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空气净化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的函
能标委字〔2024〕26号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0)组织修订的国家标准《空气净化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计划号:20230452-Q-469)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组织相关专家对征求意见稿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填写意见反馈表于2024年6月14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标准起草组或全国能标委秘书处。
联系方式:
黄 进,010-58811712.huangjin@cnis.ac.cn
张巳男,010-58811633.zhangsn@cnis.ac.cn
附件下载:
0-关于对《空气净化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的函.pdf
空气净化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征求意见稿).pdf
意见反馈表-《空气净化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doc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