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三十周年
今年是上海法院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三十周年。5月2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知识产权保护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王淑梅,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明德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资深教授、原校长吴汉东作主旨演讲。
1994年2月15日,上海市高、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开启了上海法院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的序幕。三十年来,上海法院聚焦科技强国战略、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等国家战略和市委中心工作,制定实施了一系列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意见,率先探索了知识产权审判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等多项创新机制,依法审理了一批在全国具有规则引领意义的案件,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实现了新的提升。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民法院如何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切实承担起支撑和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时代重任?
“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和发展必然推动新型生产关系的产生,进而重构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
“知识产权制度要更加有利于全要素参与收入分配。”
“对新要素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应注重平衡性,对新业态、新模式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应注重包容性。”
“知识产权发展理念应当与时俱进,以新发展理念为思想基石,与‘开放、协调、绿色、共享’的四维发展观深度相融相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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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学者、产业界代表、人民法院实务部门代表、媒体代表等围绕“新质生产力要素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审判现代化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等主题展开了深入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