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深圳市领取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奖励

2025-04-14 22:12:23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0

今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办理深圳市2024年度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领款手续的通知》。包括《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第二十五条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奖励:

本次共有424家单位领取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奖励,共计7753005.34元。

办理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5月14日

取得专利代理师、高级知识产权师奖励5万/人,中级知识产权师奖励3万/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

第二十五条 实施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奖励。奖励条件和标准为:

(一)申请人属于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科研机构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深圳开展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工作;

(二)申请人的工作人员在2021年1月1日之后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已在申请人单位连续服务1年以上,申请本项奖励时仍在职的,对所在企业或机构按照每人一次性5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在此基础上,拥有法律资格证的,对所在企业或机构按照每人一次性3万元的标准给予额外奖励;

(三)申请人的工作人员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后,在取得该资格时所在的企业或机构已连续服务5年以上,申请本项规定的奖励时仍在职的,对所在企业或机构按照每人一次性5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四)申请人的工作人员在2021年1月1日之后取得知识产权专业中级或高级技术职称,已在申请人单位连续服务1年以上,申请本项规定的奖励时仍在职的,对所在企业或机构按照中级职称每人一次性3万元、高级职称每人一次性5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所称的高级职称包括正高级和副高级;

(五)申请人在上述工作人员连续服务期间,均已依法为其在深圳缴纳社会保险。

符合上述多项情形的,均可提出申请,每人每项情形最多奖励一次。本项目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

具体的领款名单附在下方,从金额看,应该不是按照定额奖励进行补助的。有的单位领取金额只有5638.55元。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办理深圳市2024年度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领款手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23〕5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0〕3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2〕10号)(以下简称《2022操作规程》)、《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24〕5号)(以下简称《2024操作规程》)有关规定,本次办理领款的项目为2023年12月及2024年在我局申报的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请各符合资助条件的申请单位及个人(详见附件)按时办理领款手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款内容

(一)《2022操作规程》项目(2023年12月受理)

1.第六条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资助;

2.第七条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资助。

(二)《2024操作规程》项目(2024年受理)

1.第七条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评价后资助(含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后资助);

2.第八条知识产权项目配套奖励;

3.第十二条中小微企业专利转化运用资助;

4.第十五条知识产权保险资助;

5.第十六条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补贴;

6.第二十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资助;

7.第二十一条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资助;

8.第二十二条地理标志资助;

9.第二十四条专利代理从业培训资助;

10.第二十五条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奖励。

二、领款办理方式及时间

本次领款手续实行线上全流程办理。

办理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5月14日(含起止日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办理领款手续的将视为申请人放弃领款。

三、领款信息确认

领款主体请登录以下网址进行领款信息确认:

https://cqt.szfb.sz.gov.cn/#/home

登录后,通过搜索“深圳市2024年度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在搜索结果页面点击“申报项目”栏,进入“深圳市2024年度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核准制项目领款”页面,在“申报方向”板块选择对应领款项目名称后,点击“立即申报”按钮,进入领款信息页面查看领款金额,并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项目明细可在领款信息页面下载查看)。

注:本次领款需根据不同项目分别进行领款确认,如您办理的领款涉及多类项目,请分别选择对应项目名称进行领款确认。

(一)资助领款主体名称已变更与开户户名不一致时:

1.领款主体为企业无需提交名称变更证明材料;

2.领款主体为科研机构、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律所、社会团体等非企业单位需要上传主管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材料;

3.领款主体为个人需要上传主管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材料。

(二)开户户名请填写银行户主名与领款通知中公布的领款主体一致、账户状态正常且能顺利收款的银行账户信息(请提供基本账户,勿提供银行监管账户)。

(三)非个人领款主体:联系人应填写领款主体单位的员工信息;个人领款主体:联系人应填写本人信息。

四、注意事项

(一)非个人领款主体办理领款,需使用领款主体的广东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系统,账号安全等级需为五级(L3),“账号基本信息”中“法人证件号码”需为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证件号码不符,请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账号实名核验窗口修改账号信息后重新登录系统进行申报;

(二)领款主体点击确认提交前请认真核对所填账户信息,务必确保银行账户信息真实且有效,如因账户信息错误或账户被冻结等导致资金被银行退回,则视为领款主体放弃领款,相关资金将上交市财政;

(三)确认提交账户信息后,请在“我的工作台”中留意办理状态,如有补正提示,请及时补正。如未及时补正视为领款主体放弃领款;

(四)资助款项将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拨付,请留意查看所提交的银行账户到账情况;

(五)用于办理领款手续的开户行账号请提供基本账户,勿提供银行监管账户;

(六)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应由领款主体直接申报,不接受中介代理提交专项资金申请材料,不设置中介代理受理渠道。

五、联系方式

领款业务咨询电话:0755-26608151、0755-26509833.

政务服务网咨询电话:0755-88127497.

领款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27038037.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2023年第二批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资助领款名单

2.深圳市2023年第二批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资助领款名单

3.深圳市2024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评价后资助(含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后资助)领款名单

4.深圳市2024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知识产权项目配套奖励领款名单

5.深圳市2024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中小微企业专利转化运用资助领款名单

6.深圳市2024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险资助领款名单

7.深圳市2024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补贴领款名单

8.深圳市2024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资助领款名单

9.深圳市2024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资助领款名单

10.深圳市2024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地理标志资助领款名单

11.深圳市2024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专利代理从业培训资助领款名单

12.深圳市2024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奖励领款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4日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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