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嘉药业IPO审核终止:核心专利或披露不实
据深交所披露,因迪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迪嘉药业”)、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深交所决定终止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据悉,迪嘉药业是一家从事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企业。公司主要原料药产品包括洛索洛芬钠、替米沙坦、非布司他、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福多司坦等。根据下游制剂作用部位及机理,主要包括肌肉骨骼系统类、心血管系统类、消化道和代谢类、呼吸系统类和神经系统类产品。
此次IPO,迪嘉药业拟募集资金6.31亿元,其中3.55亿元用于高端原料药绿色工艺产业化二期项目、1.25亿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1.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迪嘉药业在招股书中披露,公司拥有“分离纯化技术平台”“生物酶催化技术平台”和“绿色合成技术平台”三大核心技术平台及 85 项发明专利,其中只有两项为继受取得,其余全部为原始取得。
而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披露,公司部分核心专利却来自于控股股东迪沙集团。例如,公司专利号为2013103406864的核心专利,申请日期为2013年8月,公开日期为2013年11月,发明人为李宗文,迪沙药业集团副总经理,申请人为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
据企查查显示,该专利2017年1月变更发明人,由李宗文变更为郑庚修、王冠、丛日刚、苗华明、李宗文,其中丛日刚、苗华明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2020年6月,专利权转移,由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转移至迪嘉药业和迪沙集团,2021年9月该专利权再次转移,全部转移至迪嘉药业。
招股书披露,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为迪嘉药业全资子公司,2019 年 12 月被吸收合并后注销。而从上述专利发明人情况,当初该专利发明人仅一人,为迪沙集团副总经理李宗文,但是专利权人却包括迪沙集团和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则可以推断李宗文可能也在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任职,而且还是重要职位。
迪嘉药业85项核心专利中,存在上述情形的专利数还有很多,包括201610538814X、201610844834X、201610538814X等,均存在专利权由迪沙集团转移至公司的情形,且都有子公司威海迪素制药有限公司的身影。
从专利权属历史来看,迪嘉药业披露的其余82项核心专利并不完全是公司原始取得,部分专利存在由迪沙集团和威海迪素有限共同申请的情形,也存在由迪沙集团变更至迪嘉药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