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合肥荣事达电子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潘保春:严厉打击“傍名牌”违法行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傍名牌”行为,是指不法商家通过模仿知名品牌的名称、标志或设计等元素,误导消费者认为其与正品品牌有某种关联,甚至让消费者认为其就是正品品牌产品。潘保春指出,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正品品牌的知识产权,更对消费者、市场和社会造成了多方面的危害。
潘保春认为,当前“傍名牌”违法行为难以治理的主要原因包括法律适用存在模糊地带、行政执法协同不足、维权成本效益失衡和平台责任有待强化等四个方面。对此,潘保春建议,要依法严厉打击“傍名牌”行为,强化对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切实维护企业品牌利益,提振企业经营信心。具体建议如下:
一是要完善法律规制体系。修订《商标法》实施细则,建立“商标注册预警清单”,对驰名商标、老字号等实施跨类保护。参考欧盟做法,将“商标混淆可能性”判断标准具体化为10项要素。出台《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解释,将“傍名牌”行为明确列举为不正当竞争,降低“有一定影响”的认定门槛。研究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建立恶意注册黑名单制度,对三年内三次被认定侵权的主体实施注册限制。
二是构建协同治理机制。建立全国知识产权执法调度中心,实现侵权线索“一键推送、全网协查”。在长三角、大湾区等区域试点执法证据互认、结果共享。完善“两法衔接”机制,推动市场监管总局与公安部数据对接,对涉案金额超50万元案件强制启动刑事侦查程序。在重点产业集群区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为企业提供侵权预警、快速维权等一站式服务。
三是要加大打击惩治力度。借鉴国外惩罚性赔偿机制,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上限,增加违法成本。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实施三倍惩罚性赔偿。建立侵权人“黑名单”公示制度,在征信体系中加入知识产权失信记录,限制失信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探索“侵权所得追缴”制度,参照税务稽查方式追溯5年侵权收益。
四是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强制电商平台建立“商标数据库比对系统”,对新入驻商家实施商标权属自动核验。建立“直播带货知识产权承诺制”,要求主播对带货商品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备案公示。推行“侵权快速下架保证金”制度,平台按规模缴纳保证金用于先行赔付。
五是健全社会共治体系。设立“品牌保护日”,在媒体开设维权专栏。建立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实现监测信息共享。在职业院校开设知识产权课程,培育企业知识产权专员。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打击“傍名牌”行动。深化与国际社会的合作交流,共同打击跨国“傍名牌”行为,建立侵权商品跨国溯源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