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部署,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设零碳园区的工作要求,浙江省发展改革委起草了《浙江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标准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浙江标准分为工业、服务业园区两种类型,强制绿电直连比例,工业园区最低40%,服务业最低30%。
浙江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标准指南(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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