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小规模纳税人的起征点:月为10万,季为30万,实施期限暂定三年。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低于10万元,免征增值税。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是按照季度申报的,则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低于30万的,免征增值税。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