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建水效标识技术委员会并征集委员的通知
水效标识字〔2024〕 005 号
各有关单位:
我国水效标识制度自201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截至目前,共有4批6类用水产品纳入水效标识管理范围,建立了技术研究、实施规则研制、目录发布、产品备案、宣贯培训、监督检查的实施体系。为更充分发动行业资源、利用好各方专家力量,进一步推进水效标识制度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做好水效标识研究实施工作,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水效标识管理中心拟筹建水效标识技术委员会。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公开征集技术委员会委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一)水效标识制度实施。依据《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开展水效标识制度实施的政策建议、水效标识产品目录及实施规则研究、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系列标准研制、水效标识制度宣贯、备案管理等,并为水效标识制度实施提供决策支持。
(二)水效标识数字化建设。共同建立智能检测实验室;构建多维度水效数据库;研究水效标识数字平台。
(三)水效实验室能力建设。为水效检验检测实验室能力建设、一致性比对等制定方案和技术支持。
(四)水效标识实施监管。针对贴标产品线上和线下不同销售渠道,制定水效标识实施监管方案,推动水效标识专项抽查,建立监管结果联动处理机制。
(五)监管问题处理的技术支撑。为水效标识实施过程中回复相关技术问题或纠纷提供技术支撑。
二、征集范围
从事卫生陶瓷、五金水暖、家用电器等领域产品性能研究、标准研制、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市场监管、数字化等相关工作的生产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检测机构、认证机构、行业协会、业务管理机构等相关方的代表。
三、委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认真严谨,在研究或评审活动中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二)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三)熟悉相关专业领域业务工作,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并愿意从事标准化和标识相关工作。
(四)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现仍从事与本专业有关的工作,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并推荐。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填写《水效标识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登记表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请于2024年8月19日前,将委员登记表电子版(Word版和签字盖章扫描的PDF版)发送至秘书处邮箱。
五、联系方式
秘书处承担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水效标识管理中心
联系人:邵佳佳
联系电话:010-58811754
电子邮箱:shaojj@cnis.ac.cn
附件下载:
关于筹建水效标识技术委员会并征集委员的通知(1).pdf
附件 水效标识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docx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水效标识管理中心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