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2025年质量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拟立项项目公示
现将2025年质量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5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持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向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书面反映。异议超出公示期限的不予受理。
所有立项项目,财政资助经费少于项目总经费的,由各单位配套,合同书须附配套资金证明材料。
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3号
附件:2025年质量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拟立项项目表

合肥市2025年质量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拟立项项目公示
现将2025年质量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5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持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向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书面反映。异议超出公示期限的不予受理。
所有立项项目,财政资助经费少于项目总经费的,由各单位配套,合同书须附配套资金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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