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高认定

广元市苍溪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苍溪县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五条措施

2024-03-26 07:13:29  来源:国高认定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22

广元市苍溪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苍溪县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五条措施

广元市苍溪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苍溪县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五条措施

苍溪县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五条措施

一、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培育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 发展,对首次成功申报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 申报补助。

二、积极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对成功复审为国家高新技 术企业的给予5万元复审补助。

三、切实加强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申报和平台建设。积极支持 高新技术企业建设国家、省级、 市级自主创新平台,除享受国 省政策补助外,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专项资金优先支持。积极支 持高新技术企业产学研活动,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县级科技计 划项目优先支持, 申报的国省市科技计划项目重点推荐.

四、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专利和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培育 具有知识产权优势的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知识产权联络员制度, 全面提升所在企业知识产权的创新、应用、保护和管理能力,鼓 励高新技术企业形成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对形成的专利给予专 利申请资金优先资助,对评价形成的重大科技成果给予市级资金 专项补助。对自主知识产权、独占许可引进的高新技术成果或专 利技术产业化,市科技专项资金给予立项支持。

五、积极推动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切实加大高新技 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密切与税务部门协调联 系,开通应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审查备案绿色通道。经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在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 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 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制造业按照研究开 发费用的10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 的175%摊销。

六、此通知所需资金在年度县级科研项目资金中统筹安排。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TOP
2008 - 2022 © 中企检测认证网 版权所有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