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作全面修订,自6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新修订的《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表决通过,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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