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各地对优质中小企业支持政策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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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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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
对武汉市获批国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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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
对当年首次入选财政部和工信部支持的重点“小巨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逐级认定的企业在已获得奖励的基础上给予差额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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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洪政规〔2021〕5号) |
对获批国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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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化工区)促进化工园区产业发展的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
对首次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区级一次性奖励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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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配套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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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经开区“助跑计划”关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
对首次获评的创新型中小企业(须新落户3年内的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30万元、80万元(逐级认定的企业在已获得奖励的基础上给予差额奖励)。 对有效期满重新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20万元(逐级认定的企业在已获得奖励的基础上给予差额奖励)。 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本区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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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区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 |
对获批国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市级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区级财政给予1:1配套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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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关于加快促进科技和工业经济创新发展若干支持政策(征求意见稿) |
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区级予以1:1配套(逐级认定的企业在已获得奖励的基础上给予差额奖励,各级的奖励总额不低于10万元,不高于100万元)。对进入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库的企业,区级给予一次性补贴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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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金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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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年度获得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等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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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金奖励;对省经信厅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金奖励;对市经信局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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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评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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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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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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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10万元。 |
(备注:以上政策梳理内容仅供参考,如有疑问,可咨询所属区域的经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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