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2025年3月1日至4月30日
1.企业从区外引进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对引进的有效发明专利,前5年内可享受2000元/(件·年)的奖励。
2.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最高一次性奖励30万元/件;对获得中国专利银奖的,最高一次性奖励10万元/件;对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的,最高一次性奖励6万元/件。
9.在合川区内新注册成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且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每个最高给予5万元一次性建设奖励。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合川区2025年支持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个人:
为切实加强合川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及《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合川府办发〔2021〕52号),依据《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合川区支持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类项目申报及管理事项的通知》(渝合市监发〔2021〕99号),现印发《重庆市合川区2025年支持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类项目申报指南》,一切申报事项及要求均按照《重庆市合川区2025年支持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类项目申报指南》为准,请相关单位和个人按照要求组织申报。
附件:重庆市合川区2025年支持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类项目申报指南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5日
附件
重庆市合川区2025年支持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类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1.知识产权的登记地址在合川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2024年度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庆合川)平台失信名单、税(费)已缴清、行政处罚和法院判决已履行完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知识产权获得或知识产权项目批准、登记的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报项目和标准
1.企业从区外引进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对引进的有效发明专利,前5年内可享受2000元/(件·年)的奖励。
2.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最高一次性奖励30万元/件;对获得中国专利银奖的,最高一次性奖励10万元/件;对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的,最高一次性奖励6万元/件。
3.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最高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8万元、3万元。
4. 对初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 认证,且拥有有效注册商标和专利达1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1件)的,最高一次性奖励3万元。
5.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每件最高一次性奖励80万元。对获得中国地理标志商标、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每件分别最高一次性奖励20万元。
6.对成功获得市级以上高价值专利项目认定的,每个项目最高一次性奖励3万元。
7.对成功申报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导航、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创建项目的,每个项目分别一次性最高奖励3万元。
8.对获得市级认定的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每个最高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并根据每年的运营绩效,每个最高给予3万元/年的奖励。
9.在合川区内新注册成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且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每个最高给予5万元一次性建设奖励。
10.对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予以贴息,贴息利率为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50%,每家企业每年贴息资金最高30万元。
三、 申报、受理与审批
(一)申报
1.有效发明专利引进奖励申报材料。
(1)重庆市合川区有效发明专利引进奖励申报表;
(2) 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复印件;
(3) 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变更地址的手续合格通知书;
(4)最近一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年费的票据复印件。
2.获得中国专利奖的奖励申报材料。
(1)重庆市合川区中国专利奖奖励申报表;
(2)中国专利奖获奖文件复印件。
3.获得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奖励申报材料。
(1)重庆市合川区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奖励申报表;
(2)示范企业、优势企业认定文件复印件。
4.获得贯标认证奖励申报材料。
(1)重庆市合川区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奖励申报表;
(2)贯标认证证书复印件。
5.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地理标志商标、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奖励申报材料。
(1)重庆市合川区驰名商标、中国地理标志商标、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奖励申报表;
(3)商标证书或认定文件复印件。
6.获得高价值专利奖励申报材料。
(1)重庆市合川区高价值专利奖励申报表;
(2)高价值专利认定文件复印件。
7.企业技术创新专利、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创建项目奖励申报材料。
(1)重庆市合川区企业技术创新专利、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创建项目奖励申报表;
(2)企业技术创新专利、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创建项目成功申报文件复印件。
8.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奖励申报材料。
(1)重庆市合川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奖励申报表;
(2)运营中心成立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运营中心绩效证明相关材料。
9.专利代理机构建设奖励申报材料。
(1)重庆市合川区专利代理机构建设奖励申报表;
(2)国家知识产权备案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10.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申报材料。
(1)重庆市合川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申报表;
(2)借款合同、质押合同复印件;
(3)借款放款凭证复印件;
(4)国家知识产权局出据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或《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复印件;
(5)应贴息期间的结息凭证复印件。
凡申报以上资助、奖励事项,涉及单位申请的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个人申请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居住证或本区社保缴纳证明。同时所有申报表都需提供纸质件和电子件(申报表格详见附件),符合资助和奖励的有关证明材料,以及区市场监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纸张为 A4 纸,所有提供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出示相应的有效原件以供核对。申报表电子档采用Excel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931515775@qq.com。
(二)受理与审批
1.区市场监管局本年受理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4月30日,该期间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受理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管局205、206办公室(九阳路77号),联系电话:023-42735346.
2.资助和奖励申请资料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审核,汇总资料及整体情况征求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后报区政府审批,区政府审批后在区市场监管局政务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区财政局按照审批、公示结果及相关资料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及时拨付资金。
四、其他
1.申请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奖励的,需提供有效注册商标和有效发明专利明细表。
2.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资助的,还需提供贷款利息计算明细表。
附件:1-1.重庆市合川区有效发明专利引进奖励申报表
1-2.重庆市合川区中国专利奖奖励申报表
1-3.重庆市合川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奖励申报表
1-4.重庆市合川区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奖励申报表
1-5.重庆市合川区驰名商标、中国地理标志商标、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奖励申报表
1-6.重庆市合川区高价值专利项目认定奖励申报表
1-7.重庆市合川区企业技术创新专利、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创建项目奖励申报表
1-8.重庆市合川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奖励申报表
1-9.重庆市合川区专利代理机构建设奖励申报表
1-10.重庆市合川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申报表
1-11.贷款贴息计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