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布了专利预审案件质量的通知。其中提到,合肥集知匠心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专利代理机构、长沙大珂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普通合伙) 专利代理机构违反《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专利代理机构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现予以提醒。
南京某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两件预审案件均存在违反《预审质量自检表》所列内容三项及以上的质量问题。南京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代理的预审案件,存在违反《预审质量自检表》所列内容三项及以上的质量问题。
关于对部分备案主体和专利代理机构进行专利预审案件质量提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专利代理机构专利快速预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湘知保发〔2023〕7号,下面简称《管理办法》),以下备案主体和专利代理机构违反《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现予以提醒:
特此通知,如有异议,请联系:
0731-85539530.88650791.
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4年12月10日
专利申请预审典型质量问题通告
各代理机构、备案主体: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国知办发办字〔2023〕25号)的要求,以及《备案主体、代理机构预审服务管理办法(2024)》(宁知保〔2024〕28号)的规定,现对2024年11月专利申请预审两项典型质量问题予以通告,具体如下:
1.南京JW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南京某某工程大学有关视频编码和数字图像处理的两件预审案件(预审案件号:YS00720241005951、YS00720241006161),均存在违反《预审质量自检表》所列内容三项及以上的质量问题。
2.南京ZS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代理的某某某自动化(南京)有限公司有关电化学传感器的预审案件(预审案件号:YS00720241006439),存在违反《预审质量自检表》所列内容三项及以上的质量问题。
请以上两家代理机构收到《预审质量问题告知书》(编号:20241101、20241102)后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形成专利预审质量问题整改分析报告,经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盖公章后于2024年12月20日前报送至我中心并共同研讨质量提升有效措施。
其他代理机构和备案主体均应予以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升专利申请预审质量。
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