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瑞典商标注册?
瑞典是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是欧盟成员国之一。自19世纪以来,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成长,加上一直在世界政治上保持中立,瑞典经济逐渐加速。到20世纪中叶,它迅速发展,成为工业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瑞典实施了新的产业调整战略,进一步加大了科研力度和投入,积极发展现代高科技产业。在瑞典这个高度发达国家,要如何申请瑞典商标注册呢?
瑞典商标法令最早于1961年1月1日生效实施。1993年1月1日被经修改后的商标法令取代。现行的瑞典商标法是于1995年1月再次经过修改的。
一、申请人资格:
瑞典商标法令规定,注册商标权授予最先申请人。但是,商标的在先使用人可以内他人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基于其在先使用权反对他人的注册。
在瑞典领所的外国申请人,必须证明商标已经在其本国获得注册,且指定商品也和他的国内注册商标一致。但是,依据互惠原则,瑞典政府将以决定哪些国家的申请人不必出示在他本国已注册的证明。此外,在瑞典没有住所的注册商标所有人,必须委托当地代理人办理有关该商标的一切事务。这种委托代理必须在商标局登记备案。
二、申请所需文件:
(1)商标注册申请书:申请书要注明申请人的姓名。如果申请人是企业,要写明企的名称.此外,要写明申请注册的商标,并列出具体的指定商或服务及有关的类别;
(2)经签名的委托书(国外注册人必须有在瑞典当地的代理人。如果当地的代理消亡或死亡,注册商标有可能被注销);
(3)商标图样15张,规格为8cmX8cm。如系彩色商标,要另外再交10张彩色图样;
(4)如果请求优先权,须按照审查员的要求,提供第一次申请注册的申请书复印件;
三、申请流程:
(1)专利和注册局收到申请文件后,首先进行形式审查。如发现申请文件不齐备或有不符合规定的其他问题,将通知申请人,限其在一定的期限内加以说明,或者进行修正。如果申请人没有按官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对申请予以说明或修正,将视为放弃申请。
(2)申请文件齐备,或者申请人在官方规定的期限内对其商标申请作了说明或修正,专利和注册局将对该商标进行实质审查,即审查有无注册性和是否存在与之冲突的在先申请或注册商标。如果经审查,不存在法律所示的禁注情况,该商标申请将由官方予以公告。
(3)自商标申请公告之日起两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向专利和注册局提交对该商标申请的书面异议。商标申请公告两个月后无任何人提出异议,该商标将获准注册,准予注册的通知将予以公告。
四、商标有效期与续展:
10年,自商标核准日起;可在商标注册期满前1年内,或注册到期后6个月宽展期内提出申请,续展有效期为10年。