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布了关于暂停备案主体、代理机构预审服务资格的通知。其中提到,根据核查结果,依据《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及代理机构预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五条规定,即日起暂停沈阳福艾特电控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大连裕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沈阳东泽印刷有限公司主体预审服务6个月,暂停安徽知诚博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合肥宁睿和光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安徽勤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预审服务6个月。
据第三十五条《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及代理机构预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五条规定:预审案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快速审查阶段,因疑似非正常申请等原因被暂停加快的,申请人在接到中心通知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中心提交申诉材料,积极配合预审管理及后续处置,中心将视情况对备案主体及代理机构予以暂停预审服务直至取消备案或登记资格。
此前,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发布了关于暂停备案主体、代理机构预审服务资格的通知。阜新鸿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沈阳环雍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北京信宇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市励知致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因违反《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及代理机构预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五条规定,被暂停专利预审服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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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备案主体、代理机构预审服务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机构:
根据《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及代理机构预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定期对各备案主体、代理机构提交的预审案件情况、经营情况进行核查。
根据核查结果,依据《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及代理机构预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五条规定,即日起暂停沈阳福艾特电控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大连裕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沈阳东泽印刷有限公司主体预审服务6个月,暂停安徽知诚博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合肥宁睿和光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安徽勤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预审服务6个月。
特此通知。
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