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服务|专精特新咨询申报
2022年政策更新后申报流程↓↓↓

黄浦区专精特新补贴政策
#补贴方式和额度
对新认定的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40万元奖励,通过复核的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再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通过复核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再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黄浦区关于支持优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黄商务委规〔2022〕1号
徐汇区专精特新补贴政策
#补贴方式和额度
对获得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扶持的,经认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政策依据
《加快徐汇区现代服务业高端化集群化国际化发展的扶持意见》(徐商务发〔2017〕53号)
长宁区专精特新补贴政策
#补贴方式和额度
支持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对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资助;对复核通过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资助;
对新认定的区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资助;对复核通过的区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资助。
#政策依据
《长宁区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长商务规〔2020〕6号)
普陀区专精特新补贴政策
#补贴方式和额度
对新认定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复核通过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5万奖励支持;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奖励支持。
#政策依据
《普陀区服务企业发展工作实施意见》(普投资规范〔2021〕1号)
虹口区专精特新补贴政策
#补贴方式和额度
对首次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通过复评的,给予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首次获得上海市“专、精、特、新”称号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通过复评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虹口区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虹商务规〔2022〕1号)
杨浦区专精特新补贴政策
#补贴方式和额度
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杨浦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和3万元的资助。
杨浦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被认定为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在市级认定文件有效期内的,由区财政局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资助。
#政策依据
《杨浦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实施办法》(杨商务委规〔2021〕1号)
闵行区专精特新补贴政策
#补贴方式和额度
对当年度首次被评为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两年后需复核。
对当年度首次被评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资助20万元。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两年后需复核,当年度通过复评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区财政再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
对首次评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资助50万元。
以上项目为对企业的梯度培育,如区级“专精特新”升级为市级“专精特新”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给予差额奖励。新迁入的企业视作首次评定。
#政策依据
《闵行区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专项扶持意见》(闵经委规发〔2021〕3号)
宝山区专精特新补贴政策
#补贴方式和额度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政策依据
《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宝府规〔2021〕1号
嘉定区专精特新补贴政策
#补贴方式和额度
对新认定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奖励10万元。
#政策依据
嘉定区推进“小巨人计划”奖励办法(嘉府发〔2014〕19号)
浦东新区专精特新补贴政策
#补贴方式和额度
对年度首次认定、新引进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按照上一年度研发费加计扣除额的10%给予资助,国家级、上海市级“专精特新”企业最高资助金额分别不超过100万元、25万元。
“专精特新”企业升级后给予补差资助。
#政策依据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促进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专项操作细则》(浦科经委〔2021〕10号)
金山区专精特新补贴政策
#补贴方式和额度
对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新认定的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6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
《金山区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发展的实施细则》
松江区专精特新补贴政策
#补贴方式和额度
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资助40万元。
对首次被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资助20万元。
对首次被认定为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资助10万元。
#政策依据
松江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松经〔2020〕165号)
青浦区专精特新补贴政策
#补贴方式和额度
对首次被认定为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资助;经复核或再次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1万元资助。
#政策依据
《青浦区关于打响制造品牌的实施办法》(青府发〔2019〕10号)
奉贤区专精特新补贴政策
#补贴方式和额度
对首次认定为上海市“专精特新”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奉贤区“专精特新”称号的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
对复核或再次认定为市“专精特新”的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
对认定为奉贤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20万的奖励。
对获得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依据
《奉贤区“专精特新”、“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扶持实施办法(试行)》(奉经〔2019〕69号)
崇明区专精特新补贴政策
#补贴方式和额度
对首次被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
《崇明区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沪崇经规〔2021〕7号)
在国家政策引导下,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为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推动产业链创新链协同发展,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具备创新能力的企业通过参与专精特新培育计划,可快速走上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享受政策红利。
有需要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企业,欢迎随时联系咨询!
2022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开始申报啦~
2022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开始申报啦!根据今年新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2〕8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是创新型中小企业。鉴于今年《暂行办法》首次实施,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相关附件材料请点击原文下载)。
请想要申报的企业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http://www.ssme.sh.gov.cn)在线填报,并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2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纸质材料(无需佐证材料)二份于2022年11月25日(星期五)17:00前报送至区经委。另,2019年申报(复核)通过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也不要忘记报送复核材料哦。有关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申报流程图
一、条件标准
01
应在本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02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03
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04
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二、组织实施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请企业按(附件1)要求,于2022年11月25日(星期五)17:00前将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及佐证材料电子版提交至区经委工作邮箱(其中,自评表需提供提交签章齐全的pdf版本和可编辑电子版,佐证材料仅提供pdf版本)。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是创新型中小企业。鉴于今年《暂行办法》首次实施,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企业向区经委提交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材料完成自评(参照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要求),同时,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http://www.ssme.sh.gov.cn,以下简称“服务云”)进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在线填报,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2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纸质材料(无需佐证材料)二份于2022年11月25日(星期五)17:00前报送至区经委。纸质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
(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
2019年申报(复核)通过的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于本次开展复核。企业登录服务云平台,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复核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复核申请表纸质材料二份于2022年11月25日(星期五)17:00前报送至区经委。(参加复核的企业无需提交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材料)。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大宣贯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相关要求,充分动员企业申报,形成规模优势,加强政策研究,加快建立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区经委将根据评价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审核通过的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推荐。
(三)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全年开放,分批发布。公示通过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应登录服务云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系统将于11月中旬在服务云平台开放。
四、联系方式
(一)上海市宝山区经济委员会
企业服务科:翁诗琦
电 话:66786292
邮 箱:qyfwk001@163.com
地 址:友谊支路175号303室
(二)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创新型中小企业联系人:肖昕暐 毛轶贇
电 话:64225339 64225153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联系人:
肖 睿 于红旭 焉琳琳
电 话:64221815 64225228 64220832
(三)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办
联系人:王健豪
电 话:231193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