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

哪些标志是不可注册比荷卢商标的?

2022-04-29 13:02:56  来源:商标  作者:中企检测认证网  浏览:30

哪些标志是不可注册比荷卢商标的?

比荷卢商标注册

比荷卢是比利时、荷兰与卢森堡的统称,也是三国联合共同建立的经济联盟。1944年9月5日英国伦敦,比利时、荷兰与卢森堡三国流亡政府签署比荷卢关税联盟协定。在1946年时,三国决定将关税联盟逐步扩大成为经济联盟,在1958年02月03日荷兰海牙正式签署《比荷卢经济联盟条约》,1960年11月01日时该条约才正式生效,为期50年,期满后可顺延10年。其签署条约的宗旨是为了发展三国之间的关系,协调三国之间的社会和财经事务政策,增加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在《比荷卢知识产权公约》中规范了商标注册的注意事项,我们今天来了解比荷卢商标注册中哪些标志是不可注册的吧:

比荷卢商标注册

不可注册比荷卢商标的标志有:

1.纯粹描述性的标志;

2.缺乏显著性特征的标志;

3.具有欺骗意义的标志;

4.受保护的标志,例如国旗、国徽或官方机构的标志等;

5.申请形状商标,该商标与其他知识产权重叠的标志;

6.违背公共秩序、道德准则的标志。

比荷卢商标注册

那么这些标志不可注册为商标的原因是什么呢?

根据《比荷卢知识产权公约》的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标志若是缺乏显著性特征则不能予于注册。法律还明文规定,比荷卢知识产权局(BOIP)有权利也有义务在某些情况下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包括:

1.标志仅是描述性的。如果申请的标志直接表示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或特性,则是纯粹描述性的。这是商标注册申请中最为常见的被驳回原因。

2.标志缺乏显著性。描述性标志天然缺乏显著性。此外,例如宣传口号、单一颜色或产品的形状等,也可能缺乏显著性。

3.标志具有欺骗性。例如,清楚显示咖啡的标志不能被注册为其他产品(如安眠药片或茶叶)的商标,因为这对消费者来说带有误导性的。

4.标志是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三注册的国家或国际组织的徽章、旗帜或其他官方标志。诸如此类的标志只有在相关组织或国家批准允许之后,才能在BOIP注册。实践中,这种驳回理由经常与包含欧盟旗帜(或其部分)的标志有关。

5.形状标志与外观设计或专利等其他知识产权重叠。例如,消费者可能将灯或椅子的形状视为外观设计而不是形状标志,因此这样的标志缺乏显著性。

6.标志与公共秩序和道德相违背。这种情况一般很少见,但是已经注册的商标符合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准则,那么法院也可以宣布已经注册的商标无效。

本文内容整合网站:中国政府网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知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总局

TOP
2008 - 2022 © 中企检测认证网 版权所有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