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形成国家实验室体系”,同时,检验检测行业被国家发改委列入鼓励发展目录。因此,多个省市政府部门出台相应政策,以更好地推动实验室建设高质量发展,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全国24个地区关于CMA资质认定/国家或省级实验室的补贴明细整理如下,供您参考;
省市 | 奖励政策 | 有效期 | 政策来源 |
广东省东莞市 | 国家质检中心、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检验检测平台按照省财政资金 1:3 予以资助,原则上不超过3000万元。 | 2022年2月-2024年12月31日 | 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 |
江苏省苏州市 | 1、对我市获得CMA证资质的企业法人检验检测机构,新取得高端检测技术能力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2、对本市企业新建成的重点领域国家级、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质检中心、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分别给予不超过200万元、1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
2022年8月实施,现行有效 |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 | 对当年首次通过AAA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省计量认证(CMA)的企业,奖励5万元。 | 2023年1月实施,有效期三年 | 关于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
上海市松江区 | 在松江获批“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检验检测机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松江区助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上海市长宁区 | 对获批“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国家产品质检中心”“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的单位,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 2023年3月实施,常年受理,集中审批 | 关于申报2023年长宁区质量相关资助的通知 |
安徽省铜陵市 | 1、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2、对新认定的省技术创新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3、对新认定的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
2023年实施,现行有效 | 铜陵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 |
安徽省淮北市 | 1、对新认定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机构)资质认定(CMA)的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新认定省级检验检测中心(机构)资质认定(CMA)的给予 30 万元一次性奖励 3、对新获得资质认定(CMA)的检验检测机构且检测设备投资额在 300 万元以上(含 300 万元)的给予10 万元一次性奖励 关注微信公众号:中认国质 4、对新获得资质认定(CMA)的检验检测机构且检测设备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下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
有效期至2025年 | 关于印发淮北市支持质量发展和品牌创建奖励办法的通知 |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 | 1、当年对新认定的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以及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国家级检验检测(产业计量测试)机构,给予40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新认定的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安徽省产业创新中心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对新认定的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检验检测(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企业)、院士工作站、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
2023年1月实施,现行有效 | 南陵县促进知识产权和质量提升扶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 | 1、当年对新认定的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以及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企业)、国家级检验检测(产业计量测试)机构,给予40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对新认定的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安徽省产业创新中心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对新认定的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检验检测(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企业)、院士工作站、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
2023年2月实施,现行有效 | 镜湖区质量提升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安徽省蚌埠市 | 1、首次获得CMA资质认定的企业法人检验检测机构,分别给予一次性 20万元、10万元奖补。 2、对企业法人检验检测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按1%比例进行奖补,同一企业累计奖补不超过150万元。 3、对企业法人获得批准筹建国家质检中心和省级质检中心的项目的固定资产贷款、债券融资给服务给予贴息支持。 |
2022年7月实施,现行有效 | 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市场监管局部分) |
河南省开封市 | 对新获批的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国家、省创新平台,一次性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 | 现行有效 |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河南省洛阳市 | 对新建的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支持。 | 有效期至2025年 | 关于印发洛阳市深化提升创新主体创新平台“双倍增”行动计划(2021-2025 年) |
河南省安阳市 | 1、对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工程实验室等省级研发平台,市财政给予30万元奖励; 2、对新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等研发平台,市财政给予10万元奖励。 |
2018年实施,现行有效 |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四个一批“行动计划加快建设新时代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的若干意见 |
河南省新乡市 | 1、对认定通过的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给予创新平台或主要依托单位一次性奖励80万元; 2、根据国家科技部、发改委对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进行评估,对评估(评价)结果为优秀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评估(评价)结果为良好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3、根据省科技厅、发改委对重点实验室的定期评价评估结果,对评估(评价)结果为优秀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
现行有效 | 新乡市科技创新资金奖补若干措施(试行) |
河南省濮阳市 | 1、新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由受益财政奖励10万元; 2、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由市财政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 |
现行有效 | 濮阳市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四个一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河南省南阳市 | 1、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公共技术研发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建设单位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的补助; 2、对新认定的国际联合实验室和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分别给予建设单位一次性50万元的补助。 |
现行有效 |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清单的通知 |
河南省鹤壁市 | 1、对建成国家级、省级检验检测机构、省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通过国家认监委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的,每类产品给予10万元奖励; 3、对签署国际知名技术机构间检测结果互认的实验室,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
2022年1月实施,现行有效 |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质量提升若干激励政策的通知 |
福建省泉州市 | 经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补助 | 2023年发布实施,现行有效 | 泉州市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引领创新的若干措施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 新获批(备案)的国家、自治区级企业重点实验室,一次性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奖励支持。 | 2020年8月实施,有效期5年 |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构建区域创新中心的实施意见 |
内蒙古鄂尔多斯 | 对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连续5年、每年给予不低于200万元补助。 | 现时有效 |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激励办法的通知 |
内蒙古包头市 | 1、培育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培育期内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 2、获批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每年分别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连续支持5年。 |
现时有效 | 包头市落实“科技兴蒙”行动 打造区域性创新中心二十五条政策措施 |
内蒙古呼伦贝尔 |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经费补助。 | 2022年8月实施,现行有效 | 关于落实“科技兴蒙”行动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 |
内蒙古赤峰市 | 鼓励建筑业企业建立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新认定的国家级实验室、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分别一次性给予500万元、200万元奖励; | 2023年发布,现行有效 | 赤峰市关于加快推进蒙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清单(2023版) |
陕西省宝鸡市 |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建设资金后补助 | 2023年5月 现行有效 |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暂行)》及实施细则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