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工作,其中提到:申报主体应属于农机装备、医疗装备、仪器仪表领域,且是产品前景好、科技含量高、专利布局优的企业。每个申报企业提交专利不得超过10项。将对链主企业、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中企业的专利或案件申请予以优先支持。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批准优先审查资格时的判断依据,请企业务必做一下事先筛查判断,增加获批成功率:
(1)技术领域判断(必做):
根据专利的主或副IPC分类号,采用文档“查找”的功能,先判断一下专利的IPC分类号是否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与国际专利分类参照关系表(2021)(试行)》、《绿色技术专利分类体系》、《关键数字技术专利分类体系(2023)》的范围内。(需要者3个文件的加shlei100备注资料)
若在《战略…》或《绿色…》范围内,则可以在第一个推荐理由前面打钩;
若在《关键数字…》范围内,则可以在第三个推荐理由前面打钩;
(2)若不符合上述三个表中的技术领域,处理办法如下:
第一种办法:
走第六个推荐理由即“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企业须向充分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工信部评估确认,这件专利IPC分类号虽然不在上述三个表的领域范围里,但是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由工信部出一个说明,并盖章。
第二种办法:
走第三个推荐理由即“专利申请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其中,对于“已经开始实施”,须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
①销售的产品的结构照片与权利要求1中技术特征的一一对应关系说明;
②相关证明文件是指交易或销售证明(例如,买卖合同、产品供应协议、采购发票);
③承诺书,用以确保上述材料的真实性。
(3)若走第二个推荐理由即“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只能从省知识产权局推荐,不能走本次工信部的推荐通道。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重点领域专利优先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落实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按照《知识产权助力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印发《关于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工作的通知》(工科函〔2024〕139号),组织开展专利优先审查工作。为落实好此项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应属于农机装备、医疗装备、仪器仪表领域,且是产品前景好、科技含量高、专利布局优的企业。申报企业应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2017)(局令第76号),对符合优先审查条件的专利或案件自愿提出申请。每个申报企业提交专利不超过10项。二、请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本地区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审查和推荐,各州、市可推荐不超过3家企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对链主企业、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专精特新企业予以优先支持。三、请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4月15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不直接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其中,专利优先审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纸质件一式一份,优先审查请求书(见附件2)纸质件一式两份,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信息材料、相关证明文件、承诺书(见附件3)纸质件一式一份,无需胶装,邮寄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技术创新处。以上材料电子版(含请求书word和汇总表excel等)及盖章页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yngxwjcc@163.com。四、申报可参考填报注意事项及常见问题清单(见附件4)。有关附件可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通知事项”下载。联系人:技术创新处 陈叶电话:0871-63512985附件:1.专利优先审查推荐汇总表2.优先审查请求书3.承诺书4.填报注意事项及常见问题清单点击下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3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
常见问题及解答如下,供参考:
一、总体要求:
材料提交内容及形式:
1.每件专利:优先审查请求书纸质件一式两份,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信息材料、相关证明文件、承诺书纸质件一式一份,均不胶装,邮寄。
2.每件专利:如果是发明专利申请,要提供《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例如下左图),纸质一份;如果是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要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给的专利申请费的“缴费收据”(例如下右图),纸质一份。邮寄。
3.以上文档的电子版及盖章页扫描件,发邮箱。
二、提交材料方面
问题1: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是什么?必须提交吗?要什么形式的?
答: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是指:专利的申请日以前公开的其他专利或者期刊文献、论文等,提供这一材料的目的是,帮助审查员判断本专利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是必须提交的材料。
该材料在提供时需注意其公开时间,例如:请求优先审查的专利的申请日是:2023年2月1日,那么这件专利它的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就是2023年2月1日以及前已公开的其他专利、期刊文献等。期刊,是以该期的最后一天为公开日,以月刊为例,当月的最后一天是公开日。专利的公开日在含有著录项目的第一页(如下)右上角可以看到:
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的纸件,如果是专利,则提供含有著录项目的第一页(如上图)即可,无须提供专利全文;如果是非专利文献,则需要提供文献的全文。
问题2: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是怎样获得?
答:现有的专利文件,可以通过关键词在专利检索平台检索下载;现有的期刊文件,可以从知网、万方、维普等期刊论文检索平台检索下载。
以上材料,若企业有需要,也可请代理机构帮忙提供。
问题3:《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中的相关证明文件是什么?具形式要求是什么?
答:相关证明文件中至少要有:企业自己盖章的陈述材料,用以陈述专利技术/产品所属的领域、技术方案的效果、经济效益和对产业的重要性等,可以辅以证据。此外,如果还有更高级别机构盖章的外部证据证明更好,更容易通过国知局的审批获得优先审查资格。
三、填报方面
问题4:是不是一定要有申请号的专利才可以请求优先审查?
答:是的,一定要是已经被国家知识产局受理的专利申请,尚未授权。
问题5:《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中的第①、⑨栏怎么填写?
答:第①、⑨栏由国家知识产局填写。
问题6:《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中的同日申请是什么意思?同日申请能不能请求优先审查?
答:同日申请是指就一个技术方案在同一天既申请了发明专利又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同日申请的发明专利申请不能申报。
另外,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在本次各地方的申报数量有限的情况下,由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本身的授权周期就比较短,建议尽量选择发明专利进行申报。
问题7:《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中的优先审查请求人是企业还是发明人?
答:优先审查请求人是企业。第⑦栏需要企业盖章。
问题8: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批准优先审查资格时的判断依据,请企业务必做一下事先筛查判断,增加获批成功率:
(1)技术领域判断(必做):
根据专利的主或副IPC分类号,采用文档“查找”的功能,先判断一下专利的IPC分类号是否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与国际专利分类参照关系表(2021)(试行)》、《绿色技术专利分类体系》、《关键数字技术专利分类体系(2023)》的范围内。
若在《战略…》或《绿色…》范围内,则可以在第一个推荐理由前面打钩;
若在《关键数字…》范围内,则可以在第三个推荐理由前面打钩;
(2)若不符合上述三个表中的技术领域,处理办法如下:
第一种办法:
走第六个推荐理由即“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企业须向充分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工信部评估确认,这件专利IPC分类号虽然不在上述三个表的领域范围里,但是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由工信部出一个说明,并盖章。
第二种办法:
走第三个推荐理由即“专利申请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其中,对于“已经开始实施”,须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
①销售的产品的结构照片与权利要求1中技术特征的一一对应关系说明;
②相关证明文件是指交易或销售证明(例如,买卖合同、产品供应协议、采购发票);
③承诺书,用以确保上述材料的真实性。
(3)若走第二个推荐理由即“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只能从省知识产权局推荐,不能走本次工信部的推荐通道。
问题9:专利优先审查汇总表的“所属技术领域”那列填写什么?“提交材料”那列填写什么?
答:由于本次是农机装备、医疗装备、仪器仪表这三个领域,“所属技术领域”请填写这三个领域之一。“提交材料”那列填写围绕这件专利申请提交的所有材料名称,包括: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承诺书、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相关证明文件、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则需要专利申请费的缴费通知书)等。
问题10:承诺书中的优先审查专利类型填写什么?
答:优先审查专利类型填写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申请之一。
四、其他方面
问题11:工信部的专利优先审查推荐通道与省知识产局的专利优先审查推荐通道有什么区别?同一件专利能重复在两处申报吗?
答:这两个推荐通道是并列的,企业日常大都是通过省知识产局进行专利优先审查推荐,现在增加工信部这个推荐通道,能够为企业提供更多的专利优先审查推荐的机会,使更多的专利能享受到优先审查政策。同一件专利不要两个通道都占用。
问题12:我单位想申报的一件专利申请曾经被国家知识产局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请问这件专利是否可以申报?
答:不可以,由于最近国知局正在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请企业在申报时先剔除曾被认定为非正常申请的案件,优中选优。
另外,基于此,我们更新了附件3《承诺书》(如下),在最后一段中加入“上述专利申请未被列入非正常专利申请”,请企业做好自查。
问题13:是否是差额申报?报上去的会不会被筛掉?
答:本次工信部专利优先审查推荐的专利数量有限,各地也是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重点企业中申报上来较为有价值的专利,若专利领域符合、又不属于同日申请和非正常专利且所需各项材料都齐备,基本都能获得批准。
问题14:优先审查报上去之后,多久会有结果?
答:我们本次优先审查推荐工作最早将会在2024年1月份上报一批符合要求且材料齐备的专利申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局通常自收到优先审查请求之日起3个至5个工作日向申请人发出是否同意进行优先审查的审核意见。若同意的话,发明专利申请在四十五日内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并在一年内结案。
问题15:各单位拟提交参与推荐的专利是否有数量限制?
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不超过5个企业的专利或案件,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不超过3个企业的专利或案件。每个申报企业提交专利不得超过10件。
问题16: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专利,汇总表中所列单位为该专利的专利权人之一,该专利是否可以参与推荐?
答:可以参与推荐,但要注意《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中的优先审查请求人处需要全部申请人盖章或者本案专利代理机构盖章。
问题17:专利权人为汇总表中所列单位的子公司,是否可以参与推荐?
答:不可参与推荐,汇总表中的权利人需要和专利的申请人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