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先投后股”动态
2024年9月,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山区科技专项资金“拨改投”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探索试行“先投后股”改革,初设首期规模2亿元资金池,按照“政府先投入、亏损可核销、让利先退出、融资后转股”的原则,先期向科技企业“投”入财政科技经费,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并约定后续转化为股权的条件;后期当科技企业步入良性发展阶段,达到转股条件时,按照约定将投入的财政资金转化为股权,并按照“适当收益”的原则逐步退出,支持一批具有产业引领和创新引领效应的早期项目。
投给谁?投多少?
洪山区“先投后股”专项资金主要投向两类企业:一类是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且具备良好成长性和市场前景的初创科技企业;另一类是企业化运作的新型研发机构,这类机构须具备科技成果转化及孵化功能和市场化盈利功能。
单个项目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重大项目经核准可适当放宽。原则上申报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拨付前企业的实缴资本不得低于拨付总金额的50%。
怎么投?怎么管?
“先投后股”专项资金按照要件符合、优中选优、市场化决策的原则进行项目遴选。投资决策将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由懂产业、懂技术、懂投资的专业化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项目的具体研判,确定拟支持项目和支持金额。
“先投后股”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的周期为五年,五年内若企业没有达到约定的转股条件,该项资金将由政府核销,无偿支持企业发展,也就是说,允许100%亏损,从根本上解决了回购条款、强制条款的束缚。
该专项资金转股后没有存续期限的限制,由双方协商存续期限,体现了长期资本的功能。此外,“先投后股”以政策性扶持为主,风险承受能力高,投资阶段可以比早期基金更靠前,种子阶段、概念验证阶段项目都能够支持。该专项资金不以项目损益作为考核依据或责任认定依据,未取得预期效果但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程序合法、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免予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并进行投资的全额核销。
“先投后股”背景
“先投后股”是指先期向科技企业“投”入财政资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并约定后续转化为股权的条件;后期当科技企业步入良性发展阶段,达到转股条件时,按照约定将投入的财政资金转化为企业股权,并按照“适当收益”的原则逐步退出。
此次长江创投联合洪创资本共同管理洪山区“先投后股”专项资金,主要聚焦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助力科技成果转化,重点服务具备良好成长性和市场前景的初创科技企业,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团队设立的科技企业、自有科技成果进行转化的科技企业、产学研等方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各类实验室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创新创业大赛优秀创业团队设立的科技企业、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且科技成果领先的科技企业等。
“先投后股”将为企业提供“1+N”的全方位支持。“1”是指财政性专项资金支持,以“投资”标准遴选出具有发展潜力的技术和企业,将直接获得最高300万元资金支持,重大项目经核准支持金额可突破300万元;“N”是指为“先投后股”企业提供综合赋能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后续发展融资时,长江创投在管楚天凤鸣天使母基金及所属子基金、洪山产业基金等给予优先投资支持,以及办公场地、园区厂房、企业咨询、产业资源导入等。
此次合作开展“先投后股”,是长江创投继打造“天使投资联合投资中心”,汇聚省内创投力量服务优质科技成果转化后的又一重要举措。早期前瞻性技术项目风险高、验证不确定性高、产业化周期长,此次财政性“先投后股”资金的支持,将有力促进财政资金和国资资金的有效衔接与相互融合,为处于概念验证、小试以及中试熟化阶段的优质成果,送出“雪中第一筐炭”,进一步丰富初创企业融资渠道,破解科创企业融资与成果产业化难题,助力颠覆性硬核技术跨越“死亡之谷”。自征集公告发布以来,已有超60个项目递交申报材料,在市场引起热烈反响。
长江创投作为专业化、市场化、价值化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平台,正在加快构建以“楚天凤鸣科创天使基金”为核心的创新资本供给体系,以服务科技创新为导向,引导各类要素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聚,致力于打造“从0到1”创新、“从1到10”转化和“从10到100”产业化的全生命周期投资服务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