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实施方案(修订版)

2025-02-26 22:31:59  来源:无锡高新区知识产权局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0

关于印发《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实施方案(修订版)》的通知

各街道、园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锡高管发〔2022〕22号)、《无锡高新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暨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锡高管发〔2023〕12号)的决策部署,推动无锡高新区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对原方案进行优化完善,制定《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实施方案(修订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知识产权局

2025年2月21日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实施方案(修订版)

为全面推动无锡高新区知识产权事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新台阶,切实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对原《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实施方案》进行优化完善,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引领,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实力为核心目标,构建梯队建设、动态管理的企业知识产权培育体系。通过强化政策引导、优化服务保障、促进协同创新,全面提升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方面的能力,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引领力和国际竞争力的知识产权强企,为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知识产权支撑。

二、企业类型及要求

各类型基础要求:

1.企业注册地位于无锡高新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和研发投入。

3.企业无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和恶意商标注册行为。

4.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尊重知识产权,重视社会责任,建立了良好的知识产权和社会诚信管理机制,近三年没有出现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无正当理由没有完成有关政府支持项目、污染环境、拖欠员工工资和发生生产安全严重责任事故等的不良现象,社会资信较好。

(一)知识产权初创型企业

满足基础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01.企业于上年度首次获得有效发明专利授权(首次申请地址在无锡高新区范围内)。

02.申报年度已申请发明专利1件及以上。

03.已注册企业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能够操作大数据平台开展专利信息分析,积极使用专利申请前置预评估平台提升专利申请质量。

(二)知识产权成长型企业

满足基础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01.企业上年度新增有效发明专利(首次申请地址在无锡高新区范围内)5件及以上。

02.申报年度已申请发明专利2件及以上。

03.企业设有研发部门,有专(兼)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能保证知识产权经费支出。

04.已注册企业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能够操作大数据平台开展专利信息分析,积极使用专利申请前置预评估平台提升专利申请质量。

05.企业已通过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备案。

06.企业对产品和服务及时进行商标保护性注册。

(三)知识产权优势型企业

满足基础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01.企业上年度新增有效发明专利(首次申请地址在无锡高新区范围内)20件及以上。

02.申报年度已申请发明专利3件及以上。

03.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良好,知识产权专兼职人员不少于3人,知识产权经费投入逐年增加。

04.已注册企业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能够操作大数据平台开展专利信息分析,积极使用专利申请前置预评估平台提升专利申请质量。

05.积极开展专利信息检索分析或专利自由实施(FTO),尝试形成有质量的专利分析报告。

06.企业已通过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备案,且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或省知识产权贯标绩效评价。

07.近三年有1项及以上专利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开展备案。

08.企业对产品和服务及时进行商标保护性注册。

09.企业上年度或本年度已购买知识产权保险。

10.制定企业标准不少于3项,参与行业、国家或国际标准制定的优先支持,获得专利奖、标准创新奖或质量奖的优先支持。

11.上年度或本年度已参与发明专利质押或商标质押或知识产权证券化的优先支持。

12.上年度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研发投入、知识产权投入等各项主要指标完成较好,有产学研合作基础的优先支持。

13.上年度或本年度通过PCT途径申请国际专利1件及以上的优先支持。

14.积极参与专利转让许可活动,专利许可转让活动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通过他人专利被许可或购买他人专利将专利技术在企业内部实现产业化的优先支持。

(四)知识产权示范型企业

满足基础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01.企业上年度新增有效发明专利(首次申请地址在无锡高新区范围内)50件及以上。

02.申报年度已申请发明专利3件及以上。

03.企业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成果,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具备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配备知识产权专兼职人员不少于5人,知识产权经费投入逐年增加。

04.已注册企业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能够操作大数据平台开展专利信息分析,积极使用专利申请前置预评估平台提升专利申请质量。

05.开展专利信息检索分析或专利自由实施(FTO),形成有质量的专利分析报告,主动开展侵权排查,防范侵权风险。

06.已通过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备案,且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和省知识产权贯标绩效评价。

07.近三年有2项以上专利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通过备案,1项以上获得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

08.企业对产品和服务及时进行商标保护性注册。

09.企业上年度或本年度已购买知识产权特殊险种预防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10.企业上年度或本年度已参与发明专利质押或商标质押或发明商标混合质押或知识产权证券化。

11.企业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研发投入、知识产权投入等各项主要指标完成较好,产学研能力较好。

12.企业申报年度布局海外专利,通过PCT途径申请国际专利3件及以上,开展专利竞争态势分析和海外预警分析,制定专利和商标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性布局战略规划,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13.曾获得专利奖、标准创新奖或质量奖,参与行业、国家或国际标准制定的优先支持。

14.企业积极参与专利双向许可转让活动,专利许可转让活动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既可以通过自有专利用多种形式许可或转让给其他企事业单位实现专利资产增值,也可以通过他人专利被许可或购买他人专利将专利技术在企业内部实现产业化的优先支持。

(五)知识产权领军型企业

满足基础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01.企业上年度新增有效发明专利(首次申请地址在无锡高新区范围内)数量领军I型100件及以上,领军Ⅱ型300件及以上。

02.申报年度已申请发明专利3件及以上。

03.企业拥有较多数量的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成果,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具备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配备知识产权专兼职人员不少于10人,知识产权经费投入逐年增加。

04.已注册企业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能够操作大数据平台开展专利信息分析,积极使用专利申请前置预评估平台提升专利申请质量。

05.已购买专利数据库服务,开展专利信息检索分析或FTO专利自由实施,形成有质量的专利分析报告,在投融资项目中开展知产尽调,审核知产相关合同,主动开展侵权排查,防范侵权风险。

06.企业已通过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备案,且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和省知识产权贯标绩效评价。

07.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专利技术产生,近三年有3项以上专利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开展备案,领军I型企业有1项以上获得认定,领军Ⅱ型企业有2项以上获得认定。

08.企业对产品和服务及时进行商标保护性注册。

09.企业申报年度已通过购买知识产权特殊险种预防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10.企业上年度或本年度已通过发明专利质押或商标质押或发明商标混合质押或知识产权证券化盘活无形资产。

11.企业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研发投入、知识产权投入等各项主要指标连续三年保持良好增长态势,产学研能力较好。

12.企业申报年度布局海外专利,通过PCT途径申请国际专利5件及以上,开展专利竞争态势分析和海外预警分析,制定专利和商标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性布局战略规划,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较强。

13.曾获得专利奖、标准创新奖或质量奖,已参与行业、国家或国际标准制定。

14.企业积极参与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双向许可转让活动,知识产权许可转让活动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既可以通过自有知识产权用多种形式许可或转让给其他企事业单位实现知识产权资产增值,也可以通过他人知识产权被许可或购买他人知识产权将知识产权技术在企业内部实现产业化的优先支持。

三、企业培育方式

(一)梯度培育体系

通过企业自主申请的方式,每年滚动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培育。建立梯度培育体系,引导企业逐步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实现从初创型向领军型的进阶发展。针对不同类型企业,提供精准化服务和支持。

(二)分层分类指导

通过政策激励、指标引导、项目提升、整体服务等措施,精准施策,分类指导。一是积极推动企业开展高质量的知识产权创造,鼓励企业争取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提升专利创造质量,推动创新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二是辅导企业对产品和服务及时进行商标保护性注册,鼓励企业购买知识产权保险预防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开展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开展专利竞争态势分析和海外预警分析,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三是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或参与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获得融资,盘活无形资产,鼓励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双向许可转让活动,探索开展专利与商标、商业秘密、标准、质量融合创新工作,通过转化运用实现知识产权资产保值增值。四是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指导企业参加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或省知识产权贯标绩效评价,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五是整合各类服务资源,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流程的知识产权服务,解决企业在知识产权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助力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实力。

(三)实施动态管理

建立培育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持续培育,推动企业从初创型、成长型、优势型、示范型到领军型不断上升,同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新企业纳入培育范围,确保培育工程的质量和活力。经每年度申报与审核,对各项指标呈下降状态的企业,重新定级。对有严重失信行为、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和恶意商标注册行为的企业,直接淘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的总体部署,各街道、园区有关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跟踪督导,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培育工程顺利推进。

(二)加大投入力度

优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加大对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作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企业开展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构建、知识产权运营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服务和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等工作。

(三)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科学有效的规划实施机制,细化方案、压实责任,形成明确的时间表、路线图。建立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全周期评估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任务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形成任务实施过程中的动态调整和修订机制。开展阶段性评估总结,对工作任务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导。

(四)加强宣传推广

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的政策措施、工作成果和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发展氛围。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交流活动,搭建政研企沟通合作平台,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和经验分享,推动全区知识产权事业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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