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应该都经常听到,某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的事件吧,如果您有涉及到商标这块,千万不要只是看个乐呵,一定要多看看这类案例,防止商标被恶意抢注,那如果已经发生了该怎么办呢?2025年鲤城区注册商标被抢注如何处理呢?
我国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那2023年鲤城区注册商标被抢注如何处理。
1.初审公告的注册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注册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所有人均能够提出异议。”权利人指出自身的注册商标被其他人恶意的提前注册申请的,假如在该注册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处理,能够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申请注册。
2.现已申请注册的注册商标向注册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权利人指出自身的注册商标被其他人恶意的提前申请注册的,能够向注册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当事人在向商标局或注册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异议或异议、主张权利时,理应相结合以上所分析的商标抢注行为的构成要素来陈述理由、提供相对应的直接证据。
这类直接证据应偏重于两个方面:1.是商标注册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的的直接证据,比如两方当事人相互间与异议注册商标有关的商品购销合同、往来函电,商标注册人向权利人索取不合理性的高额“商标转让费”的书面形式直接证据;2.是权利人在先应用、宣传异议注册商标的直接证据,比如权利人与商标设计、注册商标标识包装印刷企业相互间的委托协议及相对应单据,有关注册商标的广告制作、发布合同,刊登注册商标广告的报纸、杂志期刊,有关注册商标商品的购销合同及发票等。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向商标局或注册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申请书件时,理应符合标准的要求。比如,应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异议、异议裁定申请,尽可能在期限内一次性地提交申请有关的直接证据材料。
为了使自身的主张得到强有力的支持,当事人应尽量提交申请那些有较高公信力的直接证据,比如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由专门机构保管的历史档案、在具有比较大影响到的新闻媒体上刊登的有关注册商标的宣传材料等等。
假如以上两种途径都难以实现,那么,只能重新注册商标,注册商标不能与原注册商标类似。假如务必在国內应用该注册商标就务必高价位转让交易回来。所以,注册商标还是要尽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