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印发了《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服务请求提交管理制度》等文件,对备案主体、代理机构进行分类管理,指标涉及专利权利要求书权1的字数、权项数量等
《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服务请求提交管理制度》第七条 预审服务请求均衡提交原则。为了确保预审服务工作平稳高效有序进行,请备案主体做好预审服务请求量提交规则,全年均衡提交。除批量预审服务请求外,若每月提交量超过2个,则每月提交预审服务请求量不超过全年预审服务请求量月度均值的2倍。
关于印发《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备案主体、专利代理机构提高专利申请质量,支持更多高质量、高价值专利申请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快速审查通道,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修订了《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
2024年12月27日
关于印发《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服务请求提交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预审服务管理,规范预审请求,提升预审服务质效,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中心制定了《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服务请求提交管理制度》,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预审服务请求提交管理制度》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