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深圳市新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展会扶持,最高补贴500万

2024-02-26 13:07:20  来源:项目申报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0

深圳市商务局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新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展会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01、支持领域

对聚焦20大产业集群和8大未来产业(以下简称“20+8”产业),新引进的行业影响力强、带动效应显著的国内外知名品牌展会的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

02、设定依据

(一)政策依据

1.《深圳市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深商务规〔2022〕3号);

2.《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修订)》(深商务规〔2023〕3号)。

(二)管理依据

《深圳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商务规〔2020〕2号)。

03、支持数量和支持方式

(一)支持数量

有数量限制,受财政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控制。视申报情况,我局据以对资助(或奖励)金额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资助(或奖励)金额以万元为单位按照舍尾法确定。

(二)支持方式

事后资助。

04、申报条件

(一)基础条件

申报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2.申报单位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应如实提供本单位信用状况,承诺承担违约责任,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4.申报单位未以同一事项重复或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申请本项目不得同时申请专业展会培育期资助、专业展会场租补贴项目、国际性会议资助项目;

5.同一项目市、区资助合计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

(二)专项条件

1.新引进项目入围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进出口经理人》发布的世界商展100强名单、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中国展览数据统计报告》发布的全国展览100强名单或国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统计范围的国际会议名单(以《若干措施》生效期内公布的名单为准,即2022年2月28日后发布的名单);

2.新引进展览项目落地后实际在深举办不少于2年,且第2年举办区间为2022年2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新引进国际会议项目落地后实际在深举办不少于2年,同时需承诺在深举办不少于3届,且第2届举办区间为2022年2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

05、支持标准

1.对新引进的世界商展100强项目,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新引进全国展览100强项目,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对新引进的国际会议项目,给予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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