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已步入尾声,12月份企业有哪些项目可以申报?小编今日梳理了部委、广东省、深圳市及各区项目汇总,共计417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1亿元!
部委(23个)
01、2025年“人工智能+”能源试点
申报时间:2025-11-28 / 2025-12-29
激励机制:
1.加强与国家示范工程的统筹衔接。支持将符合条件的试点项目推荐纳入国家人工智能示范工程体系,用好国家资金、政策红利,加快把试点场景打造成标杆项目,有效提升能源领域智能化水平。
2.加强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支持相关成果固化为国家、行业标准规范,促进人工智能技术产业化推广。
3.加大对项目单位的支持力度。对试点项目成果突出的单位,在申请承担各类国家级示范任务、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时优先予以推荐,支持其充分发挥行业引领的示范作用。
02、类脑计算高性能芯片与基础软件”项目2026年度公开项目
申报时间:2025-12-01 / 2026-01-15
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1.申报本次项目的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等(以下简称“内地单位”),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协商确定的港澳特别行政区单位(以下简称“港澳单位”)。内地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前。
2.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鼓励建有国家级、省部级、部门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平台基地应与申报项目领域相关)的单位申报,相关情况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企业作为项目(课题)牵头单位的应具备满足项目配套经费要求与带动相关产值要求的实际运营能力。
3.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不得作为项目(课题)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
4.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03、2025年先进计算赋能新质生产力典型应用案例征集
申报时间:2025-11-21 / 2025-12-15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每个申报主体在每个方向只能申报1个典型案例。
2.允许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申报,联合申报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
3.案例应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完整解决方案,以及较强的代表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体现先进计算产业的技术特点和适用场景,对相关行业或企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4.申报案例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申报主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04、2025年精细化工关键产品创新任务揭榜挂帅
申报时间:2025-11-07 / 2025-12-31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应为中间体原料、重点材料、关键装备生产企业与相关用户企业组建的上下游联合体,鼓励高校及科研院所、检测机构等共同参与,牵头单位为1家。参与联合体的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化应用能力。
05、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 2026年度项目
申报时间:2025-11-20 / 2025-12-19
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含参与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或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注册时间为2025年1月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2.每个项目设1名项目责任人、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责任人原则上应由项目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攻关任务的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正式人员。项目负责人应为课题负责人。
3.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和项目申报须知相关要求,以项目为单元编制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申报材料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课题设置须严格符合指南方向要求。
广东省(11个)
06、2025年度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秀研究成果奖
申报时间:2025-12-09 / 2026-01-31
申报资格:
1.由我省发展改革系统的单位和个人为第一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人的成果。
2.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的成果。
3.申报成果的范围包括发展改革工作各领域各方面。
4.申报成果的形式为专著、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咨询报告和学术论文等。
07、广东省2026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贸易救济事项)项目
申报时间:2025-12-02 / 2026-01-31
资助标准:
1.贸易摩擦应对研究类。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际贸易摩擦应对、或运用国际规则维护产业安全的研究项目。对研究所涉贸易摩擦的相关法律、会计等专业服务费用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原则上不低于 5 万元,其中贸易救济调查对单个企业支持最高不超过 60 万元,知识产权争端等其他贸易摩擦对单个企业支持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2.贸易调整援助类。支持企业为消减国外不合理贸易限制措施、进口严重冲击、对外贸易突发异常情况或贸易摩擦等贸易环境变化不利影响而采取措施开展贸易调整的项目。对调整措施相关的专业服务费用予以支持,支持比例不超过服务费用的 50%,项目支持金额原则上不低于 5 万元,不高于企业上一年度营收的 10%且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每个企业可就不同事由申请同一类别或跨类别的两个项目,累计支持金额不超过300 万元。同一项目已获取商务领域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
08、2025年广东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
申报时间:2025-12-01 / 2025-12-15
考评结果:
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级。其中,优秀、良好等级的省重点实验室,按标准给予省级财政经费支持;合格等级的省重点实验室,不予省级财政经费支持,继续保留在省重点实验室序列(重复布局的除外);不合格等级的省重点实验室安排退出。
09、2025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
申报时间:2025-12-03 / 2026-01-14
奖项设置:
广东省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省科学技术奖”)包括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技合作奖、青年科技创新奖、科技成果推广奖。
省科学技术奖实行定标定额的评审制度。定标是指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按等级提名,提名者应合理选择一个提名等级,评审落选项目不降格参评;突出贡献奖、科技合作奖、青年科技创新奖、科技成果推广奖不分等级。定额是指突出贡献奖授奖人数不超过2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特等奖授奖数量总数不超过3项,一等奖授奖数量不超过50项,二等奖授奖数量不超过125项;科技合作奖授奖数量不超过5项;青年科技创新奖授奖人数不超过25名;科技成果推广奖授奖数量不超过25项。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科技成果推广奖的项目奖励人数依次不超过30人、15人、10人、10人,单位数依次不超过15个、10个、8个、8个,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不奖励完成单位。
10、广东省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申报
申报时间:2025-05-01 / 2027-12-31
贴息标准:
单个企业年度贴息金额最高2000万元,政策执行期内单笔贷款合同可享受不超过1年贴息,同一笔贷款项目在贴息年度内获得的各级财政贴息资金总额,不得超过贷款利息支付总额。省财政年度贴息对应的贷款总规模,控制在2000亿元以内,三年总规模6000亿元,额度用完即止,达到上限后不再接受新增的银行贴息申请。
深圳市(35个)
01、2025年深圳市国产人工智能生态源头创新中心(服务费用兑现)项目
申报时间:2025-12-09 / 2025-12-17
资助标准:
事后资助,对符合条件的创新中心为企业实施模型应用迁移和适配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中企业所承担的部分,给予不超过30%、单家企业最高150万元资助。资助资金拨付至创新中心,单个创新中心每年获资助金额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实际资助额度,受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总额控制)
02、2025年度深圳市重点产业研发计划(第二批)项目
申报时间:2025-11-28 / 2025-12-29
资助标准:
资助项目总数不超过53个,单个项目资助强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以指南金额为准。
03、2026年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计划工业互联网项目
申报时间:2025-11-21 / 2025-12-17
资助标准:
1.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应用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的3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上限为500万元。
2.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的30%给予资助。其中,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资助上限为1000万元,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资助上限为500万元,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资助上限为300万元。
3.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培育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的30%予以资助,单个项目资助上限为300万元。
4.工业互联网重大活动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入费用的30%予以资助,单个项目资助上限为300万元。
5.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资建设费用的20%予以资助,单个项目资助上限为500万元。
04、2025年深圳市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项目扶持计划模型券(兑现)项目
申报时间:2025-12-09 / 2025-12-17
资助标准:
事后资助,“模型券”由需求方申领,单家企业每年申领“模型券”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需求方向模型服务机构购买模型服务,以“模型券”抵扣不超过模型购买费用的30%;“模型券”由需求方申请兑现,补贴资金拨付至需求方。(实际资助额度,受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总额控制)
05、2025年度深圳市技术技能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项目
申报时间:2025-10-31 / 2025-12-31
资助标准:
对入选本项目的A、B、C、D级人才,在支持期内分别给予每年60万元、36万元、24万元、12万元奖励。其中,B、C、D级支持周期为1年,A级支持周期原则上为1年,在支持周期内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才可申请延长,经审核同意可延长至共不超过3年。支持周期自入选之日起算。支持周期届满,人才可申报更高人才层级。其中,A级人才可凭新业绩再次申报本层级,累计不超过2个周期。人才层级提升,原层级奖励资金按“奖励待遇”第(二)点“就高不重复”原则办理。获得人才资格后由个人所在单位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出,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按规定发放奖励。
罗湖区(128个)
01、2025年罗湖区软信和人工智能人才团队支持专项
申报时间:2025-09-01 / 2025-12-31
资助类型:
1.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人才奖励
被评价为A、B、C、D、E、F、G类团队的,团队带头人最高可获得300万元奖励并配发“尊享卡”。
2.初创团队创业补贴
被评价为A、B、C、D、E、F、G类的团队,在罗湖区设立实际经营的软信和人工智能企业不超过2年(自2023年1月1日以后)的,给予创业补贴,最高100万元。
02、2025年罗湖区科技创新风险补贴
申报时间:2025-08-28 / 2025-12-31
资助标准:
聚焦软件与信息服务、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鼓励经认定的软信和人工智能人才团队在罗湖大胆开展创新创业、项目研发,支持其购买创业费用损失保险等“科技保”产品,对在创新创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研发失败、技术转化中断、成果转化失败等情况,以科技创新风险补贴的形式予以保障。科技创新风险补贴以“科技保险券”的形式发放,每年每个团队最高可获得15万元的科技创新风险补贴,出现研发失败、技术转化中断、成果转化失败等情况后可获得最高300万元的保险公司赔偿费用。每年可申请享受补贴的人才团队不超过100个,所有团队可获得的科技创新风险补贴总计不超过500万元。
03、2025年罗湖区留学人员创新创业补贴
申报时间:2025-08-22 / 2025-12-31
资助标准:
1.对2024年1月1日以后获得国家/省/市级创新创业大赛奖励或创业项目资助,在罗湖区成立留学人员企业且实际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按照所获得奖励或资助金额1:1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的创新创业补贴。核心成员中具有至少1人符合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申报条件的,补贴标准在此基础上上浮20%,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对2024年1月1日以后获得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预选赛奖励,在罗湖区实际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罗湖区留学人员企业,给予创新创业补贴。其中,一等奖15万元、二等奖12万元、三等奖8万元、优胜奖5万元。核心成员中具有至少1人符合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申报条件的,补贴标准在此基础上上浮20%。
3.对2024年1月1日以后在罗湖实际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罗湖区留学人员企业,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创新创业补贴。核心成员中具有至少1人符合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申报条件的,补贴标准在此基础上上浮20%。
04、2025年罗湖区高质量发展-培优育强支持
申报时间:2025-05-15 / 2025-12-31
资助标准:
对上一年度在罗湖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重点“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瞪羚企业、小龙企业、独角兽企业的给予支持,最高500万元。
对首次入选《财富》杂志最新公布的世界500强榜单,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最新公布的中国500强榜单,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最新公布的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最新公布的中国制造业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榜单的企业,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支持,最高500万元,分年发放.
05、2025年罗湖区新兴产业领域人才创新创业补贴
申报时间:2025-08-22 / 2025-12-31
资助标准:
对2024年1月1日以后,获得由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知名创新创业赛事或国家/省/市级(具体包括:国家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GDP全国前50城市)创业项目奖项后,成立软信和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领域企业并在罗湖区实际持续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最高一次性100万元创新创业补贴资助;其中,企业或团队核心成员中至少有1人符合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申报条件的,奖励标准在基础上上浮20%,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福田区(124个)
01、2025年“福田英才荟”智能制造产业人才奖励
申报时间:2025-11-14 / 2025-12-20
资助类型:
1.对上年度获得省级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认定的,可分别给予企业核心团队最高50万元奖励。其中,获得国家级认定的给予50万元奖励,获得省级认定的给予30万元奖励。同一家企业(机构)单个项目一年内最多申报5人,企业可自行确认申报人数并分配金额。同一企业同一年度获同一称号不同级别认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对获得支持后获评更高级别项目,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支持。
2.对上年度获得工信部制造业领域“揭榜挂帅”优胜单位,给予企业核心团队50万元奖励。同一家企业(机构)单个项目一年内最多申报5人,企业可自行确认申报人数并分配金额。
3.福田英才认定:申请人可以根据政策内容、按自愿原则申请福田英才认定,支持金额达20万元可申请认定为Ⅲ类英才,支持金额达50万可申请认定Ⅱ类英才。
02、2025年“福田英才荟”新锐高成长企业人才奖励
申报时间:2025-11-14 / 2025-12-20
资助标准:
1.符合新锐创业团队项目条件,给予人才奖励5万元/人。最多可申报2人。同一企业仅支持一次。
2.符合潜在独角兽项目条件,给予人才奖励5万元/人。最多可申报3人。同一企业仅支持一次。
3.符合独角兽项目条件,给予人才奖励10万元/人。最多可申报3人。同一企业仅支持一次。
4.符合专精特新小巨人项目条件,给予人才奖励10万元/人。最多可申报3人。同一企业仅支持一次。
5.同时符合独角兽项目和专精特新小巨人项目条件,给予人才奖励20万元/人。最多可申报3人。同一企业仅支持一次。由潜在独角兽升级为独角兽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支持。同一家企业当年满足多个条件的,仅可选择一项申报,新锐团队不能与其他项目同时申请。
03、2025年“福田英才荟”科研技术产业人才奖励
申报时间:2025-11-14 / 2025-12-20
资助标准:
1.研发投入额300万元(含300万元)-1000万元,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达15%以上,人才奖励10万元/人。最多可申报2人。
2.研发投入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5000万元,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达15%以上,人才奖励10万元/人。最多可申报3人。
3.研发投入额5000万元(含5000万元)-1亿元,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达15%以上,人才奖励10万元/人。最多可申报4人。
4.研发投入额1亿元及以上,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达15%以上,人才奖励10万元/人。最多可申报5人。
04、2025年福田区支持法律服务业-投资发展支持
申报时间:2025-10-20 / 2025-12-31
项目说明:
支持法律服务机构发挥作用,对促进要素集聚、推动行业协同、提升竞争能级、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法律服务业生态等方面成效显著的项目,经审核后,给予一般不超过300万元的支持。
05、2025年福田区独角兽企业认定支持
申报时间:2025-10-29 / 2025-12-31
项目说明:
对新认定的文化、时尚、数字创意、旅游、体育独角兽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支持。
南山区(16个)
01、2025年南山区中小企业高质量培育行动-首次认定、首次纳统高新技术企业支持
申报时间:2025-11-18 / 2025-12-31
资助类型:
1.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类。对上一年度首次认定通过,且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分档资助,每家最高资助10万元。
2.首次纳统高新技术企业类。对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首次纳统且符合条件的,每家最高资助10万元。
02、2025年南山区应用场景开放支持行动-开源生态培育行动
申报时间:2025-11-18 / 2027-03-24
资助标准:
鼓励广大开发者参与开源生态建设,遴选一批优秀个人、团队、企事业单位及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最高给予价值1000万元的综合支持。
03、2025年南山区“模力营”空间支持行动-“模力营”运营
申报时间:2025-11-18 / 2027-03-24
资助标准:
对认定为“模力营”系列空间的运营单位,结合免租租金、装修费用、平台建设、运营服务、人员成本等硬性支出,根据评审结果给予每空间每年最高500万元资助。
04、2025年度南山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支持计划
申报时间:2025-11-19 / 2025-12-02
资助标准:
本资助计划资助金额受区科技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对上年度在深圳南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入驻满一年且年度服务考核合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除外),按考核等级给予资助,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每年资助30万元,“良好”的每年资助15万元。
05、2025年南山区重点产业人才支持行动-游戏产业领域骨干人才支持
申报时间:2025-11-18 / 2027-03-24
资助标准:
每家企业支持人数最高不超过其缴纳社保员工数的10%(资助人数不足1人时,可资助1人),最多支持3人。资助标准按照资助对象人才积分水平分档支持,每人最高不超过60万元。
宝安区(19个)
01、2025年宝安区数字化转型服务券申领
申报时间:2025-12-09 / 2025-12-29
资助标准:
数字化转型服务券是指《若干措施》第六条“对实施数字化转型的企业,按照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收取费用的30%,给予最高5万元数字化转型服务券补贴”适用的电子凭证。
02、2025年度宝安区引才伯乐奖
申报时间:2025-11-17 / 2027-03-31
奖励标准:
1.用人单位每新引进1名受聘“凤凰英才岗”人才的,按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的名单,分别给予A档30万元、B档15万元、C档8万元、D档3万元一次性奖励。
2.用人单位每新引进1名受聘“急需紧缺岗位”人才的,按区人力资源局审核备案后的名单,给予8万元一次性奖励。
3.用人单位每有效申报或入选1名国家重点人才计划人才的,按区人才工作局审核备案后的名单,给予1万元一次性申报奖励。
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助用人单位每新引进1名受聘“凤凰英才岗”“急需紧缺岗位”人才、有效申报或入选1名国家重点人才计划人才的,按照上述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各一半奖励。
5.产业园(孵化器)运营主体、社会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个人协助区内企业开展引才工作的,综合协助引进人才的数量、级别、重要性等情况,经行业主管部门或街道推荐,由区人才工作局分类别评选引才成效最突出的3个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推荐数量较少时该类别的部分奖励可轮空。
6.同一申报单位(个人)每年获得奖励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03、2025年宝安区园区综合整治投入补贴项目
申报时间:2025-11-04 / 2025-12-31
支持内容:
改造提升支持。对园区实施综合整治项目,完善生产制造及配套功能的,按实际投入一定比例给予项目实施主体一次性资助。
04、2025年宝安区技术技能领域“凤凰英才岗”人才评聘
申报时间:2025-09-18 / 2025-12-31
政策待遇:
“凤凰英才岗”支持周期为3年,自岗位聘用合同签订的聘期起始之日起算。支持周期内,对A、B、C、D档人才分别给予48万元、36万元、24万元、12万元到岗奖励和96万元、72万元、48万元、24万元聘期奖励。其中到岗奖励一般应当自人才到岗后1年内按规定发放。聘期奖励分2笔平均发放,在“凤凰英才岗”聘满2年且考核合格后,发放第一笔聘期奖励,聘期届满且考核合格后,发放剩余奖励。
05、2025年宝安区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申报时间:2025-01-01 / 2025-12-31
资助标准:
本科15000元/人、硕士30000元/人。补贴资金扣缴个人所得税后发放到个人账户。
龙岗区(8个)
01、2025年度龙岗区创新创业团队实际投入资助
申报时间:2025-12-10 / 2025-12-26
资助标准:
对入选广东省、深圳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的,按照团队自身实际投入额度1:0.5 给予最高500 万元资助,最长分五年发放。
02、2025年龙岗区创新创业赛事获奖扶持项目(第三批)
申报时间:2025-12-10 / 2025-12-26
资助标准:
1.对获得国家级赛事前三等次的,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奖补。
2.对获得省、市级赛事前三等次的,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补。
3.对获得区级赛事前三等次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补助。
同一项目获得多级奖项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差额扶持。以获奖证书及企业落户的佐证材料为准。
03、2025年龙岗区深龙英才创新类人才资助
申报时间:2025-09-29 / 2025-12-31
资助标准:
1.创新杰出人才。对创新创业杰出人才,给予600万元奖励补贴,奖励补贴分5年平均发放。
2.创新领军人才(不含团队带头人、核心成员)。首次申报资助额度=人才已获上级资助额度÷人才已获上级资助年次×0.5.再次申报的以首次申报资助实际所获资助额申报,当次资助额度不超过上级最高资助总额度的10%(末次申请的除外)。
3.对取得博士学位且从事科技创新者和获创新类比赛有关奖项的深龙英才,每年资助金额=10万元÷5.
04、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工业企业智能制造转型计划
申报时间:2024-01-01 / 2025-12-31
资助标准:
对经评审认定的的工业企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最终核定的现金券配额,向工业企业发放相应比例的等值云服务现金券。单个企业逐年申报,最多受资助 3 年(受资助时限同时受项目终止时限约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总现金券配额的最高 60%逐年发放,每年发放不高于 200 万元的云服务现金券,核定云服务现金券配额的其余部分由申报主体当年出资补齐。
05、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中小企业上云计划
申报时间:2024-01-01 / 2025-12-31
资助标准:
对经审核认定的的申报主体,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不高于最终核定云服务现金券配额的70%发放为期一年等值云服务现金券,核定云服务现金券配额的其余部分由申报主体当年出资补齐。其中:产值1亿元以下,且全部或部分生产环节在龙岗区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其他(非工业类)规模以上企业,每年发放不高于50万元的云服务现金券;规模以下企业,每年发放不高于10万元的云服务现金券。
盐田区(暂无)
龙华区(5个)
01、龙华工匠奖励补贴
申报时间:2025-08-08 / 2025-12-31
资助标准:
A类工匠奖励补贴标准为:50万元/人。B类工匠奖励补贴标准为:30万元/人。C类工匠奖励补贴标准为:5万元/人。
02、2025年龙华区博士、博士后相关扶持
申报时间:2025-07-24 / 2025-12-31
资助标准:
1.对新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给予50万元设站资助。对新设立的创新基地及其他博士后招收培养平台,给予30万元设站资助。
2.支持龙华区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创新基地及其他博士后招收培养平台加大招生力度。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对每成功招收1名博士后人才进站并在进站后半年以内开题考核通过的,一次性给予平台5万元日常经费资助。在站人员中途退站的,终止发放对应资助。
3.博士后人才期满出站后6个月内留(来)龙华区从事科研和技术转化工作,且与龙华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保的,给予每人30万元安家补贴,连续3年依申请等额发放。
4.博士后出站后留(来)龙华区从事科研和技术转化的,其开展的应用项目研究,自立项起3年以内研究成果在龙华区应用转化或用于创业,并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科研成果转化奖励。
5.完成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项目(课题)负责人,给予一次性20万元科研项目奖励。完成广东省科技主管部门立项的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的牵头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给予一次性10万元科研项目奖励。完成深圳市科技主管部门立项的科技重大专项的牵头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给予一次性5万元科研项目奖励。
03、2025年龙华区数字经济高层次人才激励
申报时间:2025-07-24 / 2025-12-31
资助标准:
1.龙华区S类高层次人才奖励标准为60万元/年。
2.龙华区A类高层次人才奖励标准为48万元/年。
3.龙华区B类高层次人才奖励标准为18万元/年。
4.龙华区C类高层次人才奖励标准为12万元/年。
04、2025年龙华区人才培育
申报时间:2025-07-24 / 2025-12-31
资助标准:
1.龙华区用人单位培养的人才入选龙华区S类高层次人才,每培育1人给予100万元育才奖励。
2.在龙华区用人单位申报并成功入选“国家特支计划”人才,“广东省重要人才计划”或“广东省特支计划”高层次人才,以新业绩、职务达到深圳市“鹏城优才卡”尊鹏卡人才申领条件,或成功认定为同等级高层次人才的,每培育1人给予用人单位10万元育才奖励。
3.在龙华区用人单位申报,以新业绩、职务达到深圳市“鹏城优才卡”钻石卡申领条件,或成功认定为同等级高层次人才的,每培育1人给予用人单位8万元育才奖励。
4.在龙华区用人单位申报并成功入选龙华区A类、B类高层次人才,或成功认定为同等级高层次人才的,且持续工作满2年的,每培育1人分别给予用人单位5万元、3万元育才奖励。
5.在龙华区用人单位申报,对于表现突出、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龙华区优秀拔尖青年,经综合评审后破格入选为龙华区高层次人才的,每培育1人给予用人单位2万元育才奖励。
05、2025年龙华区数字经济高层次人才考核
申报时间:年度考核在每个任期结束后进行,不定期考察安排在任期内任一时间进行。
考核内容:
根据龙华区高层次人才类型、所属行业、从事领域等情况,综合考虑人才在不同行业考核内容的共性和个性,优化龙华区高层次人才年度考核体系,赋予用人单位自主评价权,综合形成人才的考核成绩。考核内容包括行业认可程度、创新能力、团队协作水平、科研成果、产业贡献、获奖荣誉、学术影响、科研信用、岗位履职等情况,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
坪山区(1个)
01、2025年度坪山区“聚龙领军人才”(A、B、C类)认定
申报时间:2025-07-24 / 2025-12-31
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应为坪山区主要开展上述相关领域科研或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机构)。
2.被推荐人须在坪山区全职工作满3 个月,且推荐申请“聚龙领军人才”A、B、C 类人才的年龄应分别未满60 周岁、55 周岁、45 周岁(截至收件当日)。
3.被推荐人须达到以下标准层次之一:
①在本领域拥有较高的行业声誉;
②对本领域技术革新作出开拓性贡献;
③推动拥有一定市场占有率的本领域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迭代升级;
④深耕本领域,掌握关键环节技术或服务能力,获得行业认可;
⑤负责本领域重大科研平台、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推动产业创新发展;
⑥在本领域拥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和较高技术技能水平,有效提升产品与服务品质。
4.被推荐人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
光明区(39个)
01、光明区合成生物企业高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申报时间:长期受理
资助标准:
1.高标准厂房建设资助项目:对区内合成生物企业新建或改造高标准厂房的,按照企业实际投入费用总额的1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相关建设资助项目以企业获得高标准厂房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项目建设结束时间节点。
2.GMP厂房建设资助项目:对区内合成生物企业新建或改造GMP厂房的,以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按企业实际投入费用总额的50%,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其中,对区内合成生物企业在光明区内新建或改造的GMP厂房已通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GMP符合性检查并完成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登记或变更工作的,以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按企业实际投入费用总额的5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对区内合成生物企业在光明区内新建或改造的GMP厂房已通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GMP符合性检查并完成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登记或变更工作的,以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按企业实际投入费用总额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对其它经具备洁净度验收资质单位检查满足C级及以上洁净度的新建或改造的GMP厂房,以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按企业实际投入费用总额的5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相关建设资助项目以企业取得有洁净度验收资质单位检查报告结果为项目建设结束时间节点。
02、2025年光明区软件信息和互联网企业年度业务规模体量达标项目
申报时间:2025-11-24 / 2026-01-20
资助标准:
2025年内,年度销售额或营业额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的,分别按照最高给予2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和50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03、2025年度光明区鲲鹏青年项目支持
申报时间:2025-11-01 / 2025-12-30
资助标准:
入选深圳市鲲鹏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库并获得市级资助,在光明区实际运营的项目,对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最高5万元创业启动资助和最高50万元创业资助(创业资助标准不超过项目研发投入的25%),创业启动资助与创业资助可叠加享受。
04、2025年光明区软件信息和互联网企业产业用房项目
申报时间:2025-11-24 / 2025-12-31
资助标准:
1.入驻人工智能、软件特色产业园区或其他特色产业园区的,按照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租金的50%,给予每家企业最高200万元补贴。
2.入驻一般产业园区,按照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租金的50%,给予每家企业最高100万元补贴。
05、2025年度光明区“青苗育才” 实习补助
申报时间:2025-08-14 / 2026-03-31
资助标准:
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实习补助(按照实际出勤时间计算),最长补助3个月。
大鹏新区(4个)
01、2025年度大鹏新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
申报时间:2025-10-28 / 2025-12-31
申报条件:
1.转型前原个体工商户设立时间应早于2023年1月1日;转型升级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
2.转型企业应提供财务记账支出(代理记账支出、财务人员聘用等)的相关材料;
3.转型前原个体工商户近1年内未办理经营者变更;
4.同一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在全市范围内有多家转型升级企业的,仅奖励一家转型企业;
5.转型企业应按期连续申报纳税,无税务异常情况;
6.转型企业名下有1人或以上购买社保;
7.在大鹏新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
8.转型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02、2025年大鹏区“鹏程计划引才伯乐奖”
申报时间:2025-07-01 / 2026-12-31
资助标准:
对成功引进战略科学家、两院院士、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人才(团队)、深圳市“鹏城孔雀计划”特聘岗位专家(团队)等高层次人才的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行业协会等,按照引进人才类型,每引进1人(团队)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每家单位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奖金分两次等额发放,但全部算入首次申请年度奖励总额。
03、2025年大鹏区“鹏程计划”人才-新引进优秀青年人才生活补贴
申报时间:2025-07-01 / 2026-12-31
资助内容:
鼓励新区企业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对企业内全职引进、落户大鹏新区且毕业不满两年的名校全日制学士、硕士,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生活补贴。分两年等额发放。
04、2025年大鹏区“鹏程计划”人才-出站博士后科研资助
申报时间:2025-07-01 / 2026-12-31
资助内容:
对出站后留(来)大鹏新区继续从事新区重点领域科研工作、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博士后,每人给予最高30万元科研资助。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分3次等额发放至用人单位。
前海合作区(1个)
01、2025年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研发中心发展-支持研发中心集聚发展
申报时间:2025-09-17 / 2025-12-31
资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研发中心,每家一次性给予最高200万元研发准备金支持;其中属于跨国企业全球研发中心的,可再叠加给予最高600万元研发准备金支持。研发准备金分3年按照40%、30%、30%的比例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