量报告提交截止期——2024年1月31日,现已进入倒计时阶段。首个季度报告的截止时间已逼近,填报工作刻不容缓!

CBAM对中国企业的影响

1. 额外碳关税成本

对于中国企业来说,如果不能有效控制产品的碳排放,根据CBAM的规定,他们可能会面临额外的碳关税成本。这将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出口成本,尤其是对于那些碳排放量大、能耗高的传统制造业,这项额外的成本几乎是无法承受的。产品一旦因为碳税而成本上升,其在欧盟市场上的价格竞争力势必受到影响,可能导致出口量的减少,进而影响企业的业绩和市场份额。

2. 转型升级的机遇

CBAM的推出也不完全是坏消息。对于那些具有前瞻性、愿意投入研发的企业来说,它同样开辟了新的发展道路。通过加大对绿色技术和环保措施的投入,企业不仅能有效降低碳排放,减少碳关税的负担,还能从根本上提升产品的绿色竞争力。绿色和可持续已经成为全球消费的新趋势,企业若能抓住这一点,适时调整产品线和生产方式,借助绿色发展优势,可以在国际市场上赢得更多的份额,甚至打开先前难以进入的市场。

3. 直接与间接排放费用

过渡期后的征税期,CBAM规定对不同行业的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钢铁、铝和氢这些行业仅需要就其直接排放支付对应的费用。而对于水泥、电力和化肥等行业,则复杂得多,因为CBAM对它们既征收直接排放费用,也征收间接排放费用。这要求中国企业必须建立一套完整而精准的计算系统,不仅要计算产品直接产生的碳排放量,还要估算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间接碳排放,并通过严格的验证过程。这无疑给中国企业带来了更高的技术和管理要求。

4. 欧盟进口商的额外要求

随着CBAM的施行,欧盟进口商可能会向供应商提出更高的环保标准,其中包括要求降低产品碳排放量。这样的要求将使得中国企业不得不更积极地寻找减排途径与方法,可能涉及更新生产设备、革新工艺流程或者甚至改变能源结构,以满足进口商的绿色采购标准。

中国企业的CBAM应对流程

1. 理解CBAM要求

了解法案是第一步,准确地衡量CBAM对您业务的影响是基础。内部培训和认知提升是必须的。

2. 分析产品受影响程度

您需要与团队一起,确定哪些产品可能会受到影响,并把它们列入进一步审查的清单。

3. 数据采集和统计

围绕欧盟提供的《装置的CBAM信息填报模板》,进行组织层面排放数据及产品层面出口量与排放量等数据的采集和统计。

4. 碳排放核算

根据CBAM的规则,精确地核算每个产品的碳排放量,是您与进口商交流的基石。

5. 提供准确的碳排放数据

您需要确保向进口商提供的数据准确无误,避免造成双方不必要的麻烦。

6. 制定减排策略

展望未来,企业需要把碳排放管理融合到核心业务策略中,以应对日益严格的碳排放要求。

CBAM如何申报

企业如何判断是否需要填报CBAM

1、如何判断首先,企业需核实其所属行业是否在CBAM过渡期覆盖的六大行业范围内:水泥、钢铁、铝、化肥、电力和氢气。若企业不属于这六大行业,或与之无直接相关性,无需进行CBAM申报。(未来CBAM可能扩展其征收范围,属于其他碳排放行业的企业需持续关注后续动向。)其次,企业应明确其出口产品是否涵盖CBAM过渡期内的产品分类。目前,CBAM报告涵盖的产品清单及需报送的温室气体种类包括CO2、N2O和PFCs,具体可参考CBAM首批征税行业合产品清单(如下)。对于属于清单内的产品,企业则需要进行CBAM相关填报。

2、企业申报CBAM概览

添加图片注释,不超过 140 字(可选)

欧盟的CBAM报告由得到授权的申报人(Reporting Declarants,通常是进口商或其代理商)向欧盟CBAM主管机关(如National Competent Authorities)提交,申报人需要登录欧盟过渡期登记系统(CBAM Transitional Registry)并填写报告。尽管报告工作由授权申报人(进口商)负责,但通常要求产品供应商(出口企业)提供碳排放数据。因此,为了确保出口顺利,出口企业需做好准备工作,与进口方协作并提供所需数据。

CBAM数据填报流程

报工具为欧盟推荐的表格《CBAM Communication template for installations》,大家可以在今天的资料包中下载。

CBAM表格有很多子表,可分成三类:

红色边框:需企业填写。

绿色边框:根据红色边框的输入,自动生成结果。

无边框:填写指导和工具。其中工具对大多数钢铁和铝制品加工企业不适用。

对于表格填充色,也有不同的说明:

为便于企业抓住重点,对于不需要解释的内容,请考虑参照样例进行填写。对于容易混淆的内容,下文对表格进行了翻译和备注。

我们假设一家加工企业,同时生产钢铁和铝加工制品。

步骤 1:填写子表A_InstData

对于加工企业,下表“Aggregated goods category综合货物类别”,填写铝制品和钢铁制品。“Route生产路线”填写All production route,没有其他选项。

接着填写企业购买的CBAM原材料前体,假设购买铝板材生产铝罐,钢板材生产钢罐。

步骤二:填写子表B_EmInst

本表填写加工企业的直接排放。

加工企业的直接排放主要包括:

铝加工:铝制品生产过程中燃料消耗和烟气净化产生的所有二氧化碳排放。

钢铁加工:所有来自燃料燃烧的二氧化碳排放、来自烟气处理的过程排放,以及所有与设施中应用的生产步骤有关的二氧化碳排放,包括但不限于:再加热、再熔化、铸造、热轧、冷轧、锻造、酸洗、退火、电镀、涂层、镀锌、拉丝、切割,以及焊接和钢铁制品的精加工。

如果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任何燃料,也没有烟气净化设备,子表B_EmInst不需填写(即使有黄色强制填写单元格)。注意,移动源的直接排放,不在CBAM范围内,如车辆、叉车等。但传送带等固定源的直接排放,在CBAM范围内。

填写过基础数据后,表格自动计算结果。

以下表格不需要填写。对加工企业,不会涉及PFCs的排放,或者使用在线监测等手段测量温室气体排放。

步骤三:填写子表C_Emissions&Energy

根据第二步,自动生成下表数据:

对于间接排放,也就是电力排放,计算后直接填写入下方标红位置。企业可以采用生态环境部公布2022年全国电网平均排放因子0.5703tCO2e/MWh。对于绿电的使用,在现行规则下,对碳关税的税额计算没有影响。目前欧盟明确表示不承认绿证,对绿电直接采购使用也有相应的要求。由于没有进一步明确的规则,我们假设全部使用的电网电,不考虑绿电采购。

计算公式为:电力碳排放量=用电量MWh * 排放因子0.5703tCO2e/MWh。我们假设企业2023年全年使用1000MWh电力。

步骤四:填写子表D_Processes

假设企业生产100吨铝加工品、50吨钢铁加工品出售。此处产品为CBAM产品的合计产量,包括卖到欧盟和非欧盟市场。对于直接排放分配:上图橙黄色部分已经自动计算直接排放为377吨。我们假设以产品重量进行直接排放分配,则100吨铝加工品直接排放量为=100/(100+50)*377=251.33 tCO2e,50吨钢铁加工品直接排放量为=377-251.33=125.67 tCO2e。废料不参与分配。

(f) 行“Measure heat”关于热力使用。对于多数钢铁和铝制品加工企业,不会用到外购蒸汽,所以在K50单元格选FALSE。如果使用外购蒸汽,可以参考电力使用计算,单元格选TRUE。

(f) 行“Waste Gases”关于废气使用。对于钢铁和铝制品加工企业,不会使用高炉、焦炉、转炉煤气,所以在L50单元格选FALSE。

(f)行“Indirect emissions”关于电力使用。M50单元格选TRUE。对于间接排放分配:上图红色部分已经计算直接排放为570吨。我们假设企业通过读电表,得到铝加工品使用800MWh电力,而余下200MWh为钢铁加工品使用。

以下分别填写了铝加工品和钢铁加工品的间接排放。

步骤五:填写子表E_PurchPrec

本表用于填写前体原材料的碳排放数据。为了梳理什么是前体,企业可以对照CBAM CN Code清单,或参考子表A_InstData的自动显示结果。我们假设该企业购买了120吨铝板材,55吨钢板材。

对于铝板材,120吨投料生产了100吨CBAM产品铝罐。其中铝板材排放因子来自于欧盟默认值。对于类似铝板材的前体材料,企业先找其所对应的CN Code,再在欧盟文件中寻找对应的默认值。如之前所述,在2024.6.30之后,需要供应商提供前体的实际数据,以满足80%实际数据的要求。

对于钢板材同理,不再赘述。

表4 CBAM产品默认值(铝板材)

完成以上填写,就基本完成数据计算工作。再后面的子表中,可以查阅结果。

步骤六:填写子表Summary_Products

填写产品基本信息(黄色区域),这些信息要么企业内部有,要么在前体材料的成分表中有,这里不再赘述。

添加图片注释,不超过 140 字(可选)

步骤七:提交数据

企业可以选择把欧盟表格全部提交给欧盟客户,也可以只提交本子表Summary_Communication。

以上就是在2024.1.31前,您作为供应商,需要提交给欧盟客户的数据填写指引,举例不涵盖特殊情况。

CBAM填报注意事项

向谁报送报告?

答:由授权申报人(欧盟的进口商或间接海关代表)向欧盟CBAM主管机关报送报告,登录到欧盟过渡登记系统中,提交报告。但授权申报人为了填写该报告,会向产品供应商要求提供相应的碳排放数据去做登录,所以为了顺利出口,建议相关出口商提前做好准备。

2、碳排放数据缺失是否能用缺省值?

答:可以。当申报人无法充分确定实际排放量时,应采取缺省值。缺省值原则上采用出口国对应产品(电力除外)的平均碳排放强度叠加一定比例的增幅。当某类产品出口国信息难以应用于某类货物时,缺省值应为欧盟碳市场该类产品表现最差的X%的设备的平均碳排放强度。

3、CBAM碳排放报告有误,可以修正吗?

答:可以修正。每季结束后2个月内可以修正CBAM报告。而过渡期前两次的报告有缓冲空间,可在第三季报告截止日前修正。

4、申报人若未如期申报或虚伪申报,会有处罚吗?

答:会被处罚。CBAM过渡期,申报人若未如期申报或虚伪申报,按每吨碳排放量10-50欧元进行处罚。

5、必须用欧盟的核算方法吗?

答:2024年底之前,有三种核算产品碳排放的方法,既可以使用欧盟方法、等效的第三国国家核算方法,或者缺省值的核算方法。

6、如果我的货品出口到欧盟再进行加工,是否就不在管制范围?

答:货品出口到欧盟再进行加工,货品仍在管制范围。CBAM需申报的产品除了一般的进口产品,也需要申报从加工区进口的产品,包含以下两种:

① 进口加工处理:指由非欧盟地区进口原料至欧盟加工区进行加工生产。即使加工后产品并非CBAM涵盖的产品,申报人仍须申报加工过程的产品碳含量。

② 出口加工处理:指由欧盟地区出口原料至非欧盟区的加工区进行加工生产。若加工后产品属于CBAM涵盖的产品,申报人则须申报加工处理过程所产生的碳排放。

7、CBAM计算碳含量的引用标准是什么?

答:CBAM碳含量计算及申报范围与 ISO 14067碳足迹不一样。CBAM目前涵盖范围为生产阶段排放,其中钢铁、铝、电力、氢、特定条件下之间接排放、部分前驱物(precursors)、若干铝中下游产品(如铝制容器、铝制管配件等)以及若干钢铁中下游产品(如螺钉和螺栓及相关产品)以直接排放为主;水泥与化肥产品则除了直接排放外,还须包含间接排放。

8、若出口欧盟的产品里有使用被CBAM涵盖的产品,是否需要进行报送数据?

答:若出口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CBAM涵盖的产品作为前体产品(原料),需根据进口商的要求,填写前体相应数据信息。比如,某家散热器生产商根据欧盟进口商的要求,需填报在散热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螺钉、螺母等前体产品的数据信息。

9、CBAM的碳含量计算方式?

答:CBAM目前涵盖范围为生产过程排放(包含“生产过程”产生的直接排放与“消耗的电力”产生的间接排放)。产品碳排放量=单位产品碳排放量×进口产品数量(一般按照产品重量计量)。

原则上,排放量的计算应基于进口产品的实际排放量(actual emissions)。但当授权申报人获取实测值时,可使用默认值(default value)计算。

10、简单产品与复杂产品如何区分?

答:简单产品是指在生产制造过程中仅需要使用隐含碳排放量为零的材料和燃料的产品。对于简单产品,其碳排放量即为其生产过程中的直接和间接排放总量。

复杂产品则是指使用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相关含有碳排放的原材料,在碳排放量计算时需要考虑原料的隐含排放。以钢铁产品为例:

① 简单产品如烧结矿,其原料为零碳排的天然铁矿砂,生产过程中仅添加助熔剂(石灰石)和燃料。

② 复杂产品如粗钢,其原料为具碳含量的生铁。

11、CBAM法案中提到的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是什么?

答:① 直接碳排放是指在核算边界内,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包含燃料燃烧、生产过程或者逸散等排放源,主要以CO2、CH4以及N2O等温室气体形式释放碳,以吨二氧化碳当量(tonnes of CO2e)表示。

② 间接碳排放则是耗电量所产生的碳排放,以吨二氧化碳当量(tonnes of CO2e)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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