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注册法国商标时有哪些常见的问题?
申请注册法国商标时有哪些常见的问题?为面对经济危机以及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工业产权保护仍然是创新战略的核心。近年来,法国加大研发的投入,目前法国国内研发总开支在全世界排名第五,专利申请数量在欧洲排第四,通过PCT进行的国际专利申请数量排在第六位(居中国和韩国之后)。在欧洲国家中,法国研发总开支位居第二。而且法国对于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也是相当完善,申请注册法国商标也是企业在欧洲进军的第一步,那么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申请注册法国商标时有哪些常见的问题。
商标注册类型
在法国注册商标的类型分别有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以及证明商标四个类型。集体商标的定义所指的是以协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提供这个组织成员在商业活动当中可以使用,并且表明这个组织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可申请注册商标的标识
商标是能够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法国的商标可以由以下各项构成:
1、各种形式的文字标志,包括单词、词组、姓氏、假名、地名、字母、数字、缩略语;
2、声音标志,包括声音和音乐片段;
3、图形标志,包括设计图、标记、印章、边纹、浮雕、全息图、图标、电脑绘图;外形,尤其是产品或其包装的外形,或者展示服务特征的外形;以及颜色的排列,组合或渐变。
商标注册条件
商标申请人如果想将某一标志注册成为商标,那么该商标就需要满足一下两个条件:
1、显著性,即使用该商标能够使产品或者服务可以区别于其他来源的产品或者服务;
2、可用性,即标志不可以复制和模仿享有在先权利的标志;
因此,属于以下情况的标志不可以在法国注册成为商标:
1、缺乏显著性
(1)商品或者服务的通用或者常用名称的标记或者文字;
(2)直接用于指明产品或者服务特征的标志或者名称,包括品种、质量、数量、用途、价值。地理来源、生产商品或者服务的时间等;
(3)因为商品的性质或者功能而形成的形状,或者是赋予商品实际截止的外形构成的标志;
2、含有不得用于标志或商标的元素,包括:
(1)《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三(商标:关于国徽、官方检验印章和政府间组织徽记的禁例)排除注册的标志;
(2)与公共秩序或道德相悖,或者在法律上禁止使用的标志;
(3)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性质、特点或来源产生误认的标志。
3、侵犯在先权利,特别是:
(1)符合《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二的受保护的驰名商标;
(2)对于公众来说有可能造成混淆的名称或商号,或者含有法国国内知名厂商名称或商号。
(3)受保护的原产地名称或地理标志;
(4)著作权;
(5)受保护的外观设计权;
(6)第三方权利,特别是其姓氏、化名或形象;
(7)地方行政单位的名称、形象或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