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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未按规定时限”提交年度报告的专利代理机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24-03-08 21:56:13  来源:知识产权进行时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0

几个要点:

①提交时间:2024年3月1日至31日期间

②2024年新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不必提交年度报告。

③被列入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影响其信用计分和信用等级

④律师事务所可仅提交其从事专利事务相关的内容。

关于提交专利代理机构2023年度报告的通知

各专利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一要求,根据《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本市专利代理机构2023年度报告提交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12月31日前批准设立的本市专利代理机构(不含分支机构),应在2024年3月1日至31日期间,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http://dlgl.cnipa.gov.cn)提交2023年度报告,并对年度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专利代理机构登陆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后,点击“年度报告”模块,按系统提示操作完成年度报告填报并提交公示。

专利代理分支机构相关信息由其所在的主营机构汇总填报,无需单独报送。

二、2024年4月1日,专利代理管理系统自动将专利代理机构提交的年度报告予以公示;同时,专利代理管理系统自动将应交未交的专利代理机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公示。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专利代理机构如要移出,应主动提交年度报告及逾期情况说明,经我局审核合格后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移出。

三、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国知发运字〔2023〕10号)的有关规定,专利代理机构因未在规定的期限提交年度报告而被列入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影响其信用计分和信用等级

四、我市各有关知识产权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机构职能,及时提醒相关会员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提交年度报告。

五、关于专利代理管理系统的使用操作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62088537咨询。关于年度报告提交相关政策事项可以拨打电话:021-23110875咨询。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2月27日

陕西省:

2024年新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不必提交年度报告。

工作要求:请各专利代理机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年度报告,并对报告信息真实性负责。未按规定时限提交年度报告或在提交年度报告时提供虚假信息的代理机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专利代理机构须提交年度报告及情况说明,经省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后方可移出。专利代理机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将被列入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广东省

一、提交范围:2023年12月31日前在广东省内注册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2024年新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不必提交年度报告。

二、提交时间及方式:2024年3月1日至31日,各机构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http://dlgl.cnipa.gov.cn/)提交。

三、工作要求:请各专利代理机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年度报告,并对报告信息真实性负责。未按规定时限提交年度报告或在提交年度报告时提供虚假信息的专利代理机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专利代理机构须提交年度报告及情况说明,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通过后方可移出。专利代理机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将被列入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天津

一、提交机构

2023年12月31日前在天津市内注册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

2024年新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无需提交。

二、提交期限

2024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三、提交途径

专利代理机构登陆专利代理管理系统(http://dlgl.cnipa.gov.cn),点击“年度报告”模块后按系统提示操作。

四、提交内容

根据《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提交相关内容。专利代理机构需对年度报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五、其他事项

1.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将于2024年4月1日自动将专利代理机构提交的年度报告予以公示,自动将应交未交的专利代理机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公示。

2.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专利代理机构如申请移出,应主动提交年度报告及逾期情况说明,经我局审核后报国家局

六、联系方式

市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处:23039887.23039860

湖北省

一、提交对象和时间

2023年12月31日之前获批设立的专利代理主营机构,请于2024年3月1日至31日期间,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http://dlgl.cnipa.gov.cn)提交2023年度报告。专利代理机构登陆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后,点击“年度报告”模块,按系统提示操作完成年度报告填报并提交公示。

专利代理分支机构相关信息由其所在的主营机构汇总上报,无需单独报送。

二、年度报告内容

(一)专利代理机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合伙人或者股东、专利代理师的姓名,从业人数信息;

(三)合伙人、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四)设立分支机构的信息;

(五)专利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提供专利代理服务的信息网络平台名称、网址等信息;

(六)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转让、许可、纠纷的行政处理和诉讼、质押融资等业务信息;

(七)专利代理机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信息;

(八)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其从业人员获得境外专利代理从业资质的信息;

(九)机构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中的典型案例(不超过1000字)。

律师事务所可仅提交其从事专利事务相关的内容。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年度报告提交工作是信息公开和信用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专利代理机构的法定义务,各专利代理机构要早部署早安排,确保应报尽报。

(二)关注时间,抓好落实。2024年4月1日,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将自动把应交未交的专利代理机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公示。各专利代理机构要提前做好本机构年度信息的统计审核,确保在2024年4月1日前完成本机构的报送工作。

(三)严肃纪律,如实填报。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如实、准确填写年度报告,对年度报告信息的真实性、一致性负责。省知识产权局将把年度报告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范围,对年度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行政部门登记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核查,对公示信息不一致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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