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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布 | 产品、体系认证收费标准,企业知多少?

2022-04-21 09:50:42  来源:认证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114

除了探讨标准的更新、政策的解读和审核的经历之外,认证费用是另一个让机构、企业及从业者感兴趣的话题。那么,问题来了——国家规定的认证收费究竟是多少?

2017年7月下旬,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专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放开10项目前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专业服务收费标准,其中包括了有质量(环境)体系认证收费项目。这一信息的发布引起行业热议,很多人认为这个通知就是在取消此前执行多年的限价。
 
但有关行业专家表示,这是典型的误读。因为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这则要求于2014年8月1日执行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专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放开的是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也就是国家计委、(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计价格[1999]212号”文“关于印发《质量体系认证收费标准》的通知”,和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计价格[1999]1556号”文“关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收费的通知”。
 
而目前我国认证收费限价的依据是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于2013年5月3日发布的“中认协监〔2013〕102号”文“关于颁布实施《认证机构公平竞争规范——认证价格自律规定》的通知”。该规定由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二届五次理事会2013年4月26日正式通过,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那么,《认证机构公平竞争规范——认证价格自律规定》中对认证费用究竟是如何规定的?
 
一、三体系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基础价格要求
 
(一)单体系认证基础价格
以下表格及注释内容皆来自《认证机构公平竞争规范——认证价格自律规定》。
注1: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根据认证工作量的变化适当提高认证费用(但不限于):
 
1)对于具有专项要求的认证,审核人日数将适当增加,相应的认证费用应适当增加。例如:就建筑施工组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而言,审核依据增加了GB/T50430标准的要求;
 
2)同等人数规模,但组织内部机构复杂程度不同。例如:一个集团性公司下属若干子公司/分公司/事业部同时申请认证,与单一公司申请认证,尽管人数可能相同,但认证的复杂程度和工作量显然不同,前一企业的认证费可能高于后一企业;
 
3)组织人数规模相同,但产品复杂程度不同。例如,一个企业认证覆盖单类产品,另一企业认证覆盖多类产品,认证的复杂程度和工作量显然不同,认证费将可能有所区别;
 
4)组织人数规模相同,但分场所数量和地域分布不同。例如,一个企业管理体系覆盖的所有员工在同一区域工作,另一个企业管理体系覆盖的员工分布在与总部距离不等的若干分场所,由此带来的认证工作量显然不同,认证费将可能有所区别;
 
5)组织人数规模相同,但产品生产过程复杂程度不同,例如,劳动密集型生产和高度自动化水平生产、产品生产过程全部内部控制和部分生产过程分包等等,由此带来的认证工作量显然不同,认证费将可能有所区别。
 
注2:企业同时申请多体系认证时,应按申请认证的不同领域分别核算与企业规模相一致的基础价格,以此基础价格之和为基础,按本条第三款的要求核算折扣价格。
 
(二)监督审核的基础价格为相应初审基础价格的1/3;再认证的基础价格为相应初审基础价格的2/3。
 
(三)两体系结合审核的基础价格为相应的两个单体系基础价格之和的75%;三体系及以上结合审核的基础价格为相应的若干单体系基础价格之和的65%。
 
(四)本基础价格为认证费总价,不含交通费和食宿费。
 
二、ISMS基础价格要求

三、有机产品初次认证基础价格要求

以上表格及注释内容皆来自《认证机构公平竞争规范——认证价格自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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