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其中提到,东台某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数量巨大,涉及全国32个省份,严重扰乱专利工作秩序,且在开展专利代理业务过程中,默许、指派专利代理师在未经其本人撰写或者审核的专利申请等法律文件上签名,被罚警告,罚款100000元。
决定书文号:苏专代案字〔2024〕1号
违法行为类型: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
当事人:东台×××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XU
主要违法事实:
东台×××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代理属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7号)中第三条所述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数量巨大,涉及全国32个省份,严重扰乱专利工作秩序,且在开展专利代理业务过程中,默许、指派专利代理师在未经其本人撰写或者审核的专利申请等法律文件上签名,上述行为属于《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警告,罚款100000元
决定机关: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决定日期:2025-02-06
(原标题:被罚100000元!代理非正常,数量巨大,涉及全国32个省份,严重扰乱专利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