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深圳市2024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申报

2024-04-25 21:44:14  来源: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2

今日,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深圳市2024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申请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27日(含起止日当天)

申报网址https://xk.amr.sz.gov.cn/zxzjsq/#/

实施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奖励。奖励条件和标准为:

1.申请人属于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科研机构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深圳开展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工作;

2.申请人的工作人员在2021年1月1日之后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已在申请人单位连续服务1年以上,申请本项奖励时仍在职的,对所在企业或机构按照每人一次性5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在此基础上,拥有法律资格证的,对所在企业或机构按照每人一次性3万元的标准给予额外奖励;

3.申请人的工作人员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后,在取得该资格时所在的企业或机构已连续服务5年以上,申请本项规定的奖励时仍在职的,对所在企业或机构按照每人一次性5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4.申请人的工作人员在2021年1月1日之后取得知识产权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已在申请人单位连续服务1年以上,申请本项规定的奖励时仍在职的,对所在企业或机构按照中级职称每人一次性3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5.申请人的工作人员在2021年1月1日之后取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已在申请人单位连续服务1年以上,申请本项规定的奖励时仍在职的,对所在企业或机构按照高级职称每人一次性5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所称的高级职称包括正高级和副高级;

6.申请人在上述工作人员连续服务期间,均已依法为其在深圳缴纳社会保险。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深圳市2024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做好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申报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引导作用,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0〕3号)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4〕5号)的有关要求,现开展深圳市2024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27日(含起止日当天)。

二、申报内容

(一)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评价后资助项目(含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后资助项目);

(二)知识产权项目配套奖励项目;

(三)中小微企业专利转化运用资助项目;

(四)知识产权保险资助项目;

(五)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补贴项目;

(六)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资助项目;

(七)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资助项目;

(八)地理标志资助项目;

(九)专利代理从业培训资助项目;

(十)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奖励项目。

三、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个人按照附件:《深圳市2024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按照要求积极申报知识产权资助资金,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质量水平。

四、申报网址

https://xk.amr.sz.gov.cn/zxzjsq/#/(建议使用浏览器:谷歌Chrome、微软Edge、360极速浏览器)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项目均实行线上全流程无纸化、集中申报的方式。

(二)为确保信息准确和资金安全,所有申请主体应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进行申报,账号须获得五级(原L3)实名核验,请牢记五级(原L3)账号名称及密码,以免影响项目申报及进度查询。新认证或再次认证五级(原L3)账号的申请主体,请先将浏览器缓存清空再登录申报系统。

(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应由申请人直接申报,不接受中介代理提交专项资金申请材料,不设置中介代理的受理渠道。

六、咨询电话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咨询电话:0755-26608151、0755-26509833.

申报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755-83070354、1730192462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深圳市2024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申报指南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5日

十、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奖励项目

(一)政策依据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4〕5号)的第二十五条规定。

(二)奖励条件和标准

实施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奖励。奖励条件和标准为:

1.申请人属于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科研机构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深圳开展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工作;

2.申请人的工作人员在2021年1月1日之后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已在申请人单位连续服务1年以上,申请本项奖励时仍在职的,对所在企业或机构按照每人一次性5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在此基础上,拥有法律资格证的,对所在企业或机构按照每人一次性3万元的标准给予额外奖励;

3.申请人的工作人员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后,在取得该资格时所在的企业或机构已连续服务5年以上,申请本项规定的奖励时仍在职的,对所在企业或机构按照每人一次性5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备考知识产权师加nuzhixt;

4.申请人的工作人员在2021年1月1日之后取得知识产权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已在申请人单位连续服务1年以上,申请本项规定的奖励时仍在职的,对所在企业或机构按照中级职称每人一次性3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5.申请人的工作人员在2021年1月1日之后取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已在申请人单位连续服务1年以上,申请本项规定的奖励时仍在职的,对所在企业或机构按照高级职称每人一次性5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所称的高级职称包括正高级和副高级;

6.申请人在上述工作人员连续服务期间,均已依法为其在深圳缴纳社会保险。

符合上述多项情形的,均可提出申请,每人每项情形最多奖励一次(如同一工作人员同时符合多项情形,需在对应情形的链接中分别进行申报)。本项目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

知识产权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四)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五)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六)具备博士学位。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三)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廉洁承诺书》。在系统页面材料清单自检中下载适用模板(适用申领单位/适用申领个人),个人申请人本人签名做出承诺,非个人申请人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做出承诺,填写承诺日期,请将签名盖章的《廉洁承诺书》扫描为PDF格式文档后上传至系统对应栏目中。

3.工作人员证书及身份证件:

(1)申报2023年度实施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奖励-专利代理师服务1年以上情形的,应提供:

①工作人员2021年1月1日之后取得的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法律资格证(如有);

②工作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申报2023年度实施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奖励-专利代理师服务5年以上情形的,应提供:

①工作人员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

②工作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申报2023年度实施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奖励-中级职称服务1年以上情形的,应提供:

①工作人员2021年1月1日之后取得的知识产权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证书;

②工作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申报2023年度实施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奖励-高级职称服务1年以上情形的,应提供:

①工作人员2021年1月1日之后取得的知识产权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②工作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件以及在申请人单位就职连续服务时长对应的劳动合同和劳动报酬支付凭证相关材料。

(6)上述第(1)至(5)项,同一工作人员申报同一情形,需按顺序将证书、身份证件制作在一份PDF格式文件内,同一工作人员申报不同情形的证书及身份证件应分别制作PDF格式文件。

(7)单件申报:每个PDF文件需以“申报情形+该工作人员身份证号+证书及身份证件”命名,申报情形分别简称为“代理师1年”“代理师5年”“中级职称”“高级职称”。示例:“代理师1年440**********0244证书及身份证件”。

(8)批量申报:同一情形申请6件及以上的,建议选择“批量申报”。每个PDF文件需以该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号命名,示例:“440**********0244”。且文件名称需与批量申报表中该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号对应,命名不一致则系统无法校验通过。全选所有的PDF文件,点击右键形成ZIP格式压缩文件,注意压缩后的ZIP文件大小不能超过500M,切勿直接点击文件夹压缩。ZIP文件命名为“申报情形+资助申请人+工作人员证书及身份证件”,申报情形分别简称为“代理师1年”“代理师5年”“中级职称”“高级职称”。示例:“代理师1年***公司工作人员证书及身份证件”。

4.材料上传提醒:

上述材料,如存在多页需一并提供。各项材料应按要求分别制作为PDF格式文件,确保页面内容清晰,所有页面内容为正向,不可横置或倒置,应将材料上传至系统对应名称的栏目。

如选择“单件申报”,仅可上传PDF格式文件,请勿将材料压缩上传;如选择“批量申报”,应严格按照要求命名PDF格式文件及制作ZIP格式压缩文件上传。否则审批端无法查看,将导致退回补正。

注意:申报项目年度/申报办理情形选择有误的,申报期截止后无法进行修改,将导致不予资助,请务必确认申报信息准确无误后再进行提交。

(四)申报流程

通过申报网址登录资助申请主体五级(原L3)账号,进入申报页面。

【步骤一:信息自检】

1.选择办理情形:

1.1 2023年度实施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奖励-专利代理师服务1年以上;

1.2 2023年度实施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奖励-专利代理师服务5年以上;

1.3 2023年度实施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奖励-中级职称服务1年以上;

1.4 2023年度实施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奖励-高级职称服务1年以上。

2.材料清单自检

下载所有范本材料及空白模板(后续步骤亦可下载范本材料及空白模板),并按范本材料要求制作申请材料。

3.选择申报类型:

3.1“单件申报”;

3.2“批量申报”,申请同一情形6件及以上的,建议选择“批量申报”,注意:如申请多个情形,需在对应情形的链接中分别进行 “批量申报”。

4.阅读并勾选同意《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服务条款》内容,点击“下一步”。

【步骤二:材料填写】

1.单件申报:填写项目申请表,在系统上在线填写申请表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2.批量申报:

2.1下载“批量申请表模板”,按模板中批注要求进行填报;

2.2上传填报好的“批量申请表”,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步骤三:上传材料】

1.单件申报:

1.1申报2023年度实施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奖励-专利代理师服务1年以上情形:

上传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法律资格证(如有)、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至“工作人员证书及身份证件”栏目。

1.2申报2023年度实施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奖励-专利代理师服务5年以上情形:

上传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至“工作人员证书及身份证件”栏目。

1.3申报2023年度实施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奖励-中级职称服务1年以上情形:

上传知识产权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至“工作人员证书及身份证件”栏目。

1.4申报2023年度实施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奖励-高级职称服务1年以上情形:

上传知识产权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至“工作人员证书及身份证件”栏目。

2.批量申报:

批量上传工作人员证书及身份证件ZIP格式文件至对应情形的“工作人员证书及身份证件”栏目。

3.上传《廉洁承诺书》至“廉洁承诺书”栏目。

4.点击“确认提交”。

【步骤四:结果反馈】

页面显示“已提交”,完成奖励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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