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斯电气赴港IPO:格力电器与奥克斯已经多次围绕专利展开交锋
又有知名家电企业向港交所发起冲刺。1月15日,奥克斯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斯电气”)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独家保荐人为中金公司。此次赴港IPO,奥克斯电气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全球研发,升级智能制造体系及供应链管理,加强销售和经销渠道等。
招股书显示,奥克斯电气的产品矩阵以家用空调和中央空调为主,公司以“奥克斯AUX”为主品牌布局海内外市场。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截至2023年,按销量计算,公司是全球第五大空调提供商。
除产品外,奥克斯电气与格力电器多年的“纷争”也被外界所熟知。
近年来,格力电器与奥克斯已经多次围绕专利展开交锋。例如,2017年,格力电器以奥克斯公司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型号KFR-35GW/BpTYC1+1等八款空调重复恶意侵害其专利权,晶东公司实施相关销售行为侵害其专利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奥克斯公司停止侵权、赔偿4000万元等。最终,法院判决奥克斯赔偿格力电器4000万元。
这起案件在2020年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列为“2019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件”之一。
奥克斯也有反击动作。2018年底,奥克斯购买了东芝空调的压缩机专利,随即以此为基础对格力电器提起侵权诉讼。2021年12月和2022年8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继做出判决,认定格力电器构成侵权,相关案件赔偿金额累计总额近2.2亿元。
格力电器对该判决结果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据格力电器于2023年12月底发布的澄清声明,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已于2023年12月7日、8日就该系列案件作出二审终审裁判:一、判决奥克斯购买的专利不符合授权条件,应予无效;二、裁定撤销宁波中院、杭州中院有关判决,驳回奥克斯的起诉。
值得注意都是,奥克斯电气在招股书中亦多次提到,公司的空调业务面临着激烈竞争。
同时,奥克斯电气还在招股书中的“风险因素”一栏提示称,针对公司的知识产权诉讼,可能会在很大程度上干扰公司的业务、分散公司管理层的注意力或消耗大量财务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