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节能领域
2024年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标准专项计划的通知
能标委字〔2024〕1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部署,加快完善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发挥好标准的支撑作用,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关于征集2024年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标准专项计划的通知》[市监标技(司)函〔2024〕62号]的具体要求,开展2024年度节能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标准专项计划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以及各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方向,对照《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部署的标准制修订任务,紧密围绕当前以标准提升牵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重大任务,按照重点突出、急用先行、国际接轨的原则,进行节能领域国家标准专项计划申报。
申报范围重点为:《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关于征集2024年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标准专项计划的通知》中有关节能领域方面的标准项目。(https://www.sac.gov.cn/xw/tzgg/art/2024/art_101b693f3e5b44f39baefd057e257c59.html)
二、申报要求
1.申请立项的国家标准项目应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现行国家标准无交叉、无重复,并按照《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标准立项范围和原则(试行)》确定归口,对于双归口的国家标准项目需在申报前协调一致。
2.申报单位要统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近期需要和长期部署,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必要性和可行性、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等进行充分的前期研究,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申请。
3.申报项目请在项目建议书中勾选“碳达峰与碳中和专项”选项。
4.有关程序、材料和制修订周期要求请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国标委发〔2024〕4号)执行。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请于2024年4月10日前报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巳男、陈海红
电话:010-58811633
传真:010-58811714
电子邮件:zhangsn@cnis.ac.cn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4年3月18日
附件下载:
1.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材料模板.rar
2.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材料模板.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